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智晟制宪思想记录之廿二:中国律师群体

三十、由于法律调整着人类所有或至少是最重要的生活关系,诸如人身、财产、商贸、社会政治活动等关系,而法律及其调整本身又极具专业性,因而产生了律师行业。

美国有着全世界70%的律师,仅此一项便能反映出法律价值于美国国家及社会生活的意义。美国几乎是一个由律师“掌管”着的国家。大卫‧里斯曼在《有关个人主义的重新思考》中写道:“律师之作用有别于他人者,在于他们使人惧怕、令人厌恶,却又不可或缺,因为他们实事求事,体察秋毫,不为问题的神奇解决所动。”同样是律师的托克维尔在考察了美国律师制度后写道:“在某一社会状态下,法律执业者在政治上不能获得他们在日常生活中享有的地位,我可以肯定,他们一定会成为革命的急先锋。”“民主政府有利于律师的政治权利,如果将富人、君王和贵族赶出政府,律师将凭他们本身的能力总揽大权,因为他们的知识和敏锐,非一般民众所及,所以他们是民众的选择。”“律师作为一个整体,如果不能算是平衡民主的唯一力量,也是平衡民主的最强力量。”

我们,正处于“709”暴虐事件历史见证者的我们,通过上述关涉律师的政治哲学观点里,我们似是能“理解”了中共恐怖组织于“709”暴行中之“高瞻远瞩”的意义,由此而不难理解美国律师与中国律师政治处境(遑论政治地位)的天壤差异。律师在社会和法律体系中的位置是个政治问题。在文明政治制度下,国家的居间审判基础实际上是两个律师之间的较量结果,而野蛮政治制度下,律师只是摆设。律师若群体地对自己的地位及作用认真计较开来,大略便是灾祸的开端,中国的“709”暴行便是活的历史证据。2015年7月份,中共恐怖组织悍然在全国范围内,向本即懦弱不堪的中国律师界发动了全面的野蛮进攻,数百名律师中最优秀分子在这样的进攻中罹祸。创下了共产主义政权的反人类法治文明价值暴行的新记录,这个反人类政权的一个结构性的历史罪恶铁一般的铸就。

本当作为司法领域的一个结构性的存在,律师行业在中共控制下的中国是懦弱的,然而却不缺乏傲骨坚立的伟岸个体。行业特殊性使律师目睹或亲历了太多肇源于恶制度的不义和压迫。真所谓大浪淘沙,在这种显见的不义和压迫面前,大部分律师是不敢正视黑暗而掩形于无声里苟且过活,更有一部分人面傀儡们则加入到这种不义和压迫中去助虐以利己。另一部分律师则襟中耸起身赴困危,以改变人民和国家命运的巍峨信念,肩起特定历史阶段民族命运救赎的重轭,暂时作了黑暗的囚徒,也为未来中国储积了力量。

律师业的发达及自由反映了一国的综合文明程度。美国《独立宣言》52名签署人中有25人是律师,55名制宪会议代表里有34人是律师。美国的历届总统中有63%是律师。在人类今天所有的文明制度里,训练有素的律师活跃在国家、政府及社会的所有主要环节,为国家的政治、法治及社会的全面进步奋力。世界上所有共产党政权存在的经历都已显明了的是,它们是人类政治、法治等普世文明价值的死敌。律师作为现代文明司法体制下的结构性组成的行业为所有共产党政权所不容,这也是个格外清晰的历史常识现象,是不为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这是需要人们有足够清醒认识的,这决定着我们未来有着怎样的建立及行动。

在中国,律师是个远未被国人清醒接纳了的行业,而更多的是偏见,尤以中共内的愚昧官员居多。我曾在新疆的一次演讲完毕后,一位自称是政协委员的平面人,伸手自我介绍后称“律师是腐败分子的美容师”,我以“中国普法还遗死角”来回敬之。这种愚见在中国非常普遍,事实上律师职业本身亦确有着其天然的特殊性。众所周知的是,律师一生要付出同等的努力同时去捍卫正义事业与邪恶者的利益,他们的委托者不是被害人便是侵害者,社会公共利益常只是一个概念,却常在为具体的危险分子乃至邪恶分子奔走,然而,这是文明社会生长之必需。律师不大被许多人喜爱的,尤其是从事侦察及控审人员。“正义无疑是一种重要的美德,但不足以成为一般律师所信奉的理想。”律师在中国之艰危超蜀道之履,野蛮专制是其森严堡垒的死敌,个中苦楚,虽亲身经历,仍常怀疑是这人间的经验。踩法律于朝靴底下的权力黑规矩更是律师面对的数不清的无物之阵,它是能吞噬所有事实、法律、道义及人类感情的黑洞。

