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清心:干扰诉江是最恶劣的干预司法案

中央政法委11月5日公开通报了5起干预司法的案例。这是今年3月当局发布《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规定”)后,首次公开通报的干预司法案件。

5起案例中2起涉及官员:一件是江苏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丁维和插手原彭城集团董事长孙某交通肇事案,指使当地政府出具证明要求法院从轻处理;二件是云南省昭通市稳办副主任彭泽高担任昭通市彝良县政法委书记时,推翻生效判决,追究代理律师刑事责任,羁押4名证人。

另3起涉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一是北京市高院民二庭庭长陈海鸥为请托人向办案人员“打招呼”;二是上海浦东新区检察院书记员受请托,向办案人员打探案情;三是北京丰台区检察院法警李朝阳为亲戚涉嫌强奸案插手案件。

通报的这5起案,并不令人惊讶,因为比这黑的案子有的是。中国司法界如同中共官场一样腐败黑暗。5起干预司法案,背后都是权钱交易。当官的权力大,直接用权力干预,没权没势的书记员、司法警察也在借职务之便,“捞人、平事”赚钱。

大陆司法腐败案泛滥成灾,不足为怪。蹊跷的是案件公告的时间,为何选在“两个规定”颁布8个月后,而不是及时通告惩治司法腐败?大陆官媒称,通告表明当局有案必查的决心是在告诉大家:“廉政规定是动真格的!别以为还可以像《琅琊榜》里的太子、誉王那样插手断案!”

“有案必查的决心”?是什么案件,让当局查办受到阻力干扰,表示要下决心查?今年3月发布“两个规定”至今,最大的案件当属诉江案。5月“两高”开启的“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海内外已有超过19万名法轮功学员和家属,向中国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控告举报江泽民。与此同时,大陆各地发生了对寄信人、举报人、投诉人恐吓、抓捕等的司法干预。据悉,九月份有503名法轮功学员因诉江被绑架。

从10月20日起,辽宁沈阳警察大范围的骚扰、抓捕和关押“诉江”的法轮功学员。负责这次大规模绑架的是沈阳市公安局长许文有。他曾参与了2004年的高蓉蓉被害案。许文有当时担任侦察总队总队长,直接负责追查高蓉蓉的下落。为此,许立了“大功”,2005年9月9日,政法委书记罗干与公安部长周永康亲自点名要将许文有树为所谓的“全国典型”。

10月底,50多名黑龙江建三江农垦总局“青龙山洗脑班”的受害人及其家属,联名刑事控告洗脑班,以及1300多人联名举报江泽民后,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骚扰和监视,甚至强迫家属停职。

诉江潮中大陆出现的干扰,才是当前中国最大最恶劣的司法干扰。干扰的目标明确,针对诉江;涉案人是各地公安警察和背后的“610”。这些江系马仔,大部分人手上有血债,害怕江泽民倒了,自己也被清算,所以拚命干扰诉江,阻挡法办江泽民。这是一批邪恶之徒,一群大大小小的恶虎,虎视眈眈的拦路虎,挡在习近平抓捕江泽民的路上。

借这次通告干预司法案件,向江泽民及其马仔发出警告,应该是当局的真实意图。搅局的如果再不收手,就要动正格的了!敲山震虎后,干扰诉江的拦路虎须尽快清除,像沈阳公安局长许文有这样的恶虎,不对他动真格的,是不会让路的,因为这是你死我活的最后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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