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康2亲信 蒋洁敏李春城各被判10余年

【新唐人2015年10月12日讯】湖北省汉江中级法院周一宣判,中共国资委原主任蒋洁敏犯有“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以及滥用职权”等罪,被判有期徒刑16年,没收私人财产1百万元人民币。媒体同时曝光,其子蒋峰利用其父权势敛财,目前被羁押在宜昌,等待审判。

蒋洁敏被指在2004到2013年,在中石油集团和中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妻子索取或收受单位和个人财物。

蒋洁敏还被指个人和家庭财产与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且不能说明财产来源。他还被控滥用职权。

蒋洁敏2011年出任中石油董事长,成为原中共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石油帮”的主要成员,与周永康关系密切。

6月11日,周永康在天津被判无期徒刑,并被没收个人财产。庭审周永康案时,蒋洁敏出庭作证,证实其滥用职权非法获利超过21.36亿元人民币。

2013年3月,蒋洁敏任中共国资委主任,时年9月被中纪委调查,成为中共十八大以来第一个落马的中央委员。

媒体报导,蒋洁敏之子蒋峰因涉嫌利用其父在石化行业的影响力牟利,目前正被羁押在湖北宜昌,等待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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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康马仔李春城被判13年

湖北省咸宁市中级法院周一宣判,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因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百万元。

咸宁市中院称,1999年到2012年,李春城在担任四川省成都市副市长、成都市长等职务期间,为他人谋利,直接或通过其妻子、女儿等人非法收受贿赂将近四千万元﹔违规为特定关系人提供帮助,造成公共财产损失五亿七千多万元。

湖北咸宁法院官网称,李春城因对所犯罪行有自首及重大立功情节,从轻或减轻处罚。李春城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外媒报导,李春城是原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共政法委原书记周永康的亲信。周永康在任期间,提拔李春城为成都市长,享受副省级待遇,并被安排为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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