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逃亡记者的公开信

【新唐人2016年11月07日讯】我是深圳电台记者郭敬,是大陆首宗涉美诉讼案自诉人,因为抗议美国人被开除公职,人权受到严重侵害,为逃避政治迫害我被迫逃离深圳,亡命天涯。

1995年6月1日,我到美国驻华大使馆抗议美国人琼斯勾结深圳南山区委书记虞德海侵犯我的权利,美国合众国际社北京分社拿到我抗议内容、时间、地点和新闻稿后,故意将信息泄露给中国警方,欺骗北京警方出动五百多军警抓捕一个赤手空拳抗议美国人的中国公民。1995年11月8日原深圳市委书记厉有为亲自下令深圳电台将我开除公职。理由是抗议美国人违反“外事纪律”和“宣传纪律。1997年5月30日我在深圳以挂号信形式,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投寄“控告美国合众国际社北京分社侵犯我权利”的起诉状。(起诉书是在法定两年时效期内寄出,我保留有起诉美国人诉讼挂号信查单核心证据)。不久我前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经查证当时签收我起诉书挂号信的正是该法院法官卫燕生,十多年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我合理合法的诉求不依法做出任何回复。

1998年5月10日我在北京找到原贵州电台同事倪某某,请他通过其所在单位中央政策研究室向中央反应我的诉求。倪说领导没同意,我说只能去国家信访局申诉。然而5月15日在国家信访局三处306室,我发现所有工作人员均佩戴胸牌接待上访人,而唯独接待我的中年男子没有胸牌,此人蛮横的不听我申诉、也不记录、不开信访协调函,整个信访过程不到二分钟,他们早知道我要来申诉而有所访备。很显然有人将我的行踪秘密告诉了国家信访局,这个告密者就是中央政策研究室!因为在当时只有他们唯一知道我要前往国家信访局。

在上访期间我被关进深圳黑监狱长达一百多天,我从黑监狱越狱时从十五米高空坠落险些丧命。对政府官员来说,对自己有利就依法办事,自己理亏就不择手段耍流氓。由于我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我没有任何过错,因此,起诉美国人挂号信查单原件等证据,它成为深圳和北京急切要销毁的目标。他们多次派人入室盗窃,之后他们收买深圳上访人袁某某送我藏有严重违禁品的食品(可能是毒品)企图栽赃陷害。又刻意安排我到云南和广东梅州等地旅游“散心”,准备在旅店实施麻醉偷取我的精液,为制造“强奸案”作准备。(如同广州区伯的遭遇)他们利用我常去深圳某茶叶店喝茶之机,指使店员张某对我进行极为露骨的勾引。2013年12月23日深圳国保又施一毒计,安排姓贺的女人以看房为借口,绕过房东强行闯入我租住的出租房。这些行动表明,他们已经收买利诱唯一与我关系密切的深圳上访女邹某某盗取了我的精液。而现在闯入者与我已经认识,接下来什么意想不到的事都可能发生,人证物证足以“强奸罪”随时把我送进监狱。一时的大意竟让自己陷入极度危险之中,我于当天逃离深圳。

之后深圳国保通过监听我儿子电话窃取我新的号码,发现我在广州星巴克有上网记录,并定位我已逃到惠州。当惠州公安排查到我藏身之处惠州城市一号公寓时被我察觉,幸运逃过一劫!

律师认为我的诉讼完全合理合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决不能因为是洋人就法外开恩。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经逾越了法律底线,严重违法违纪。平日威风凛凛,不可一世的官老爷们,面对我起诉美国人上上下下诚惶诚恐,一个个胆小如鼠,丢盔卸甲,什么国家法律,民族尊严统统抛在脑后。自己的同胞受到美国人欺凌,上至中共最高决策咨询机构和国家信访局,下到北京法院、深圳市委书记、信访办、深圳广播电台,北京深圳国保,不表示同情和采取力所能及的补救措施,而是落井下石,伤口撒盐,肆意践踏人权!民困不救,法斁不理,坐糜廪粟而不知耻,那有一点中国人最起码的良知,如此变态简直不可理喻。

这是我首次公开亊件全部真相,是继1946年“沈崇事件”之后发生在中国大陆的又一场政治闹剧,而这一次竟然动用国家机器对我进行赤裸裸的政治迫害。我一旦落入他们魔掌恐怕死得比雷洋还惨!作为公民我感到极为绝望和无助,作为中国人更感到十分可悲和耻辱!

如今我被他们逼得无家可归,到处流浪,每日四顾茫茫,出则不知所往,亲人不得相见。正如伏尔泰所言;在这个世上,只有挺着剑前行才能成功,即使失去生命仍然紧握着武器!

这一擎天利器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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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明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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