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04月02日讯】(新唐人记者钟离述综合报导)日前,著名民运活动家魏京生撰文揭示中共执政60年的犯罪性质。有分析认为,随着中国各层民众对中共本质的反思,中共政权的末日可能马上就要到了。
3月31日,中国民主运动海外联席会议主席魏京生,针对近期中共党内知名人士对中共相关组织非法享用纳税公款问题,指出中共党组织是中国最大贪污犯。此前,大陆知名地产商任志强对中共党媒花费纳税人的钱却为中共干私活提出质疑;其后,北京大学法学教授贺卫方指出中共共青团组织作为群众团体花费纳税人的钱也不合理,呼吁停止继续供养。
魏京生分析说,共产党几十年来都在忽悠老百姓,说什么他们是为人民服务。但中共的党产花的是老百姓纳税的钱,属于贪污,或挪用公款,是严重的刑事犯罪,而且是犯罪团伙。从反腐的角度讲,中共是中国第一贪,天下第一腐败。
魏京生指出,中共党国一体公私不分,这是法西斯体制,甚至可以说是政教合一体制。但是,即使是政教合一,教会花的也是教会的钱,不是政府的钱;就是古代的皇帝,政府的公库和皇帝的私库也分得很清楚。从这一点看,中共的体制可以说是超级政教合一,超级法西斯体制。
魏京生从现代政治学和法学角度分析说,任何政党团体都是相当于一个自然人的法人。当某个人花的不是自己腰包里的钱,而是属于别人的钱。按照现行中国法律,或者按照任何一国的法律。如果是在被害人不知道的情况下,应该定性为偷窃。如果是在被害人受到强迫,因而不自愿的情况下,应该定性为抢劫。因此推断,可以说中共的行为“非偷即盗,不是合法行为”。
魏京生说,政党或者什么团体,可以通过正当或者不正当的方式掌握政府的支配权。它可以使它的成员以当官的方式使用公款,这是合法的。但它不能代替政府直接使用公款,这就犯法了。这是古今中外所有政府的规矩和底线,否则非偷即盗,都属于犯罪。所有国家的法律都明文规定:无论私人还是团体都不得挪用属于政府的公款,否则即构成贪污罪。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团体,不能与政府划等号,当然不可以使用公款。
中国共产党却堂而皇之的直接使用公款,而且使用了几十年,而且还恬不知耻的把公款当作自己的钱,大言不惭。魏京生认为,中共之所以敢这样干,主要是因为老百姓麻木不仁,见怪不怪,容忍很多年造成。但老百姓不会永远麻木不仁,永远容忍犯罪行为。一旦老百姓醒悟过来,会要求中共退赔公款。
3月11日,在中共人大记者会上,东方早报、澎湃新闻记者提问,有关中共党务部门的预算何时能公开?中共人大官员回应称,“这个问题有点难”,承认政府预算中包括了中央党务部门的预算。以上一幕被认为是2016年中国政治上最大的“亮点”,因为中国的媒体也开始针对中共的隐私发问,标志着中共的统治危机越来越明显。
魏京生简介
魏京生1950年生于北京,1978年曾在北京西单民主墙贴大字报《第五个现代化》宣扬民主,被中共当局以反革命罪与阴谋颠覆政府罪监禁18年,1998年流亡美国,被推举为中国民主运动海外联席会议主席。
1978年12月5日,魏京生在北京西单署名贴出名为《第五个现代化:民主与其它》的大字报,认为自由民主比改善生活更重要,要求反省毛泽东的个人独裁和将政治民主化。他写道:“中国人民要现代化,首先必须实行民主,把中国的社会制度现代化。民主并不完全象列宁编造的那样,仅仅是社会发达的结果。它不仅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达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也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在这个发达阶段以及更加发达的阶段中得以存在的条件”。
1979年3月25日,魏京生又贴出大字报《要民主还是要新的独裁》,他写道:“任何政治领导人作为个人都不应获得人民的无条件信任。假如他实行的是对人民有利的政策,他领导人民走的是通向和平繁荣的道路,我们就应当信任他,我们信任的是他的政策和他要走的道路。假如他实行的是损害人民利益的政策,他要走的是独裁和反人民的道路,人民就应当反对他。同样人民反对的是他损害人民利益和侵害人民正当权利的政策和反人民的道路。按照民主的原则,任何权威也必须在人民的反对面前低头。”他直言邓小平走的是独裁路线,是一名不折不扣的独裁者。
著名政论家曹长青认为,魏京生当年在西单民主墙上贴出了《第五个现代化:民主及其他》一文,在30多年后看来,完全不过时,显示出他的智慧。曹长青认为当时魏京生在贴出《第五个现代化》之前,做了被枪毙的准备;而且在法庭上,魏京生不怕得罪六四时动用军队的邓小平,为自己辩护,显示出他的勇气。另外,魏京生在多年监狱中始终没有屈服作自我批判,显示他坚持了“做人的意志和尊严”。
责任编辑: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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