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0月22日讯】昨日中午11:08,腾讯新闻发出一则消息:知名投资人王功权被批准逮捕。内容摘选如下:两年前因为“私奔风波”而红极一时的鼎辉投资创始人王功权,在沉默许久后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9月13日,王功权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北京警方以传唤名义带走。
——当晚,北京警方向王功权出示的传唤证在网上被公开。记者在传唤证上看到:“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兹传唤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犯罪嫌疑人:王功权,于2013年09月13日接受讯问。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的可依法拘传。”据知情人透露,北京市公安局二十余名员警来到王功权所在的北京某寓所,王功权和他的一部电脑一同被警方带走。
13分钟后即11:22:32,《新浪财经》也亦发出同一内容消息,不过内容要简短的多,全文只有51字:王功权被批准逮捕 接北京市检察机关电话告知,王功权昨日巳批准逮捕。家属尚未收到通知,检察院告今天会送达。
37分后即11:45,搜狐新闻又就此内容发出了资讯,文字要稍多一些,标题为:律师曝知名投资人王功权被正式批捕。并注明消息来源是《南方都市报》。内容摘选如下:
——10月21日,据王功权的代理律师@陈有西:倾接北京市检察机关电话告知,王功权昨日已批准逮捕。家属尚未收到通知,检察院告今天会送达。9月13日,王功权因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北京警方传唤,当晚,王功权家人收到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签发的刑事拘留通知书。
——律师陈有西:王功权在看守所状态良好自述无罪据陈有西透露,王功权对律师表示,公安机关对其指控不成立,王功权表示自己没有犯罪目的、没有任何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更没有造成相应的犯罪后果,“目前,公安机关调查的只有王功权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这一项罪名,王功权也向公安机关实事求是地介绍了情况,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辩解”。
——陈有西称,根据对案件的初步了解,律师认为王功权案件不涉及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不存在言论失实问题,“王功权本人此前主要在教育平权、财产公示等社会问题上,对他人观点表示支持,他的一些行为可能会引起了官方的警惕,在公安机关看来,可能是言论不当问题”,“但在我看来,王功权的行为没有超出中国法律的范围,属于正常言论,应该是无罪的”。
之后,搜狐新闻又刊登了王功权简历:鼎晖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人及创始人之一。1984年毕业于吉林工业大学管理工程系管理工程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之后任职于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企业宣传处。1988年辞去公职赴海南,先后任海南省开发建设总公司老城出口加工区开发公司办公室主任、海南省海口市秀港工业公司经理;1990年任南德集团天津投资公司副总经理;1991年任海南农高投联合开发总公司(万通实业集团前身)副董事长兼总经理;1993年任万通实业集团董事局副主席、总裁兼美国万通公司董事长。2012年1月1日将从鼎晖创投辞职,黄炎继任。
——2011年5月16日晚,5月16日深夜,知名投资人王功权在微博上发表了原创歌词《私奔之歌》,随后宣称“各位亲友,各位同事,我放弃一切,和王琴私奔了。感谢大家多年的关怀和帮助,祝大家幸福!没法面对大家的期盼和信任,也没法和大家解释,也不好意思,故不告而别。叩请宽恕!功权鞠躬”。凭借此微薄,王功权亦被称作是“私奔帝”。此后,王功权的“私奔体”在网路被广而传之。
老夫开评:查百度资料,对王功权有以下记录……
——蓝色衬衫,棒球帽,硕大的电脑包,眼神专注而友好,鼎晖投资的高级合伙人王功权这样评价自己:一个商人加半个文人。作为文人,他对古诗词到了“痴迷”的程度;作为商人,他曾经是潘石屹、冯伦的领导,被周鸿祎尊为老师,在IDG主导投资了易趣、3721、金融界、万网、框架传媒、中华学习网等,在鼎晖主导投资了奇虎网、华道资料和一起发网路广告联盟……王功权身上有着太多的商业神话和传奇色彩。
——王功权酷爱古典诗词,业余从事诗词创作,王功权先生诗风词韵,奔放挥洒,耐人寻味。有个人诗词专集《庶之词集》出版。2007年夏,他个人斥资在英属维京群岛成立中华诗词研究院,并任该院资助委员会成员。该院共延聘十三位著名学者、诗人担任学术委员,主持日常事务。2008年端午,由中华诗词研究院主办,在北京召开了2008北京中华诗词(青年)峰会。
——王功权于9月13日因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秩序罪被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刑事拘留。目前被拘于北京市第三看守所,网上曝光的传唤证和相关内容均由与王家有联系的郭玉闪发布,郭称有王家人授权,并透露“(13日)虽为传唤,实则自9点半开始抄家两小时,收走一部电脑、两个镜框和若干公民徽章”。
哦!这么一个自称“一个商人加半个文人”的投资名流、网路名家,公安部门在一个月前就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秩序罪”,将其收了监,并“抄家两小时,收走一部电脑、两个镜框和若干公民徽章”(或许那两个镜框夹层里有境外敌对势力的委任状)。昨天,又将其正式批捕,看来,王功权“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秩序”的罪名,确实不小!
只不过,王功权辩护律师那句“王功权本人此前主要在教育平权、财产公示等社会问题上,对他人观点表示支持”,又隐含着什么意思?还有王功权本人口中“自己没有犯罪目的、没有任何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更没有造成相应的犯罪后果”的陈述——会是真实的吗?若不是,在关了王功权一个月后,昨天又正式批捕了,为何官方就不能透露这个王功权究竟又是如何“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呢?就算此时王功权和他的律师讲得都是谎话和谣言,那为何官方又为何不可以出来加以——辟谣呢?为何不可以多一点——自信呢?
也许,相关部门认为这也是国家高度机密,不必公布也无需公布。抓了就抓了,你又能怎样?你们又能怎样?莫非你们还敢——反了不成?!
我担心的是:如这样抓下去,那中国的监狱——够吗?
2013年10月22日 9时
文章来源:作者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