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03月25日讯】昨天(24日)是韩国政府2007年对朝鲜提供的轻工业贷款首笔款项的偿还日。韩国今天要求朝鲜尽早偿还连本带利共860万美元。
据中央社引述韩国联合新闻通讯社报导,韩国政府于卢武铉执政的2007年对朝鲜提供价值达8000万美元的轻工业原材料,宽限期5年,偿还期限为10年。
韩朝合作基金受托银行—韩国进出口银行相关负责人说,今年3月24日是朝鲜轻工业贷款连本带息首个还款日,银行已于2月27日向朝鲜贸易银行发送传真通报此事,但朝鲜至今仍没有做出回应。
韩国政府今天向朝鲜通报此事,并要求朝鲜尽早偿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及支付拖欠的赔偿金。
韩国进出口银行今天向朝鲜贸易银行,以传真和邮寄方式,发出包含韩国上述立场的通知。
根据“轻工业贷款合同”,若一方被告知拖欠事实后,没有在30天内偿还贷款,将被视为拖欠债务。
除了轻工业贷款之外,朝鲜于2012年6月(583万美元)和2013年6月(578万美元)到期的贷款,都没有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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