而律师职业本身固有的一些特点,亦常让律师不堪其苦。输了官司永是律师的错,赢了却常被认为是本当如此或是还应当赢得更多才对。我初涉之道时曾向一位老律师讨教与当事人相处之道,彼脱口道:“当事人,当事人,当事的时候才是人。”虽免有偏激之嫌,但往往总将最大的不满和怨愤无节制地发泄在律师身上,而忽视显见的司法黑暗现实却是常事。

而刑事辩护在中国更其的不堪,许多国人很难会理性想见这种工作于现代司法文明不能或缺的联系意义。律师职业天性决定着,律师的目标就是赢取战斗,而绝不能是帮助侦控方去发现事实,是设法让当事人赢得一切而不是衡平公正,常不免面对许多的误会甚至危险。

然而,在森严堡垒里,于荆棘丛立中,在中国的今天与明天之际,中国律师一路走来一一涌现出像唐荆陵、李和平、王全璋等数不清的优秀分子,事实上已成了一种完全不能再被中国黑暗势力消灭的力量。他们要面对野蛮乃至血腥的压迫,但绝不是被消灭,这便是中国律师的死敌──中共恐怖组织亦不得不面对的现实。

律师作为一个现代的意识存在,仅靠着非法抓捕一批他们中的杰出者,已毫无意义了,因为它首先是作为一种现代人类社会不可或缺的文明观念存在于绝大部分正常人的意识中。一群绝不向野蛮打压屈服的律师的保有,决定了法治意识在许多精英分子意志中的坚立,这是未来法治中国的基石及光明的保障。他们是中国未来法治生命力的象征,是中国未来法治生命生长的看得见的根脉且已生成了不得被拔除之势。

今天这些身羁专制黑牢中的杰出律师群体,于自身的困厄里负起这民族命运历史性改变的重轭,在无底线的诬蔑里、在凶残的攻击中孤独地奋力前行,拓通着这民族无限的希望之途,也正拓通着一条通往无限荣耀未来中国法律人价值的时代之途。

2017年后中国将彻底地、历史性地迎来法律人的时代,这一点无论怎样夸张地展望亦不为过。随着国家民主宪政制度的建立、独立司法制度的建立,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商业交往及经济的增长,随着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频率及功能的飞跃性增进,在一个新生的迅速成长的国家里,同样会迅速成长的是人们的对法律服务的迫切需求。年轻的后起之秀们、未来中国律师业的新锐们将在法治中国社会里如鱼入水,伴国家的法治进步一路生长。但这一天的到来还需走过一段黑暗甚至具体牺牲,这需要我们部分个体的担当,每个中国律师正处在历史的考验与捡选中。

历史常是一面镜子,为明智而富有勇气的人们提示着选择方向。美国的独立战争使律师事业遭到重创,不是因为战争本身的淘汰,而是许多律师,更有许多杰出的律师人物,由于坚定地抓住黑暗不放,不愿意与国家和民族的光明前途站在一起,英王的统治被推翻后得了不得不逃离美国的下场,得了个人命运的毁灭性悲剧。当时马萨诸赛州因此减少了三分之一的律师。

中国的律师群体,正处在中国黑暗与光明的交替之界,对国家历史而言,中共恐怖组织的败亡不过是一个具体的历史节点耳,而于许多个人而言则可能是命运的大转折时期──不论好或坏。托克维尔的政治哲学著作中认为,律师是一个显明了的认识敏锐的群体,如何选择于个人命运有益于律师群体而言不是困难的事,便是最消极的沉默亦不失为一种最不坏的选择,而真正昧却灵性与恐怖政权合体的坏种究竟是律师中的极少数人。历史的脚步从来如是,绝大部分正向的历史步伐会给绝大多数还保有着人性或者是保有着人的认识能力者好的处境或好的发展,而被本即无情绪表达能力的历史毁灭性的淘汰者永远只是极少数,那是他们企图阻却历史前行的必然结果,但这样的淘汰越少越好。未来中国将会对与前非法政权合体祸害人民以及被人民具体控诉罪行的律师予处罚,直至清除出行业或刑责。

未来中国的律师业将依循民主宪政国家通行的惯例实行独立的行业自治。律师行业管理委员会将是律师执业规范及道德品行向国家及社会的保证人及负责人。律师可以自愿组建行业工会,是否加入行业工会,是律师的自由权利。#

附:高智晟《中华联邦共和国宪法》草案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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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大纪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刘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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