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8月07日讯】8月4日,泰国最高法院裁定,法轮功学员申请注册“法轮大法学会”受法律及《宪法》保障。这一裁定结束了泰国法轮功学员与地方法院和内政部长达10年的法律诉讼。
泰国高院的裁定,也同时撤销了泰国地方法院和内政部在2005年,以影响泰中关系等为由,做出的否决法轮功学员申请注册“法轮大法学会”的决定。
北美新浪网也罕见的转载了这条消息。中国问题专家认为,这是发动迫害法轮功的中共江泽民集团,在中国失势以及中国局势将会发生变化的一个重要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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