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罪官成“打不死的白骨精” 摇身一变成“功臣”

【新唐人2015年11月06日讯】(新唐人记者秦川综合报导)在中共官方新闻报导中,往往在重大事故发生后,会问责相关官员,让人认为被免职的官员受到了处分。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外媒认为是中共玩的一种文字游戏。有些身负罪责的中共官员如同“打不死的白骨精”,“带病提拔”者并不少见。据媒体透露,曾身负2次重大事故的安路生,近日摇身一变成了上海市新静安区的区委书记。

据陆媒报导,上海市政府在11月4日举办的撤销闸北区静安区的会议上,宣布静安闸北合并。原闸北区委书记安路生将出任新静安区的区委书记一职。此报导中并未提及安路生此前任职简历,但通过中国铁路近几年发生的重大事故中发现,安路生曾身负2次重大事故责任。

如,2008年,胶济铁路“4•28”重大事故发生后,安路生被免去铁道部总调度长职务;同年“5•12”汶川地震后,调任成都铁路局局长,第二年5月又重新出任铁道部总调度长;2011年,“7•23”温州动车事故后,又重新出任上海铁路局局长。

据相关报导,安路生的仕途一直与铁路和上海有关,并且其问责后升迁速度快,变换职位也多。2013年1月4日,又被调回北京,担任铁路科学院院长。而现今,身负2次重大事故责任的安路生摇身一变成为了上海市新静安区的区委书记。有网友调侃的说,记大过实质是记大功,是中共特色。

对安路生驰骋中共官场的分析

有外媒曾质疑,中共官方新闻报导中对重大责任人的免职,其实是对中共官员问责制度中的一种惩罚?还是在玩文字游戏:难道免职不等于撤职。

中共《公务员法》第四十条规定,“委任制公务员遇有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职务发生变化、不再担任公务员职务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职务的,应当按照管理许可权和规定的程序任免其职务。”

分析认为,免职是中共一种正常的人事变动,与公务员的奖惩无关。中共《公务员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可以看出,“撤职”才属于处分的一种,免职更多时候表示该中共官员将待任另一职务。

据公开资料显示,现年50岁的安路生,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石鼻镇人,1986年开始参加工作。2005年3月18日任武汉铁路局局长;2006年12月调任铁道部任总调度长;2008年4月28日,胶济铁路发生列车相撞事故被免职,同年5月汶川大地震后任成都铁路局局长;2009年3月调任上海铁路局局长。

之后,2010年5月又重新出任铁道部总调度长;2011年7月24日,温州动车事故后,又重新出任上海铁路局局长;2013年1月任铁科院院长;2013年4月任上海闸北区委副书记,代区长;2015年3月调任中共闸北区委书记、区长。

面对中共的问责制度和安路生的升迁速度,甚至有网友调侃,被处分的中共官员重新出山不是新闻,没有重新出山的中共官员那才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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