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2月10日讯】(新唐人记者宇晴综合报导)11月24日,在湖南耒阳西高铁站,现年26岁的李芝(化名)被警方指称涉嫌去年青海盗窃案,被警方带走,在衡阳看守所被关押12天后,被押送到青海。经核实发现此李芝非彼李芝。此次的跨省抓捕壮举原来是个大乌龙。
据大陆媒体12月10日报导报导,李芝和五岁的儿子当日正要买票乘高铁回长沙。不幸被警察拦截,说她已经被警方列为网上追查对象,要立即被带走调查。随后被转送到衡阳警方,由于不能跨区办案,所以在衡阳派出所被关押了十多天后,于12月5日,李芝被青海警方带走。
12月7日下午,李芝的先生刘华接到了警方的电话,称经核实以基本排除了李芝的作案嫌疑,她的身份被盗用了。但由于电脑系统问题,要到周一(12月9日)确认指纹后才能将其送回。
据青海民警张军治表示,去年11月,西宁五四街派出所抓获一名女子,盗窃了7200余元。由于事发在西宁人民街派出所辖区,后来案件被移交到该派出所,“当时是一个团伙,三个人只抓到其中一人。”
在审讯过程中,女子自称叫“李芝”,湖南耒阳人,并报出了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身份信息,“当时她说没带身份证。”张军治说,他们在网上查询,该身份证登记的照片与犯罪嫌疑人很相似。
随后经检查,发现女子已经怀孕。据法律规定,怀孕或者哺乳期等特殊情况,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可“李芝”在取保候审期间一直未到案,所以后来被列为了追逃对象。至于女子是否有取保候审担保人或者支付取保金,张军治没有正面回复。
李芝的丈夫刘华表示,他完全被弄糊涂了,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都没有去过青海的妻子会和青海盗窃有关联。而且自11月19日,李芝带着儿子一起回到了耒阳老家,给奶奶庆祝八十大寿,并在随后的几天里,除了见亲戚,期间毫无异常。
刘华表示,去年7月,妻子在浏阳丢失了身份证,一个月后,他特意跑到长沙去帮妻子不办,不过当时并没有挂失。
李芝表示,在进看守所前,一名女警命令她脱光衣服进行搜身,令她感到十分没有尊严。回想过去的十多天,被关在房间里,看不到天空,只能看到铁窗,李芝用度日如年来形容,相见孩子,每天以泪洗面,情绪十分的低落,且内心十分的委屈。经检查,李芝已经意外怀孕一个月了。
虽然现已证明了李芝是清白的,不过对于妻子这十多天的遭遇,和孩子所受到的惊吓,刘华表示十分气愤,希望警方应为办错案,给予家属一定的精神赔偿。
消息引发外界哗然。湖南常德的一位手机用户质问:“为什么两次都没有核实身份?第一次盗贼用别人的证件,为什么没有核实发现?第二次,抓到人后为什么不核实身份,而是十二天后才发现?”
网友“醉别小楼_无名”怒斥:“简单粗暴抓捕,12天才知道抓错人,这些警察队伍的智商和业务能力也就这样了。“”
还有不少网友感叹:现在这些警察也就只懂得野蛮执法。“只是苦了社会上那些无奈可怜的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