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学文:从平反艾希曼到否定战后国际纳粹审判—关于阿伦特的“恶之平庸”(上)

最近德国司法部长马斯(Heiko Maas)亲自推出司法部一个历时四年的专案研究“罗斯堡档案—联邦德国司法部和纳粹时代”,研究揭示了当年联邦德国司法部与纳粹德国司法人事上的连续性:到七十年代联邦司法部高级官员一半以上曾是纳粹党员,其中五分之一甚至是党卫军或直接从纳粹司法部进入联邦司法部。这些人跟耶路撒冷受审的艾希曼类似,手不刃血的纳粹官僚—半个世纪之前汉娜.阿伦特著书立说以“恶之平庸”为之辩解的那些人。与阿伦特相反,五十年来战后德国成长出严肃面对纳粹历史和清理纳粹罪恶的政治文化。今日的联邦司法部长对共和国司法部这一段历史公开表示痛心,进而强调:值此人权与法制国家又遭质疑之际—当时是指国际难民危机之前,正视这段历史尤为必要;每一个公民尤其是司法工作者,必须明确并且不断地捍卫宪法的基本价值。

与在原产地的遭遇大相径庭,汉娜.阿伦特“平庸的恶”一词在大陆和海外中文世界耳熟能详时髦多年经久不衰,拿来标签国人以及社会的弊端,而不在分析和批评罪恶本身,正应了中国那句老话“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尽管资讯昭昭之今日以其昭昭使人昭昭并不难做到,一个大致的如实了解不过是查字典的功夫,而求实的了解是对有意义和负责任的言说的基本要求。

中文“平庸的恶”是一望文生义的误译,接下来以讹传讹就不奇怪了。该词的原意及其持久的争议中文文章中很少见到,偶有另类声音也被盲目追捧阿伦特的潮流淹没。

阿伦特原文的说法“恶之平庸”,从她《艾希曼在耶路撒冷一个关于恶之平庸的报导》一书1963年问世就争议蜂起、历经半个世纪而不息,持续至今。人们质疑、争论和批评阿伦特对纳粹艾希曼“平庸”的定性,五十多年来的批评不断地提出新的证据一再表明,艾希曼犯罪不是因为平庸。

并且“恶之平庸”不过《艾希曼在耶路撒冷》的论题之一,阿伦特书中对艾希曼的辩护—从“平庸”以至“无罪”,直至

战后纳粹审判,从她亲临的耶路撒冷直到在先的纽伦堡审判。

本文通过《艾希曼在耶路撒冷》—阿伦特“恶之平庸”的文本以及关于“恶之平庸”的争论,呈现这一说法以及西方社会反应真实的一面,从而中文读者有可能据实了解和评价阿伦特及其“恶之平庸”。

×西方社会对“恶之平庸”的争议—中文传播的盲点

中文“平庸的恶”传播的盲点首在回避了西方关于它的争论,毕其半个世纪的历史,“恶之平庸”一说始终备受争议。不仅西文文献汗牛充栋,辞书也必备及,例如大英百科全书“汉娜.阿伦特”条目中即列《艾希曼在耶路撒冷》为其“高度争议”的作品,而这,是西文辞书类于此的标准陈述。

关于这一争论,“恶之平庸”问世50年《纽约时报》上两篇文章。一篇是影评“新电影再现汉娜.阿伦特与‘平庸的恶’”,原文标题实际上是“那个在恶中看出平庸的女人”(The Woman Who Saw Banality in Evil),以下简称“影评”。另一篇是书评“艾希曼不是平庸,而是恶”,评介德国女作家斯坦尼思(Bettina Stangneth)新作《耶路撒冷之前的艾希曼:大屠杀者未经过审视的人生》英译本(Eichmann Before Jerusalem:The Unexamined Life of aMass Murderer,2014)发行,以下简称“书评”。斯坦尼思发现,人们“浪费很多时间等待惊人的新资料,而没有坐下来仔细查看已有的资料”,这一批评首先就适用阿伦特本人及其对艾希曼平庸的论断。

