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为廷丢鞋案 判罚1万元要上诉

【新唐人2014年07月13日讯】太阳花学运成员陈为廷、林飞帆等7人,因为不满大埔拆迁案,去年8月间在苗栗县政府前举办活动,事后丢鸡蛋、以及用球鞋丢掷县长刘政鸿一案,苗栗地方法院今天(11日)判决,只有陈为廷丢鞋案判处1万元罚金,球鞋没收,其余都无罪,对此,陈为廷说,将提出上诉,并请法院还他球鞋。

辩护律师李宣毅:“我们有请求法院要发还,法院目前是没收这个鞋子。”

苗栗地方法院外,陈为廷跟律师拿起超大的保丽龙鞋,表示对丢鞋案判决的不服。

岛国前进成员陈为廷:“在丢鞋这个案子 这是一个正确的判决,希望能再争取到更大的空间。”

针对岛国前进成员陈为廷及林飞帆等7人去年在苗栗县府丢鸡蛋,以及陈为廷用鞋丢掷刘政鸿案,苗栗地方法院11日宣判,只有陈为廷丢鞋案判处1万元罚金,球鞋没收,其他人都无罪。

岛国前进成员林飞帆:“我其实不觉得说,今天为廷丢鞋子这件事情,应该是要判有罪,我不觉得应该是这个样子,这是他的言论自由保障的范畴,我们认为这基本上是他表达这个言论,对刘政鸿抗议,而且甚至说在当时候,要去阻止刘政鸿去强闯灵堂、强闯商家,这样一个事情。”

大埔拆迁户张森文遗孀彭秀春:“当然有点不公平啊,是啊,你为什么硬闯人家的灵堂,你没有闯人家灵堂,你就不会有这些事情发生。很生气啊,我觉得这个鞋子不是他丢的,是我先生丢的,我一直以为是这样子啊。”

去年9月,陈为廷在大埔案拆迁户的告别式当天,向苗栗县长刘政鸿丢鞋砸头,被依妨害公务等罪起诉,对于一审判决,苗栗县政府则说,要等收到判决书后才会回应。

新唐人亚太电视林秋霞、姚瀚宇台湾苗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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