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5月27日讯】(新唐人记者凯欣综合报导)5月23日,中共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马仔刘汉案一审宣判,刘汉被判死刑。但刘汉案的判决书至今没有公布,引发外界的热议关注。随后,中共党媒连续刊发有署名文章,对刘汉审判未见“行贿罪”提出质疑,并声称刘汉该死,但不该马上死;因为“有人比刘汉更该死”等言论;被指是释放“追杀”大老虎信号。
湖北咸宁市中级法院5月23日对刘汉等36人涉黑社会罪以及故意杀人罪等案件一审宣判。刘汉、刘维兄弟被判处死刑。通常来讲,在法院宣判后,法院判决书很快便会公之于众。不过,刘汉案的判决书却迟迟未能露面,为此,外界质疑声和揣测声不断。
自刘汉案爆发以来,不断有舆论猜测其背后存在神秘的“大老虎”,涉及中共官员之多无法想像。5月25日,《北京晚报》报导称,北京法律专家表示,目前刘汉案件判决书并未随宣判公诸于众,这一“不同寻常”之举暗示了此案绝非简单涉黑那么单纯。
5月25日,中共喉舌新华网在博客栏目发表署名文章“刘汉被判死刑之后的三大悬念!”。文章中称,刘汉案如此庞大的一个涉黑集团,能够横行将近20年,无恶不作,坏事作尽,非法敛财几百亿,却屡屡逃脱法律的惩戒,其背后必然有一个或是一批庞大的“保护伞”。那么,刘汉死刑之后,刘汉真正的“大保护伞”会不会现形?什么时候现形?又会得到怎样的处理?这是一大悬念。
据报导,刘汉在长达140多分钟的辩护中,有一句:“我也觉得自己该死”。5月25日,同是中共喉舌的新华网以及人民网论坛栏目再次发表“刘汉该死!谁比刘汉更该死?”的评论文章,针对刘汉的这句话称,刘汉的这句“重话”,到底是他自知罪孽深重,悔罪服判?还是他对自己结交(或巴结)非人的一种“终极悔恨”?两者兼而有之?
文章指出,想当初,在四川,只要亮出刘汉“汉龙公司”的名号,那“商界、政界、甚至司法界”都会“避退三舍”;但谁料20年后,竟落得如此下场?文章认为,刘汉只不过是别人的一副手套,现在被彻底清算;但带着他这副手套行事的那双黑手,却尚逍遥法外。
文章说,倘要将刘汉案背后的各色“神秘人物”捉拿归案、并结案,刘汉毕竟是极为关键的人证之一。“刘汉该死,但不该马上死!因为有人比刘汉更该死!”
判决书未公布被指追杀大老虎
香港《南华早报》5月23日引述一名接近案件的消息人士披露,刘汉案被调查人员认为是“打虎”序幕;前政治局周姓常委多被外界称为“大老虎”,而他和刘汉的关系十分密切。
消息说,此处周姓常委即指周永康。自刘汉被提起公诉之后,大陆《财经》杂志曾详细报导,刘汉与四川省、海南省、河北省好几名在位部级大员都有关系,也曾与中共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之子周滨有两宗生意往来与利益输送。
多名熟悉四川政情的当地人士曾透露,刘汉背后的老板正是曾经担任四川省委书记,后升任负责政法安全的中共政治局常委周永康。
去年4月,中共公安部指定此案由湖北侦办,追缴军用手榴弹3枚、各类枪支20支、子弹677发、钢珠弹2163发,并扣押、查封、冻结刘汉等人及汉龙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名下的巨额资产,据悉,掌握了大量刘汉、刘维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犯罪和指使杀人等主要犯罪证据。
据称,刘汉其实是周家的代持或钱袋子;刘汉集团拥有武器,刘汉本人则成为周家的私家军的头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