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官员为完成火化任务买尸 称领导同意

【新唐人2014年11月25日讯】近年来,两广交界地带发生了一系列跨省倒卖尸体案件。由于一些地方摊派“火化指标”,在案发地区已形成一条从偷尸、贩尸到顶替火化的利益链。日前,广西北流市检察院以涉嫌盗窃尸体罪,向法院提请公诉。

葬改队队长5年至少盗尸17具

据大陆媒体报导,在广西北流“官员买尸”案件中,据嫌疑人钟某富交代,他已在当地几个镇偷了20多具尸体,运到毗邻的广东化州、高州等地,以1500-300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何某明、董某庆等人。

据悉,何某明和董某庆两人均负责当地的殡葬管理工作。

今年8月,在广东茂名市电白区树仔镇,多起盗墓偷尸案引起部分村民恐慌。据了解,偷尸者竟是该镇葬改队队长黎某,其交代5年内偷了至少17具尸体。

官员任务吃紧打电话“催货”

在北流偷尸案中,买尸者供述,购买尸体是为了完成镇里的火化任务。据董某庆交代,镇里每个月都有火化任务,但当地群众经常偷偷将死者土葬,镇里无法强行挖出来火化,只好通过购买尸体的方式,送到殡仪馆顶替当地死亡居民火化。一但火化任务吃紧,他们就用电话催促钟某富“供货”。

在北流偷尸案中,买尸官员供述,他们的行为已向领导汇报,“领导表示同意”。

广东省政府2006年的一份文件显示,个别地方出现与社会不法分子互相勾结,盗墓挖尸、买卖尸体顶替火化等性质极其恶劣的案件。

另外,2005年,广西钦州一起粤桂跨省贩尸案,据查,钦州市多名民政系统殡葬管理人员参与其中,策划贩卖100多具尸体。一具尸体以三四百元的价格卖到广东化州,再以每具两三千元的价格卖给一些乡镇的殡葬办(殡葬执法队),殡葬办再高价转卖给当地不愿意火化死者的家属,用来顶替死者送往殡仪馆,其间医院、火葬场等环节还收取数额不等的“中介费”。

广东电白群众介绍,当地还流传着“土葬潜规则”,偷尸者两头牟利:先把尸体偷走,到火葬场烧掉办理火化证,再将火化证卖给需要土葬的死者家属,并且包办入土下葬,价格则根据死者家庭经济情况不等,最低5000元。

人还没死先定要死多少人

化州市政府网的多份通报显示,当地为完成火化任务,严格执行领导问责和“一票否决”制度,每月对火化率进度排名通报,把目标任务分解到部门和个人,具体与年终考核挂钩、与福利奖金挂钩、与评选先进挂钩。

一些基层官员表示,考核“一刀切”,工作管理是方便了,但基层抵触情绪更大,“人还没死先定要死多少人”的统计方法,更容易造成一些地方一边收取高额罚款默许群众违规土葬,一边弄虚作假完成火化指标等行为。

近年来,在广西北流、岑溪、藤县、苍梧等地乡镇农村,不断有群众反映已下葬的死者土坟被人偷偷挖开,尸体不见踪影。一些地方死者下葬后亲属们不得不在荒郊野外长期搭棚守护,以防尸体被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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