【新唐人2013年05月21日讯】(中央社记者方沛清河内21日专电)越南国会今年初提出宪法修正草案,征求民意;部分人士建议,应把国号“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改为“越南民主共和国”,但修改宪法草案委员认为,国家名字目前不能更改。
综合越南媒体今天报导,越南第13届国会第5次会议昨天开议,宪法修正草案起草委员会委员潘忠理(Phan Trung Ly)发表“1992年宪法修正草案征求民意与修改报告”指出,国号将不会更改。
越南国会代表绝大多数都是共产党员,如今起草委员会的报告都认为国号不会更改,显然更改国号的议题已在国会中被否决,短期内没有讨论的空间。
越南国会今年1月间提出宪法修正草案,广泛征求民意,其中更改国号议题受到政界和舆论的关注。部分人士建议“越南民主共和国”原本是1945年越南国父胡志明发表“独立宣言”时所用的国名;不过在越战结束全国统一后,越南却采用“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做为国号。国会讨论修改宪法草案时,可考虑更改。
潘忠理表示,上述2个国名都显示,越南是1个具有民主性质的政治实体,维持“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名,将有助于国家建设和发展朝向社会主义体制的目标迈进,确保国家的稳定。
他说,过去37年,“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已成为越南民众与国际社会共同熟悉的国号;更改国号可能会引起不良影响,敌对势力可能会加以利用,歪曲越南社会主义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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