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2月6日讯】(新唐人记者田净、李韵采访报导)因资助和推动“新公民运动”遭中共抓捕的中国民营企业家王功权,自获得取保候审后,各界对其作法一直评说不一。6日,王功权的商界好友、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发微博说,王功权在关押期间曾被录制节目,并录制了6遍,但电视台没播出。
2月6日,潘石屹发微博说:“我:看到一份报纸说,他们(中共当局)给你(王功权)录节目了,一直没有看到播出;他(王功权):他们给我买了一套西装,换下我的囚服,稿子反复修改,节目一共录制了6遍,他们强调录节目时要自然、真诚,可能是录的不理想,电视台没播出。”
微博发出后立即引来众网民的围观,但贴子很快被删除了,有网友的截图在海外“自由微博里”得以存留。
2月6日,王功权的好友大陆媒体人何家维对《新唐人》说,潘石屹微博中说有关王功权被要求录制节目是事实。
何家维:“有些人在网上认为王功权,没有骨气、没有自己的信念、没有男子的那种阳刚、不能坚持什么……我反对,为什么呢?以前共产党宣传的那种江姐、刘胡兰宁死不屈、视死如归的,那只是一种故事、一种传说,没有经过实践证明的。”
何家维说,王功权曾经有过一句名言:大不了死,大不了生不如死,那时我就跟他说过,我说你没有死过,你也没有经过生不如死,何以说这样的话?
何家维:“我非常理解同情王功权和薛蛮子,薛蛮子到现在都没有出来,薛蛮子拍过节目上了央视,王功权肯定也是拍过这种纪录片,但王功权没有像薛蛮子那样上央视节目,就保释出来了,当然没有进过共产党的监狱、没有进过共产党的牢房的人,都没有资格说不怕生不如死。”
何家维指出,王功权和他的弟弟都是因为老婆送了一条围巾,突然想到家人,一下子崩溃了,中共这种株连九族的方式,不是局外人所能够想像的,我非常理解。
何家维:“许志永,他也会想到家人,我也希望他能象王功权一样讲出来,但是有一点,他们已经不是自己所能做主的,有了一个王功权,中共不需要第二个王功权了,哪怕他想服软出来,他也出不来,他还只能硬下去。”
何家维说,王功权出来以后,他跟潘石屹说我血压很高,身体怎么样,就是很有愧的话,他希望借潘石屹的口传出这个话。很多人骂王功权,但是我觉得没有什么可骂的,他是精神上很累的人,毕竟有些事情太复杂。
何家维:“薛蛮子去年在央视做的节目、可以说是奴颜媚骨,属于讨好当局的状态,但是到现在他还是没被放出来,所以说真正为中国民主、自由出过力的人,不管他变成什么样,都是值得我们敬佩的。”
何家维质问,很多人鄙视王功权、薛蛮子等人,他们有什么资格鄙视他?像王功权为自由、民主、人权呼喊、出钱、出力的时候,这帮人在干嘛?!
何家维认为,薛蛮子和王功权是为自由民主人权所作出的一切,都会被历史所记住。
王功权接受警方指控
早在去年12月初,王功权被关押期间,海内外媒体就曾报导说,被羁押近3月的知名企业家、“新公民运动”的推动者王功权,接受了北京警方对其“扰乱公共秩序罪”的指控。
在一份视频里,神情憔悴的王功权现身,表示将和另一在押的“新公民运动”推动者、法学学者许志永断绝关系并划清界限。
王还表示“自愿”解除对辩护律师陈有西的委托。知情人透露,这个“认罪”视频或将在央视播放,以证明他愿意与中共当局合作、获得减轻惩罚。
当天,律师陈有西在其新浪微博账号上发文:“到11月29日,王已被提讯92次。律师会见6次。公安机关通知王妻3日到局,告知“王功权自愿解除对原律师的辩护委托”。
王功权认罪视频流传出来之前,多名被中共警方抓捕的人士,如新浪“大V”薛蛮子、云南网路活跃人士边民、《新快报》前记者陈永洲等人都在央视播出了“认罪”视频。
许多网友表示:为王功权伤心、难过,下场竟然也是要到央视认罪,否则出不来。不过,王功权的“认罪”视频并没有在央视播出。
现年52岁的王功权是中国知名的风险投资企业家,也是“新公民运动”的积极推动者,同时他还是公盟创始人之一的法学学者许志永的支持者。
2012年底,王功权、许志永等人联名发起“要求官员公示财产声明”。去年7月16日,许志永被警方刑事拘留。9月13日,王功权被拘;10月21日,王功权被北京检方正式批捕。
王功权被拘后,中国知名经济学家茅于轼、政治学者陈子明、传知行负责人郭玉闪等人联名发起“呼吁中国当局无罪释放王功权”行动。1月22日,王功权“认罪”后被保释回家。
王功权被保释各界评说
王功权取保候审后,正是许志永等一系列新公民运动案庭审之前,为此网路上曾对他颇有争议。有人指责王功权对当局服软,也有许多人表示理解他的处境,也理解他在高压下被逼迫的情况。
2月4日,德国之声引述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透露,王功权所谓的“认罪”除了他在微博上透露的“为了家人”;其在看守所还受到当局施加的重重压力,包括强迫他更换欲为他进行无罪辩护的律师陈有西;日夜不间断的提审;当局再使用惯例作法,对王功权企业查账,未能查出可以“治罪”的证据后,又以其合作伙伴和朋友相威胁;最严重的一次,看守所以所内设备故障为名,阻止他与律师在很长时间内不能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