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互动】网络人肉搜索 是功还是过?

【新唐人2013年12月20日讯】【热点互动】(1093)网络人肉搜索 是功还是过?人肉搜索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腐主力。

【热点互动】网络人肉搜索是功还是过?

主持人:大家好,欢迎收看这一期的《热点互动》节日。近日中共的央视在节目中猛批网络人肉搜索,称其为网络暴力;后来中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官员也出来表态,说这种行为是不道德的,也是违法的。一时之间网络人肉搜索突然成为众矢之的。

那么今天我们就请时事评论员横河先生来和我们谈一谈这个非常有中国特色的现象,横河您好。

横河:方菲您好。

主持人:央视这个节目中举了一个例子,说最近广东有一个高中女生自尽了,在自杀的前一天,她去一个商店,这个商店的店主怀疑这个女生偷东西,就把这个女生的视频截图放在网络上让网友帮助搜索,后来网友就查出她的姓名、住址这些信息,所以这个女生的家属就说她的自杀和人肉搜索有关。那“人肉搜索”这个词好像是近几年才出现的,这个词最初是怎么出现的?

横河:应该是2006年的时候开始出现的,所谓人肉搜索实际上是相对于机器搜索,它这个需要人工搜索。因为当初有很多问题要调整,经常要碰到这样的情况那样的情况,还加上一些实地调查在内,所以就完全用人工,机器不能取代,这种方式原来就是手工搜索的意思,现在把它叫做人肉搜索。

主持人:那2006年的时候出了什么事?

横河:2006年的时候,我记得大概有三个比较典型的案子,其中有一个“虐猫案”,就是有一个人穿鞋踩猫。后来大家一上网以后,出于义愤就去搜索、去查这个人是谁,所以2006年的时候就开始有“人肉搜索”。

到2008年的时候大概有几个案子,大家可能很清楚,一个是南京一个房产局的局长,这个人因为对当时的一个什么政策发表了意见,使得民众对他很不满意,一搜索就发现他抽天价烟,然后又是名表又是什么的,反正生活方面的很多具体事情都不符合他的工资,这个搜索是很有名的。当然后来又有那个什么“表哥”的事情。

其实要说人肉搜索的话,在大的案子里面,如果大家记得很清楚的话,郭美美案应该属于人肉搜索的结果。

主持人:对,这是很知名的。

横河:这是很知名的,这些有名的案子大部分都是跟抓贪官有关系的,因为他们在公共场所一露面的时候,当即就有人觉得你这个人在这个地方、这个场合的表现很不正常,认为这不是一个官员应该表现的,或者是老百姓对他很不满意,怎么办呢?就查他。根据一些蛛丝马迹,当时戴名牌表被查出来的贪官非常多。后来还有房地产方面的房叔啊、什么房姊啊,这些都是属于人肉搜索的一些比较典型的案例。

主持人:我觉得很奇怪,人肉搜索这种现象似乎非常有中国特色,因为我们现在生活在一个数字化的时代,走到哪里网路都是很发达的,尤其在西方国家,可是在西方国家好像没有听说过有人肉搜索这种事情。

横河:是这样的,西方国家在法治和社会救助等各方面是很健全的,一般不需要用网民的力量去解决什么纠纷,所以美国人比较爱打官司,碰到一件事情他就起诉了。那么他有两种起诉方式,一种是民事诉讼,民事诉讼就是受害者自己去说哪个人哪件事情害了我了,我觉得他应该负责任。如果是刑事诉讼案的话,国家会起诉。但在中国,很多网络的所谓人肉案件,它是没有办法解决的。

主持人:像刚才我们提到的案例,这个店主他要觉得他东西丢了,他应该去报警或者诉诸法律,但是他没有这样做,他采用网络搜索这种手段。

横河:对,这种手段实际上是一个不正常的社会才会去采取的手段,因为在一个法治很健全的国家,如果你把录像直接放到网上去曝光某一个人的话,这是侵犯人家的隐私,人家就可以法律起诉你。当然,我们不知道具体这个人是不是为这件事情而自杀的,如果是为这件事情自杀的,在西方国家,人家就会去起诉这个店主,而不会采取自杀这条路,所以还是一个法治的问题。

主持人:他不认为法律能够帮助他,所以他采用人肉搜索这种方式去做。

横河:我想店主有这种想法,但是这个女孩子可能也有同样的想法,认为法律帮不了她,这是双方面的事情,两边都是同样的问题。

主持人:另外,我觉得是不是也因为西方社会它信息比较透明,到处都是,所以他不需要谁去帮谁搜索,自己一查,很多东西可能都出来了。

横河:它还有私人侦探啊,还有报警啊,总有很多方法可解决,一般来说用不着用这种方式。这种方式,比如针对贪官这种事情,举报的人往往举报几年,被打击了被报复了,最后那个事情还是不了了之,被举报的人还在那当官或者是升官了。在这种情况下,也可能不得已才把他放到网上去,让大家一搜索反倒解决问题了。

