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漠鱼:官员袭警为何不被开枪击毙?

昨天,我就贵州毕节警察开枪击毙“三无”渔民孔维富事件写了一篇略带批评和反省性的文章《毕节警察3枪击毙渔民:这得多深的仇恨?》。文章在“中华论坛”、“天涯社区”、“博客中国”等网站发出后得到了网编的推荐,进而引发了网民的热烈讨论。叫人感觉意外的是,不少人在回帖中戴着一副信心满满的“正能量”面具,对涉事的开枪警察给予了肯定,认为警察作为国家机器,必须保持应有的强硬。如果遇到袭警状况,不果断开枪,则背离了“依法治国”原则。于是,在长长的跟帖中,喊杀声一篇。

我并非主张对袭警的犯罪嫌疑人就该无条件容忍,也不是主张警察击毙犯罪嫌疑人就是完全错误的。而是我认为,基于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在处理这种突发事件时,执法者必须保持一种最基本的认知和理性。譬如,当违法和犯罪行为对他人不足以构成生命威胁时,是否需要缓冲一下执法强度,而不是将其置于死地?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比生命更宝贵。在现有实例当中,类似惨案的发生,大多伴有无奈的生存背景。而无论这样的冲突有多激烈,它都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反之,一旦生命成了冲突的产物,那么矛盾升级就成了必然,其性质也会随之发生变化,不但不利于矛盾的解决,更会导致新的问题出现,这无论对社会或者是家庭的稳定都是无益的,以至于不可避免地导致道德、人伦、法治、信仰的质变。

当然,不得不承认,从一开始我就对生活在底层的群众抱有一份天性的同情和理解。还以孔维富为例,他之所以在生存和抗法中选择铤而走险,是因为其生存现状决定的。难道说他现在的生存现状,政府没有责任?其二,正是因为像他这样的人在社会中没有分量,所以在他涉嫌违法时,执法者的执法就变得简单随性了许多。请不要质疑我这么讲,回望一下已有的事例,相信你就能找到答案。如果还有谁觉得我是在“夹带私货”,那么我现在就给你个“现世报”。

《南京晨报》8月4日最新报道:《南京一官员醉酒闹事袭警:我是处长我有钱》,原文如下:

【南京一官员醉酒闹事打前台踢保安加袭警】梅华在南林大培训中心工作,7月11日她遭遇一群人无故殴打。为首男子下手最重并称:“我是处长我有钱。”该男子还脚踢保安下体导致其直接躺在地上;男子还与警方发生争执。经查该男子叫陈爱平是南京某区拆迁办主任。

我不想就此讯息再度剖析。我只想问一声:有钱有权的处长如此嚣张,为什么不直接给“砰、砰、砰”了?请正能量君子认真回答!

201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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