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谈协议 民团:先查涉贿案

【新唐人2015年12月1日讯】据大纪元电子报12月1日的报导,第三次“两岸协议成效与策进会议”昨(30)日于海基会举行,由海基会副董事长施惠芬及中共海协会常务副会长郑立中主谈,双方将检视两岸已签署且生效的协议。不过会议尚未开始,20余名台联青年军就在场外抗议,高举“捍卫台湾主权、拒绝中国统战”等抗议标语,并主张应先全面停止两岸间政经相关的谈判与签订协议,待通过“两岸协议监督条例”后再进行交流。台联也预告,将发动“如影随形”的抗议,“让陈德铭看见台湾真正的民主,听见台湾人民真实的声音。”

施惠芬与郑立中30日上午9时于海基会主持“两岸协议成效与策进会议”,针对过去7年两岸已签署且生效的23项协议进行检视。中共海协会长陈德铭则于中午抵达桃园机场,预计在台停留7天6夜。此外,台湾法轮功学员30日提早到桃机外举标语拉横幅,呼吁停止迫害法轮功。

由于日前中共中央巡视组公布调查结果发现,中共的对台工作单位内部有违规拉赞助、收捐赠、收受礼品馈赠等问题,台湾的民间团体忧心,力推货贸闯关的石化、汽车、面板等十大财团,恐有行贿之虞,应自行主动启动稽核调查,协助厘清货贸谈判与“国台办收贿案”的关系。

对此,郑立中表示,中共涉台单位违规拉赞助的问题“确实有存在”,不过“前提是做的那项事业,台商也是拥护这些工作的”,海协会也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查明,并做出相应规定。至于对外谈判人员是否涉案?郑立中说,据他了解“目前是没有”。

海基会副董事长施惠芳则说,对于陆方对台单位涉贪,内部要如何处理、查到什么程度,我方并不会干预。但以陆委会和海基会对收受礼品上的相关规范,目前不会有这种情形发生。

中方说法暧昧 民团担心协议被翻案

不过经济民主连合召集人赖中强认为,郑立中的说法太过于暧昧,因为“目前没有”,不代表“彻底清查过后确定没有”,这两者是有相当大的不同。赖中强解释,因为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50条的规定,只要证明国台办、海协会的对外谈判人员有直接或间接收贿,中共是有选择性地要求撤销或调整因“贿赂”所达成的23项对台协议,等于是双方签的协议内容,中方其实是有权翻案,“这也是国人所担心的。”

赖中强要求,中方应该要彻底查证,究竟是否有对外谈判人员涉贪,若确定没有涉贪疑虑也请明确对外说明,“两岸的协议谈判才有继续下去的可能”,否则他主张在此之前两岸都不应该继续任何的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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