主持人:前几年网络人肉搜索好像就成了民间反贪腐的重要手段,你看有些什么贫困县的豪华政府楼被曝光,后来这个县的县长也下台了,它是起一些作用。所以它现在要打压人肉搜索,那有网民就说“大V已倒,人肉再停,贪官们的幸福生活将从此重现了”。

横河:我倒是觉得制定这个政策主要的目的可能就是为了这个,就为了让当官的能够安心的去当官,不能让他们整天提心吊胆的被人肉搜索。因为你说有一个女生自杀了,当局就去制定这么一个政策来防止这样的事情继续发生,那每天拆迁还有西藏藏民自杀一百多个,我没看到当局采取任何措施去改善、改变迫使他们自杀的事情,甚至连引起他们自杀的原因的官员也没有处理过。所以并不是因为关注这个学生的生命而去制定这样的法律,而是因为很多官员对于他们的所谓隐私被曝光非常不满意,它这样做的话我想可以安定官员这个阶层。

主持人:其实在这个案件中,人肉搜索是不是引发这个女生去自杀,这也未必,因为现在案件根本就没有明朗,你还不能说就是人肉搜索这个因果关系导致了她自杀。我记得前几年有一个电影是国内一个导演拍的电影,叫《搜索》,它也是讲这个,主人公是一个女士,她被人肉搜索,后来她也是自杀了,但实际上她是得了不治之症,由于各种原因后来就自杀了。所以光从表面上你不能说人肉搜索就是造成自杀的原因。

横河:对,它把这个例子拿出来用,实际上是另有用意的。

主持人:我们接下来还继续讨论,但是我想请观众朋友如果您对网络人肉搜索这一现象有建议或者要讨论或有问题,请随时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我们的热线电话是:646-519-2879;国内的免费热线电话也欢迎国内观众拨打,电话是:950-403-33999,之后再拨打:899-116-0297,欢迎您随时加入我们的讨论。

横河,我接下来想问一个问题,当然在网络时代如果要做这样的网络搜索,那肯定涉及到每个人隐私权的问题,但是我想先问一问,像这种网络搜索、人肉搜索,它是不是违法的呢?

横河:你要看在哪个国家,因为在西方国家,它法治比较健全,所以很多事情并不需要去立新的法,就比如说网络法,它用不着这个网络法,你违反哪一条法律,它就可以去追究,所以一般来说不需要去增加新的法律。

那么在中国大陆你说违法不违法,实际上中国大陆有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关于网络上的东西它其实没有很明确的立法,比如说隐私这方面,没有非常明确的立法。我想这些也是故意留在这个地方,因为你要一立法的话,就对所有的人都应该是平等看待了,你不能设特例。那么这样的话呢,当官的隐私就保不住了,所以它不能真的去设立某一个法。你要是保护当官的隐私权的话,所有老百姓的隐私权你也得保护。所以它很可能就故意不立法,或者是立法的时候立的很含糊。

所以你在中国要个案去看,不能一概地说违不违法。2009年的时候,徐州曾经要立一个地方法规,不让去人肉搜索。结果后来很多人非常愤怒,网民就抗议。结果立法的时候,他们当地立这个法规就退了一步,揭发贪官可以,不能进行一般的人肉搜索,但是揭发贪腐不在此例,做了一个例外。

主持人:就是说你不能去曝光人家的个人隐私,但是如果是贪腐你可以。

横河:对,因为本来在西方国家它是这样的,一般老百姓他这个隐私权看得非常非常重,你稍微侵犯人家的隐私,人家就可以告你,你就违法了。但是呢,公共人物他隐私权很小,特别是像这种民选的官员,你的经济就是公开的信息,任何人都可以去查。还有像非营利组织(NPO)、非政府组织(NGO),因为你有税收方面的好处,你是非营利的,你的隐私,公司隐私就少很多,都是相辅相成的。

那么在中国呢,我认为在现在来说,很难说禁止人肉搜索符合哪一条法律,也不能说人肉搜索违反了哪一条法律。

主持人:对,国信办的官员他表态说这是违法的,但是这是非常概括性的表态。因为你没有说哪条法律。

横河:对,他并没有说哪条法律,然后这个释法权又在谁手上。你违反了哪一条法律要具体,那么违反到这条法律的时候,怎么样算违反法律?台湾立法的时候,有一个数据方面的法律,这个法律其实跟网络的隐私权差不多,立了法以后大家反应很强烈,反应强烈以后它去做了一个修正,修正什么呢?跟公共利益有关的要做例外。

