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宜宅弊案 赵藤雄遭判2年 缴库2亿免入监

【新唐人2015年12月25日电】台湾高等法院今(25)日针对八德合宜宅弊案宣判,远雄集团创办人赵藤雄判判刑2年、褫夺公权2年,支付公库2亿元后缓刑5年,全案定谳。同案被告、前营建署长叶世文则被重判21年,但他涉及收贿罪仍可上诉最高法院,尚未定谳。

合宜宅弊案审理以来,赵藤雄都否认行贿,强调是迫于叶世文的刁难才给钱,高院原订12月18日宣判,赵在宣判前递状声请加开庭,并改口全部认罪,连一审获判无罪的新竹眷改案都一并认罪,坦承向公务员行贿2600万元。

当时面对法官讯问,赵在庭上不断强调“我是真心认罪”,“希望法院可以从轻量刑,给我一个自新的机会。”

今日下午4点,高等法院依不违背职务行贿罪,判赵藤雄2年徒刑、缓刑5年,并捐国库2亿元定谳。赵藤雄支付公库2亿元后免入监。

而前桃园县副县长叶世文依不违背职务收贿、财产来源不明等罪,遭判21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责任编辑:许惠安)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