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辉:被中共迫害的国家正副主席(下)

中共1949年建政后,于1954年起开始设置国家主席,至1966年先后出任国家主席的有毛泽东、刘少奇,先后出任国家副主席的有朱德、宋庆龄、董必武。1966年至1975年间,国家主席职位长期处于空缺状态,原因是曾担任国家主席的刘少奇被迫害致死,而1975年初至1982年12月无人担任国家主席,是因为这期间正式取消了国家主席的建制。

在世人眼中,作为中共国的国家主席副主席的他们,拥有巨大的权力,可以做普通人做不到的事情,享普通人无法奢望的生活,他们或者他们的家人哪里可能有什么牢狱之灾,乃至性命之忧?然而,事实恰恰相反,主席的身份并不是个保险箱,在没有任何法律保障的中国大地,除了无法无天、处心积虑除掉党内对手的毛泽东外,上述国家正副主席多多少少都遭到毛和中共的迫害,有些甚至丢掉了性命。不妨分而述之。由于朱德已在“被迫害的中共十大元帅”中介绍,本系列讲述的是刘少奇、宋庆龄、高岗和董必武四人。本篇说的是高岗和董必武。

“东北王”高岗两次自杀

高岗,中共建政前后高级领导人之一。上个世纪三十年代,曾与刘志丹一起在陕甘地区建立中共根据地,并担任政委;后协助北上逃跑的毛泽东部在陕北站稳脚跟,因此深受毛的重用,先后担任西北区书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满军区司令、东北民主联军副政委等职务。

中共军队占领东北后,高岗被任命为东北局第一书记、东北人民政府主席、东北军区司令兼政委等,他是当时六个大区唯一一个身兼党政军四大要职的领导人,因此被称为“东北王”。1949年9月,高岗任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后又兼任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高岗成为当时对毛的权威最具挑战力的人之一。

为了防止地方势力膨胀,毛在1952年8月下令将五大地方局的最高领导人高岗(东北局)、饶漱石(华东局)、邓小平(西南局)、邓子恢(中南局)和习仲勋(西北局)先后调到北京担任中央机关和国务院的领导职务。此时,高岗对于刘少奇、周恩来等人的势力十分不满,因此决意“拉拢”一些人与之对抗,高岗企图“拉拢”的人中就有邓小平。

对这段历史,邓小平在1980年谈到“党的若干历史问题”时说:“这个事情, 我知道得很清楚。毛泽东同志在1953年提出中央分一线、二线之后,高岗活动得非常积极。他首先得到林彪的支援,才敢于放手这么搞。那时东北是他自己的,中南是林彪,华东是饶漱石。对西南,他用拉拢的办法,正式和我谈判,说刘少奇同志不成熟,要争取我和他一起拱倒刘少奇同志。我明确表示态度,说刘少奇同志在党内的地位是历史形成的,从总的方面讲,刘少奇同志是好的,改变这样一种历史形成的地位不适当。高岗也找陈云同志谈判,他说:搞几个副主席,你一个,我一个。这样一来,陈云同志和我才觉得问题严重,立即向毛泽东同志反映,引起他的注意。高岗想把刘少奇同志推倒,采取搞交易 、搞阴谋诡计的办法,是很不正常的。所以反对高岗的斗争还要肯定。”

从邓的话中,我们可以看出,是邓向毛告的密,而且让毛开始注意此事。1953年12月24日,毛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不指名的提出党内存在小组织活动的警告,次年2月7日在召开的七届四中全会上,由刘少奇做了“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的报告,不点名批评了高、饶。此时的高、饶已然失去自由,连列席旁听的资格都没有了。

另据高岗的秘书赵家梁《半截墓碑下的往事:高岗在北京》中披露,打倒政敌的有效策略之一,就是给其扣上“里通外国”的罪名。周恩来根据一封斯大林私人特使科瓦廖夫给斯大林的信,断言是高岗向苏联透露中共有亲苏派和反苏派,给高岗扣上“里通外国”的帽子。

从1954年2月15日至2月25日,周恩来领导并号召揭批高岗的“反党阴谋活动”。高岗于2月17日用手枪自杀未遂。

在座谈会的最后一天即2月25日,周恩来做了总结发言,列举了高岗分裂党及夺取党和国家权力的阴谋活动的“十大罪行”,给高岗定了性。

周恩来还在发言中无限上纲,并且毫无根据的断言,称“高岗的罪恶已经勾销了他对革命斗争所曾做过的局部的贡献,证明他过去参加革命斗争的动机是不纯的”。这句诛心之论最终置高岗于死地。

随后,周恩来在有2,400人出席的高级干部会议上,进一步上纲上线,说“高岗的极端个人主义的错误,已经发展到进行分裂党的阴谋活动、企图实现其夺取党和国家领导权的个人野心的地步。”

1954年4月29日,高岗向中央交了《我的反省》,8月17日服大量安眠药自杀身亡。

周恩来随后向毛、刘汇报,“经过党的半年管教,高岗毫无悔悟,于8月17日自杀死去。”

高岗死后,葬于北京万安公墓。周恩来批示,高岗可以礼葬,墓碑不可以刻字。文革开始时,高岗的墓碑被砸烂半截。

高岗死后5个月,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党代会上,由邓小平宣读了《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决议》,这一次是公开点名,首先指出高不但不向党低头认罪,反而以自杀表示对党的背叛。增添的罪状有“把东北地区当作高岗的独立王国,……这个反党联盟把共产党分成两个:一个是根据地与军队创造的;一个是白区的党”等。关于饶漱石的罪状,则说“为了巩固党的团结,必须坚决把他们开除出党,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饶至今仍顽抗到底, 并且继续向党进攻。”