主持人:我们电话线上有一位洛杉矶的丁先生,我们先接听一下他的电话,丁先生您好。

洛杉矶丁先生:主播您好,祝您圣诞快乐,还有横河主播您好。关于这个人肉搜索是功还是过,我觉得各位讲的还很客气,对我而言,这个人肉搜索根本就是一个犯罪行为,当然比过还更有罪过。

像前一阵子斯诺登泄密的关系,美国政府在全世界地毯式的对他追杀,要把他弄回来,我觉得这也是一种人肉搜索。那么,人肉搜索你就侵犯了人家的隐私权,变相的人身攻击,这是绝对不可饶恕的。所以我认为人肉搜索是过,比过还有过之而无不及的罪过。

主持人:谢谢丁先生。像丁先生刚才提到这个观点,是有一部分人持这个观点的。那么回过头来我倒是想问问横河,刚才您提到台湾一些修订的法案,这个到底是犯罪还是什么,一定有法律的依据。那么现在到底这个法律依据,比如说像台湾是怎么样去诠释的?

横河:是这样的,侵犯到公共利益的,比如说有人虐待动物,或者是破坏公共财产,这时候有录像出来,但是认不清楚,那么大家去帮忙辨识,这个它允许的。

另外还有所谓公共利益,还有一个新闻自由的问题,最早的时候它规定得很严,大家认为侵犯了言论自由、新闻自由,所以规定媒体报导要例外,就像评论节目,名嘴去揭人家一些东西,这个要例外,因为它属于言论自由范围。

那么还有就是立法委员他在问询官员的时候,他提出来的一些证据,那么这个也是要放到例外的,它那个就是属于个人隐私的,有些东西你是官员你就不应该有。所以我认为这方面要把它区分开来。刚才丁先生讲的是一概而论,他反对人肉搜索。

主持人:这是现实社会。

横河:对斯诺登的追踪不属于人肉搜索,它属于政府去起诉,要把他引渡回来,要审判。当然会不会定罪是由美国法庭,如果能把他引渡回来,美国法庭来定,这个并没有网民加入去查他的个人资料,这不属于我们今天讨论的范围之内。

另外,对于私人的情况,一般你不是公众人物……像当年美国一个女学生王千源,因为她当时观点和人家不一样,在学校里面支持藏人的和中国大陆留学生之间发生冲突,她想站到中间去,其实她是去拉和去的,结果人家就去人肉搜索她,搜索以后到她家门口去威胁,还弄脏了地方。因为她不是公众人物,她不是选出来的官员,这种就是侵犯隐私了。

所以要区分开来,对一般人的隐私权你不能去侵犯,但对这种原来就有法律的,违了什么法,就用什么法去办。但是问题在这里,它去阻止人肉搜索,其实想阻止的正好是那些不应该有隐私权的。

主持人:就是官员。

横河:官员的财产,官员戴的手表的价值,这个不应该有隐私权;而往往那些普通平民应该保护隐私的呢,它不会去保护,所以正好是反过来的。

主持人:那下面我们有一位纽约王先生在电话上,我们先接一下王先生的电话,王先生你好。

纽约王先生:主持人你好。这个人肉搜索,专制、独裁的国家有这个必要。为什么呢?因为专制独裁都是官官相护嘛,你人肉一搜索,100个证据就全部出来了,他有3个老婆,有8栋房子,一下都出来了,政府就不得不查了。

那你像美国,报纸一登刘醇逸怎么怎么,检察官就马上去调查他了;像台湾,哪一个立法委员怎么样,检察官就调查他了。人肉搜索还没有到,官方就已经有行动。那个专制独裁的国家它没有行动,人肉搜索出来了,没有确切的证据它都不闻不问!是不是?

主持人:谢谢王先生。王先生提到这点我觉得也是挺有意思的,其实很多时候网友做的人肉搜索,比如说贪官,他多少多少房子什么的,这个应该是政府监察部门去做的,但政府监察部门好像没有做,所以网友就替代做了这件事情。

横河:所以刚才王先生提出的问题其实我觉得是比较重要的,人肉搜索产生的背景就是很多政府该管的事情没有管,为什么没有管呢?因为这些事情本身就是政府方面、官员方面的问题。那么就变成什么呢?变成一个民间反腐的手段,民间本身他没有什么力量去反腐嘛,但他可以把它曝光。所以这是一个非常不得已的做法。在一个法制健全的国家,在一个清廉的国家,本来是不需要这样的做法的。

