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通河县清河林区副检察长控告首恶江泽民

【新唐人2015年06月24日讯】(明慧网报导)徐晓时,原系黑龙江省清河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一九九六年和妻子潘晶华、岳父潘强、岳母田玉梅一起修炼法轮功。一家人身体健康,道德升华。而在江泽民为首的中共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后,他们一家人受到各种迫害,两位老人过早离世。

徐晓时及妻子潘晶华于二零一五年六月六日向最高检察院邮寄了刑事控告状,要求追究首恶江泽民的刑事责任,将其绳之以法。

夫妇俩在控告状中说,我们一家人是法轮大法亲身受益者,法轮大法净化了我们的心灵,道德提升,我们和所有修炼法轮大法学员一样无法用语言感谢李洪志师父的恩泽。江泽民一意孤行,犯下的罪恶血债累累,每个法轮功学员、包括他们的家庭都有一部血泪史。清算江的罪恶,还法轮大法清白!还李洪志师父清白!还法轮功学员真正信仰自由与人权,成为法轮功学员最基本的诉求。将江泽民送上审判台,绳之以法,清算罪恶,是历史的必然。应天时、顺民心!

以下是徐晓时一家人遭迫害情况简述:

徐晓时修炼法轮功后,他的心绞痛、胃炎、关节炎和颈椎等多种病灶全部消失了,身体强健,并时刻用真善忍要求,心性道德得到升华。在检察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秉公办案,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工作水平、业务能力强。经手办理了近百起经济案件,为国家挽回了大量经济损失。曾受到黑龙江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检察员荣誉称号,同时多次获得松花江林区分院和林业局奖励,被领导和同事公认为人正派的好检察官。可是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对法轮功迫害以后,多次遭到局“610”和公安局政保大队谈话,写“悔过书、决裂书、保证书”强制洗脑,限制人身自由。于二零零零年被林业局调出检察机关,发配到林业局一个最基层单位。

我的妻子潘晶华,修炼前患有乙型肝炎、类风湿、偏头痛、胃溃疡、妇科病、牛皮癣、经过多方医治不见好转,苦不堪言,生不如死。修炼法轮大法后无病一身轻,从此,家里有了欢乐、幸福。时时处处按照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亲戚、邻居、朋友都说我变了,在名利面前不去争,一切为他人着想的好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潘晶华被清河林业地区公安局非法关押一天,强制洗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非法监禁三天,强制洗脑。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五日被清河林业地区公安局国保和刑侦大队非法抄家,被绑架清河林业地区公安局非法逼供一天,第二天非法关押在清河林业地区看守所,在高压胁迫下逼迫写“悔过书、保证书、决裂书”在他们写好的“决裂书”强迫按手印,并非法拘留十五天。回家后派出所、街道、社区一直骚扰不断,电话监听、蹲坑、跟踪、不准外出,探亲、网上黑名单,非法没收身份证,无法办理出入境手续,出国探望亲人,限制人身自由。

我的岳父潘强,一九三一年三月二日出生,十六岁当兵,是老干部。修炼法轮大法前胃溃疡、腰肌劳损、风湿、心脏病、大便出血,练过多种气功,医治无效。潘强修炼法轮大法后,从此无病一身轻,他按照真善忍做一个真正的好人,乐于助人,处处为他人着想,带人热情,一天总是乐呵呵的,同时为国家节约大量医药费,这样的一个好人确在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五日被清河林业地区公安局国保和刑侦大队非法抄家,抄走大量私人财产,并被绑架到清河林业地区公安局看守所,非法逼供、非法超期关押三个多月。在老人双腿不能行走的情况下,清河林业地区公安局强迫家人交三千元钱放回家。回家后老人家通过学法和炼功,身体很快恢复健康。但是公安局、派出所、街道、社区骚扰不断,二零零三年迫于各种骚扰与强大的精神压力下老人家搬到通河县居住。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一日,一场大雪覆盖东北大地,老人家带上自家工具主动义务清除公路上的积雪,在雪地插上法轮大法好的牌子,干了三天,结果被通河县公安局警察绑架、抄家,关押半个月,勒索家人三千元。老人回家后,一直遭警察不断骚扰,每天都是在担惊受怕中度过。听邻居说,他家经常有不明身份的人出入。二零零七年,老人家身体出现异常反应人体消瘦,几天之内双眼睛失明、双耳失聪,精神失常,说话语无伦次,他总说有人给他下药,其间还吐了直径十釐米大小三盆的血。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四日,老人在极其痛苦的折磨中含冤离世。

我的岳母田玉梅,是位双目失明的残疾人,修炼法轮大法后,心脏病、神经衰弱等症状全部消失,老人家对人热情,在家里是个好母亲,亲戚、邻居都说是个大好人。在江泽民残酷迫害法轮功期间,整天在担惊受怕中度过,身心遭到极大伤害,摧残。于二零零五年五月十日含冤离世。终年六十七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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