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人留胡须获刑六年 政治迫害?

【新唐人2015年03月30日讯】新疆喀什维族人买买提明因留大胡子,日前被当地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6年,他的妻子也因为穿蒙面罩袍被判刑2年。这是首次有人因为留胡须被判刑,消息传出后,引起舆论的强烈抨击,指责这是政治迫害。

据大陆媒体报导,喀什市法院声称,38岁的买买提明无视国法,在公共场合留大胡子,还鼓励妻子戴面纱、穿蒙面罩袍,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

不过喀什的民众却认为,穆斯林男子留胡子、妇女戴面纱、穿长袍是他们的传统,何罪之有?

喀什民众余女士:“我在喀什长大的嘛,这是他们生活习惯嘛,他们喜欢那样打扮,就个人爱好,他爱打扮什么样子就打扮什么样子,这跟政治有关系吗?没什么关系。”

河南律师高承才认为,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但是地方官员一直再破坏宪法,滥用权利,应该追究他们的责任。

河南律师高承才:“很气愤这个事情,留个大胡子也构不成“寻衅滋事”,只要对社会没有害,根本就构不成犯罪,这是他们在践踏法律,不是他在‘寻衅滋事’,一定要摒弃这种滥用法权,随意构陷罪名、冤枉无辜的行为。”

去年开始,新疆多地开始所谓“去宗教极端化”行动,推行“靓丽工程”宣传,喀什还在全市各乡镇与每户家庭签订“去极端化”责任书,迫使100多名妇女放弃了穿戴蒙面罩袍。

新唐人记者熊斌、建铭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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