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08月20日讯】兆丰金控子公司兆丰银行纽约分行,因在法遵机制、防制洗钱及可疑交易申报上,涉及违反银行保密法及反洗钱法(BSA/AML)的相关规定,遭美国纽约金融厅裁罚1.8亿美元(合台币57亿元)。此案创下台湾国银史上最重罚金纪录。
才上任三天的兆丰金控及兆丰银行新董座徐光曦,交接后即赶赴纽约处理此事。兆丰金控及银行子公司今天晚间召开临时董事会决议后,晚间十点半召开记者会,由兆丰金控及银行总经理吴汉卿、兆丰银行副总梁美琪、金控副总陈松兴、独董黄添昌、常务董事徐仁辉及王淑贞说明。
吴汉卿表示,主要是纽约金融厅在一般业务检查时,发现兆丰纽行有应申报而未申报的行为,违反美国防制洗钱相关法令规定。
财政部今晚也发布新闻稿指出,兆丰银纽约分行涉及违反银行保密法及反洗钱法(BSA/AML)相关规定,已与美方针对罚款金额达成协议。
(责任编辑:许惠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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