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资料:法轮大法洪传广东(下)

一九九二年五月十三日,法轮大法(也称法轮功)由李洪志先生在吉林长春正式传出。随后,李洪志先生到全国各地讲法传功,也将法轮大法传到南粤大地。

接: 历史资料:法轮大法洪传广东(上)

广东调查报告:法轮功祛病健身总有效率达97.9%

一九九八年,为了配合国家体总对法轮功的正面调查,广东省法轮功辅导总站邀请一批专家学者,对一万多名广东各地法轮功学员进行了抽样调查。

一九九八年九月一日,第一军医大学病理教研室教授胡明钦等七人发布《广东省部分地区法轮功学员身心状况调查报告》。对收回的12533名法轮功学员填写的调查表统计分析:疾病痊愈和基本康复率高达97%。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第一军医大学病理教研室教授胡明钦等七人发布《广东省高校系统部分法轮功修炼者身心变化实例(第一集)》。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第一军医大学病理教研室教授胡明钦等七人发布《广东省党政军系统部分法轮功修炼者身心变化实例》。

调查结果还发现,有许多现代医学无法治疗的顽症患者,在修炼法轮功后得以彻底康复。专家们认为:法轮功带给人的身心受益,道德回升,已经在社会上形成了一个良好的“法轮功群体现象”,这样的高德大法对社会、对任何人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值得向全社会大力推广。

广东河源市:“偷盗村”的变化

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临江镇,有一个因“偷盗”而闻名的卢屋村。由于水土等自然条件比较好,市农委在村子附近开办了一个六百多亩的水果基地。没想到的是,村民们都把水果基地视为发财致富的摇钱树。每到收获季节,几乎是家家出动偷水果,到市场上出售。“偷盗风”成了当地政府治安管理最头痛的问题。即使每年动用很多人力、物力来看护果园,甚至将一些偷盗数额较大的人抓住,挂牌示众,但村民们照偷不误。

一九九八年初,法轮大法传到了这个小村庄。全村三百人,有八十多人每天参加集体学法炼功,自觉地不再干偷盗的事了。在这些人的带动下,这里的“偷盗风”得到了彻底的改变。这一年的冬天,村民们派代表,到广州参加修炼心得交流会,谈了他们变化的经过。

卢屋村的变化,正是那个时期法轮大法在中国社会造成影响的一个缩影。法轮大法以修炼“真善忍”为核心,强调修炼者一定要重视心性修炼,提高道德境界。有学员说:“修炼者按大法的心性要求去做,如果是国家干部,一定是个勤政廉洁的好干部,如果是工人,一定是个遵章守纪的好工人,如果是普通百姓,一定是个在社会上有益于他人的人。”

广东出现道德回升、社会安定的良好势头

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

例如,一九九九年之前,高大维院长所在的华南理工大学至少有六百名以上师生修炼过法轮功,按照“真善忍”修心性提高道德品质,教职工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学生刻苦好学,人人身心受益,为家庭国家节约大笔医疗费用。高大维领导的食品学院由于领导班子团结协作,科研教学成绩卓著,一九九七年被评为广东省唯一的一个高校系统的先进单位。

又如,广东茂名市郊区袂花镇法轮功学员李国胜,修炼前曾经吸毒成瘾,身体羸弱,百病缠身,而且耗尽家财,修炼法轮功后,在很短的时间内,他就彻底戒除了毒瘾,并且使身体得到根本的净化和健康,满面红光,不久就能够结婚成家。他在茂名市和广州市的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上都做过发言,他的事迹还被登上了报纸。这样的事迹在法轮功学员中还有很多,法轮功确实是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弊的。

再如,一九九六年法轮大法传到潮州,给潮州带来新的神话。有缘人得法修炼,炼功人数迅速增加,到一九九九年潮州市包括饶平县潮安县,炼功人数达二千多人。法轮功所到之处,祛病健身、家和邻睦,一派祥和。昔日西湖公园的小凤楼,是法轮功学员每天早上炼功的地方。那里是一个茶楼,每天晚上很多客人吃饭喝茶,地上到处掉的是饭菜垃圾。法轮功学员每天自备扫把,把那里打扫的干干净净。

当时,广东省已有二十万法轮功修炼者,他们重德行善,兢兢业业,不谋私利,以良好的身心为社会的发展做着积极的贡献,也引领着社会的道德回升,这是多么好的一件事啊?法轮大法洪传广东后,广东真的出现了道德回升、安定团结的良好形势,广东上上下下的有识之士,无不由衷的感到欢欣鼓舞,都认为法轮大法将给广东带来一个全新的希望!

一九九九年前,广东各界对法轮功的支持

在一九九九年中共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以前,广东政府一直比较支持法轮功。一九九六年六月五日,广东省气功科学研究协会批复成立“广东省气功科学研究协会法轮功研究会”(粤气字【1996】002号),并以团体会员资格加入省气功协会。一九九六年四月十三日,在广州召开法轮大法广东省学员首次学法交流大会,省人体科学学会、省气功科学协会干部出席了交流会。一九九八年一月十七日 在广州天河体育馆举办广东省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近万人参加,港澳地区来了不少学员。广东省气功科学协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等出席并讲话。

但是,时任公安部长、中共政法委书记的罗干为了捞取“政绩”向上爬,从一九九六年开始就暗令全国警察系统对法轮功进行“调查”,并对法轮功修炼活动进行干扰。例如,一九九六年一月一日,广东地区第一次修炼心得交流会在铁路文化宫举办,遇到警察干扰,在珠江宾馆礼堂第二场交流会被迫取消。

一九九六年四月十五日,纪念李洪志老师来穗传法3周年法轮大法摄影、美术、工艺作品展览在铁路集团公司礼堂举办,由于遇到干扰,只开办一天就停办了。

同时,中共中宣部也对法轮功暗中迫害,非法停止《转法轮》出版,指使一些“科痞”、“砖家”在报纸杂志上撰文诋毁法轮功。例如,一九九八年《深圳特区报》和《南方农村报》都刊登过不实报导攻击法轮功,后来,这二家报社在了解事实真相后,均刊登《敬告读者》予以纠正、澄清。

中共上层对法轮功的暗中干扰,一直受到广东的正义抵制。例如,一九九八年七月二十五日,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对广东省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405号提案的答复》(粤宣函【1998】104号)说:关于提案中提到的对法轮功的几则报导,我们已专门开会,要求全省各级新闻单位停止刊载或转载类似的报导。并再次强调,今后对关于气功和人体科学的报导要严格遵照“不宣传、不批判、不争论”的原则。

随着法轮功修炼人数的增加,中共上层特别是江某某与罗干,对法轮功的猜疑和妒嫉也不断增加。在中共上层指使下,各地对法轮功的干扰也越来越大,广东省内的阴霾越积越重。

一九九八年底,广东省体委在按国家体育总局要求对法轮功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后,正式批准广州辅导站在天河体育馆召开法轮大法万人修炼心得交流会。在各种手续齐备的情况下,在法会召开的前一天下午,广州市公安局治安科却进行非法阻挠。他们一边对省体委和体育馆的工作人员进行威胁,一边毫无理由的通知法轮功学员“不批准召开”。由于当时很多地区参加法会的学员都已上路,更改时间已来不及。后来,在广州军区一些高干家属(法轮功学员)和正义人士的支持下,心得交流会在广州军区体育馆(近三千人)、暨南大学体育馆(近三千人)分两场召开,避免了一场因突发变更而造成的混乱。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党魁江某某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使法轮大法在广东的洪传受到极大阻碍,严重影响了广东百姓得法修炼并从中受益。

(全文完)

文章来源:明慧网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