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初发生在列治文三号路的华裔夫妇抢夺中共暴权抗议者抗议用的中共血旗并殴打抗议者一案,今天(星期四)进入审讯第一天。共有包括该案受害人本人在内的七名证人出庭作证。
星期四,法官再次与该案被告韩鹏夫妇确认了他们要为自己辩护的决定后,随即开始了审讯,审讯全程均有翻译进行协助。
庭上,法官首先听取了一名女性路人的证词,证词中指出,案发时证人在离受害人吴应鉴仅有6到7米远的十字路口处等灯过马路,她描述受害人只是手拿旗子站在路边,然后就看到一辆深色SUV停靠在路边,被告二人从车上下来后,抢走受害人手中的血旗,并开始对其进行辱骂和殴打。证人多次强调,她亲眼看到女被告穆晓莉(音译Mu, Xiao Li)用脚多次踢受害人,还形容她的面部表情冰冷。
由于被告韩鹏夫妇为自已辩护,法官还向他们解释了“偷盗价值5千加币以下物品”这一控罪的概念,强调在加拿大法律中,不论物主知道与否,任何将别人财产据为己有的行为均算作偷盗(Theft)。
最后由于时间关系,法官仅听取了七名证人中四名证人的证词,除一名路人和受害人吴应鉴之外,另有两名在案发当天执行抓捕的列治文皇家骑警。
该案将在明天(星期五)接着进行审理,本台将继续为您关注该案的审理过程。
新唐人记者吕妍茜、张宁列治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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