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6月4日,有消息称中石油河南周口销售分公司销售经理陈某携约5亿元油款失踪,新京报记者从中石油河南销售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多位卷入此事的乡镇加油站负责人等证实确有此事,目前,周口市警方等已经立案介入调查。
如此惊人的巨款,说卷走就卷走了,说失踪就失踪了,如此之轻巧,实在令人瞠目结舌。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这些加油站的老板,往往将油款直接支付给陈某的丈夫。据周口市商水县固墙镇加油站许先生提供给记者一份汇款单显示,汇款金额34.8万元,收款人姓名王某。
据介绍,王某为陈某丈夫,许先生有时也将油款转到王某的银行账户。记者从多位乡镇加油站老板处了解,王某曾在河南省周口市中石化稽查科工作,上月已辞职。据了解,陈某及其丈夫、儿子一家三口已经完全失联。
巨额油款转到了个人账户,交到了个人手中掌管,这样的行为是明显违法的。根据相关的财务会计法规,对于属于公司的经营款项或收入,是不允许转入个人账户的。如果公司的工作人员将属于公司的资金或款项挪用超过三个月或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据为己有的,若其所在公司的性质是国有公司,那么该工作人员就可能涉嫌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
可就是这样明显违法的现象,据报道,居然在该石油公司存在了长达10年时——就这样堂而皇之地将公司售油款直接打入个人账户。还有更为费解的就是,中石油河南销售公司的负责人称,油款是不允许转到个人账户,但总公司账上查到的陈某账目没有问题,个人收取油款的行为公司也不太了解,属于个人行为。
的确,有很多公司为了避税,往往都会采取把钱打入个人账户的情况。但显然这位女经理的动机十分明显,绝不是为了什么避税。毕竟像这样的国企分公司,是没有必要去冒这个风险的,而且风险还全部是在个人身上,弄不好就是个犯罪。
如果说女经理过来收款的做法都属于个人行为,那么她卖出去的油又是怎么得来的?这样的一系列大笔交易,总会留有种种痕迹。难道说中石油公司的财务审计就从来没有发现过蛛丝马迹?如果照此下去,岂不是所有的分公司经理都有可能如此去发财,国企的资金还有安全感吗?
显然,一句“个人行为”是不能轻易解释的,毕竟作为一个经理,代表的已经不是她个人,而是公司。所以,无论是财务的漏洞也好,还是可能存在的失职渎职行为,包括还有可能的其它问题,都需要认真查清。
中石油周口公司销售经理陈某失踪,5亿元巨款究竟去哪儿了?这一问题尚待警方调查给出结果。但留下的疑问,沉重的思考,以及制度的漏洞,还有一些可能不为人知的真相,都有待进一步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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