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27日上午,南京市玄武区政府早准备好了大批警察,防暴队员,救护车,消防,市容,等等,是有目的和准备而来的,在拆迁过程中产生了矛盾,防暴警察当场活活打死我母亲说是心脏病猝死?明明是给防暴警打死的,请问这怎么解释…顶部见4cmx2·5cm的头皮挫伤,左手腕前侧见3·5cmx2·5cm的皮下出血,左手大鱼际处隆起畸形,右手腕及手背外侧见9cmx5cm的皮下出血,顶部头皮挫伤处见3cmx2·5cm的头皮出血,左胸1—6肋骨折伴间出血,右胸2—8肋骨骨折,胸骨体向内凹陷其中石侧第4—5肋骨分离,肺表面及肺叶间见出血斑。
我母亲在我眼前给防暴警察打死,我亲眼所见(当时我母亲在我前面我也伤了),我们报案孝陵卫所不受理此案(有证明)并且有当天发生事件影像资料。现在向各部门反映上访无数次,省,市,区,快四年了到现在没有解决!
玄武区政府是不理不问,大家的是父母生,各位能否换位思考一下,如果各位母亲在你眼前被打死你们会怎么样?我母亲被活活打死,我家兄弟两又坐了三年六个月监狱牢房,我差点死在看守所里,本人对玄武区法院判决我三年六个月不服,地方政府非法强制拆迁故意制造的冤假错案,捏造事实陷害本人,导致法律不公正的严重后果,人民法院受地方政府个别权威官员控制,于法相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司法腐败案,特别是南京市人民政府玄武区有关领导在中山陵环境整治中为了政绩及个人利益,无视法律,严重违反《土地法》和《拆迁法》,在拆迁过程中组织公安,黑社会人员,用流氓手段进行烧,杀,抢等手段。政府无恶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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