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涤明:环境保护局成了“污染保护局”?

【新唐人2013年7月25日讯】河北省任丘市辛中驿镇一家镀锌厂肆意将污水直接排放到沟渠中,7月22日上午,燕赵都市报记者陪同举报群众拍摄现场照片后赶到当地环保局举报,主管副局长梁清晨称群众的举报失实,坚称排污口早已堵死,极力为排污企业辩护。双方激辩过程中,副局长竟拍案而起大爆粗口,让大家滚出他的办公室。

群众多次举报违法排污,污染企业不但一直受不到查处,拿着证据再去举报,竟被环保局领导大骂,这时候的环保局已经不是保护环境的机构,而更像是“保护污染”的。环境保护局成了“污染保护局”,这种事也不新鲜,然而其滑稽之问却是:在许多地方,到底有这个部门好,还是没这个部门好?以朴素的思维,老百姓会说:没有这个部门,至少是少了一个保护污染的吧?

曾有一位环保局长对记者说,“县环保局157人,行政编制11人,财政全供事业编制24人,剩下的133人均为自收自支人员。他们吃什么?只能吃‘排污费’。”污染企业成了我们的衣食来源,我们该保护环境呢,还是保护污染企业——中西部一些环保局长表达了同样的困惑。而我认为,根本原因是地方政府对环保的不重视,甚至保护污染企业换取所谓“发展”,捞政绩。“衣食父母”加上地方“压倒一切的大局”,基层环保局会保护环境,还是保护污染企业?问题也就不难回答了。

环保局的公仆们对举报无动于衷也好,睁着眼睛说瞎话也好,让“主人”滚出去也罢,关键问题是,他们的权力和利益都是上级给的,所以他们只听上级的,而绝不怕得罪百姓。这种问题无解,“污染保护局”的问题不可能有解。即便严肃处理些个案,也不会有太大示范效应;瞪着眼睛说瞎话的“红豆局长”刚被“严肃处理”,同一省内又出来一个睁着眼睛说瞎话的环保局长。叫人越来越搞不明白:啥叫“举一反三”?

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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