决议公布不久,饶漱石即宣布死亡,他是不是自杀,至今没有明确的说法。两个曾经为毛“作战的战友”终于被毛以反党罪名清洗。不久,他们的追随者也被清洗出党。

只反对刘少奇个人的高岗就这样被定性成了“反党”,这开了中共把党内问题当作敌我问题来处理的先例。

而根据前苏联领导人赫鲁晓夫回忆录续集《最后的遗言》披露的资料,似乎是斯大林将高岗出卖给了毛,因为高岗曾经向斯大林透露了许多中共内部消息。为什么斯大林要出卖高岗?赫鲁晓夫认为是斯大林为了取得毛的信任。

由于中共对这一历史档案仍视为机密,我们尚无法得知毛整肃高、饶的真正意图。不过,毛善于整人的高超手段却让人们在以后的历史发展中一再得以“欣赏”。高岗不是第一个也不是第二个被迫害致死的中共高官。

中共“谍王”董必武儿子入狱

在中共党史上,董必武有着不言而喻的地位,他是中共“一大”代表中在1949年后成为中共最高领导人的两人之一,另一人是毛泽东。他在中共建政后先后出任财经委主任、副总理和最高法法院,1959年至1966年出任国家副主席。

董必武还有一个鲜有人知的身份,那就是中共“谍王”。中共建政前,特务系统的头目和直接领导者是周恩来,董必武是其得力助手,他曾安插熊向晖、沈安娜、郭汝瑰和韩练成等中共间谍,潜伏在国民党党政军的核心机要部门及其负责人身边,建立起无孔不入的情报网络,为中共夺取政权起到了关键作用。

在董必武任最高法法院院长期间,中共开始“大跃进”,各地法院纷纷声称:苦干一至三年,实现“无反革命、无盗窃、无强奸”乃至“无民事纠纷”等。对此,董必武在1958年4月的一次会议上表示:“提口号要实事求是,不着边际不好,……法院是最末一道工序,案件到法院判决后就执行了。法院不能走在公安的前面,也不能摆在检察的位置上。”这实际上是对“大跃进”中的三机关联合办案制度的否定。

为此,董必武遭到了中央政法小组不点名的批判。

1959年庐山会议上,董必武表示因没有看出彭德怀有“反党”倾向,而拒绝批判彭,同时他给毛写信辞去法院院长之职。毛同意,但让其担任国家副主席。

此后,董必武选择了明哲保身,不再提及政法事宜,并公开让家人多学习毛选。

1966年文革爆发后,董必武在毛的保护下,没有遭到其他人那般厄运,但他的小儿子董良翮却两次入狱。

据董必武的子女回忆,1966年12月中旬的一个夜晚,正在广州休养的董必武接到中央通知,让他的小儿子到公安部门投案自首,交代问题。董必武什么都没有问,就让董良翮去投案。

当时,董良翮正在北京六中读书。“我是学校红卫兵的头儿,那时忙着在北京站整顿车站秩序,因为串联学生多,铁路都瘫痪了。”自首时,董良翮按家人要求,老实地检讨了自己的“违法行为”。董良翮回忆:“我当时的罪名是在学校执行刘少奇资产阶级反动路线。”

1967年1月4日,董良翮被关进了监狱。过了一年,董良翮出狱,他马上向家人提出了去当兵的想法。同年4月初,广州军区同意接收。然而,他在车站上再次被捕。

董良翚曾在《忆我的爸爸董必武》一书中回忆:“弟弟为什么突然被捕呢?事情发生后不久的一天,我推开爸爸办公室的门,看见爸爸在沙发上仰卧着,双手搁在扶手上。这种不拿书的情况是很少见的。爸爸长长地叹气,说‘你弟弟是代我坐牢呀!’”当时天安门还贴出一张大字报,标题就是《董必武你管不管你儿子》。

尽管董良翮再次入狱,董必武依旧三缄其口,只能写诗来排解心中的痛苦。他在《闻酉儿于北京车站被捕》一诗中写道:“闻尔重入狱,吾衰心更惊!卧床苦无梦,食饭竟忘盛。试飞曾折翼,语频或失声。恢恢天网大,疏释望新生。”董良翮说,那个时期,父亲写了不少诗篇,内容都是关于他的。

1968年底,董良翮被释放出狱。当天,他与父亲对座无语。“为了不让他伤感,我什么也没有说,有言尽在不言中,我们就那样静静地坐着……”董良翮将一肚子的委屈憋了回去,最终噙着泪默默地离开了父亲的办公室。

董良翮出狱后,被下放到河北晋县接受再教育。临行前,董必武流露了父亲的深情,不仅再三嘱咐,还主动提出让其早点结婚。10年后,董良翮回到北京,后下海经商。

1975年,董必武去世,终年90岁。

结语

董必武曾对女儿说过这样的话:“我就是一块抹布,党要我做抹布,我就做抹布。”显然,董必武是深知自己在中共中的位置的,不知潜台词中是否有这样的含义:用过、用坏的抹布总有被扔掉的一天,而中共对于董必武、宋庆龄、刘少奇、高岗兔死狗烹的做法,与抹布又有何异呢?

毫无疑问,在中共这样一党专制体制下,即便是身处高位的国家主席,也要时时担心性命之忧,时时担心中共打人的棍子指向自己,更遑论普通百姓了。这是一个连基本人身安全都无法保障的社会,一个让人充满恐惧的社会,造成这种状况的体制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转自《大纪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李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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