这个做法做开了以后,当然就会把一些其他的人卷进来了,变成一个网络现象了。所以王先生所谈的就是专制国家,特别像在中国,那么北朝鲜没有网络也就算了,有网络的话,那大家就可以通过这个方式来揭。所以这就是为什么它要阻止网络搜索的主要原因。

主持人:那我们现在又有一位观众朋友打电话来,纽约的周先生,周先生您好,请讲。

纽约周先生:嘉宾好、主持人好。我也非常同意王先生的观点,就是因为政府不作为造成老百姓不得不做。比如说像张艺谋生了3个孩子,而且那么大了,那么政府不管,老百姓帮管一下当然是应该的。但是反过来,如果老百姓真超生的话,还在肚子里面,那个计划生育委员会的人就跟在屁股后面一直追了。另外像郭美美这些都是因为政府不作为,明摆在那个地方,政府就故意不作为,那么造成老百姓忍无可忍,没有办法才进行搜索。谢谢。

主持人:谢谢周先生,谢谢您给我们来电话。下面还有一位纽约林先生也在电话线上,我们接一下他的电话。林先生您好。

纽约林先生:新唐人电视你们好。中共的官员他是贪污国内的老百姓,有些国家的官员他是贪污国际的,所以人肉搜索是有必要的。

主持人:好,谢谢林先生。其实人肉搜索有网友也评论,说它只是一种工具,用好用坏就看你怎么用。我看到一些文章评论说一般性的人肉搜索,比如说是针对个人,如果他只是从网上去找公开的信息把它汇集起来,这个本身其实也并不构成违法的行为。

但是从今年8月开始,中共当局开始打击网络谣言的运动,当时有报导就说国信办主任和十多位网络名人就来个谈话,提到所谓的“七条底线”,就是说在网络上要负责任,那么有“七条底线”,这“七条底线”包括: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和信息真实性底线。

我想,一个人在网络上发表言论之前如果考虑到这“七条底线”的话,估计考虑完最后他也不会发表任何信息了。

横河:其实这个底线的问题它实际上是互相冲突的,只有第一条是实际的──法律法规底线。你要有法律,要有法规,中国又能够执法,那其它六条都不要了。但实际上这里,第二条、第三条就是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和国家利益底线,和最后一条信息真实性底线是矛盾的。

主持人:为什么这么说?

横河:因为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原来讲喉舌媒体嘛,它是为党说话的,所以不需要真实性。因为在中国你知道,它是批判新闻的真实性的,就是新闻的真实性是资本主义新闻的口号,社会主义是不能要的。因为它要做宣传,是宣传,宣传就没有真实性可言。

主持人:而且要符合这个国家的基调。

横河:所以它这个所谓“新闻真实性底线”这个是最值得推敲的,首先是官方的媒体是最不真实的,包括CCTV、包括《人民日报》、包括新华网,都是不真实的,结果它要求网民要真实。什么意思呢?比如说事故发生了,官方有一个通稿,你不按照通稿去发,你发出来的意见,你发出来的事实和通稿不一样,它就说你是不真实。也就是说,官方要垄断发言权,甚至垄断事实的真相权,官方讲的再是谎话也是真相。

历史上太多了。前不久央视有一个采访,采访一个人,结果被发现这个人就是在央视工作的一个大学生。这是被人肉搜索出来的。那么它当然要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因为那个人是假的嘛!因为他是里面的工作人员,他冒充一个普通街上的人去回答央视的问题,为当时中共推出来的政策去辩护,结果被人家人肉搜索出来了。像这种情况就可以很清楚的看到,它实际上是要垄断发言权。

主持人:但是现在是网络时代,假设说真有这种,大家也会有自己隐私的问题,那么在这样一个网络时代,如何更好的保护自己的隐私呢?

横河:我想作为一般人来说,你别把自己所有的东西都放到网上去。但是问题是如果说别人去侵犯你的隐私,并不是在网上的,是用不正常的手段获取的,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办?按说是应该用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的,但是在中国很难做到这一点。所以我觉得很困难,在中国现有的制度下,在这个法律下,在这样的互联网的规定下面,要能够保护自己的隐私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主持人:这个工具现在被很多人认为它也是一个……它算是有好有坏,但是政府这样大张旗鼓地去打压网络的人肉搜索,其实也是从某种程度上去压制了网络的言论自由。

横河:对,压制了网络自由和人民反腐的监督权。

主持人:感谢您,横河。今天这个话题也引发了很多观众的共鸣,感谢给我们打电话的观众,我们也希望以后的节目观众朋友能踊跃参与。感谢您的收看,我们下次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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