下面的摘要可以使读者对于“恶之平庸”的激烈争议有个印象。

关于对阿伦特“恶之平庸”论战的历史:

阿伦特的“恶之平庸”在知识份子中“挑起了‘一场内战’,引发了恶毒的争论,毁掉了一生的友谊”,“人们把这场不断升级的争论称为‘论战’”,而电影《汉娜.阿伦特》(2013)“再度激活了那些辩论和那个时代”。(见影评)

关于对阿伦特及其“恶之平庸”的批评:

“杰出的以色列记者阿莫斯.埃隆(Amos Elon)总的来说是支持阿伦特的,不过他在介绍她书的平装版时说,阿伦特‘习惯于依靠不确凿的证据得出绝对的结论’”,而“艾希曼是平庸的这一结论所依据的不确凿的证据,就是他在证人席上充满陈词滥调的自证”(见影评)。

这样的批评应不是个别人的偏见,严肃学者如著名德国当代史专家蒙森(Hans Mommsen,1930年—2015年)《艾希曼在耶路撒冷》德文本序中指出,书中“一系列判断未经充分的批评性检验”。

斯坦尼思引用大量资料表明,“1962年被判绞刑处死的艾希曼,绝不像他自己在审讯中所声称的那样只是一名服从命令的公务员,而是一个狂热献身纳粹事业的纳粹党人”。斯坦尼思说,她“没有打算从历史学家的角度写一本书,只是想用史实跟阿伦特辩论”,“书评”引用埃默里大学历史学家黛博拉.E.利普斯塔特(Deborah E.Lipstadt),“如果说之前的研究者们严重削弱了阿伦特的论据,那么斯坦尼思则‘粉碎’了它”(见书评)。

以上评述值得认真对待,在于它们与相关其他文献记载一致,并能够由间接文献或直接资料佐证,例如如阿伦特自己的文字。

“Banality of Evil”的翻译—“平庸的恶”为误译

读者或许已经注意到,前面与“平庸的恶”并列还用了“恶之平庸”,两个说法形式和意义都不一样,中文“平庸的恶”是误译甚至谬译。

一、“banality of evil”是“恶之平庸”,非“平庸的恶”或“平庸之恶”

阿伦特的英文原文为“banality of evil”,语法上“banality”/“平庸”是主词,“banality of evil”指称“恶”之性“平庸”。中文“平庸之恶”则相反,指称“平庸”之性“恶”,更有中文论者自造英文“evil of banality”与其中文“平庸之恶”对应,可为误译之证。“平庸的恶”还可解为以“平庸”限定“恶”、指恶之一种,或可英文硬译为“banal evil”,德文硬译为“banale böse”—笔者孤陋,尚未遇见德文这种说法。

从原文出发,对于“Banality of Evil”,中译“恶之平庸”原则上合意,“平庸之恶”不合,“平庸的恶”则谬。中文世界对阿伦特“恶之平庸”(Banality of Evil)的误读和误解,即是从“平庸的恶”或“平庸之恶”这样的误译开始的。本文将视不同语境,援引三种译法。

二、恶vs.平庸—“banal”的含义

那么,词义上“Banality”译为“平庸”是否贴切呢?“Banality”的形容词词根“banal”,意为平常、无聊、司空见惯,乏味、陈腐、平淡无奇……,是对事态定性的描述,如阿伦特说纳粹艾希曼服从、尽职、无思想、只关心个人前途为“banal”—司空见惯、不足为奇。但是在中文里“平庸”不仅作为客观描述更常有主观评价在内,例如说某人平庸就主要是对其个人气质抽像的贬义评价。对应“banal”的常见含义,中文“平庸”之译就未必合适,因为没有体现“banal”基本的描述性意义。翻译要能够既贴切又简洁不容易,“Banality”译为“平庸”虽言简却不意赅,“庸常”或许贴切一些。一定要用“恶之平庸”的译法,则不可不知道“平庸”与原文意思上的距离,不可不在论述中廓清和补足原意。便利起见,本文从俗沿用“平庸”。

追究“banal”的语意是因为直接涉及到“恶之平庸”争论焦点,“恶之平庸”引发争议不可避免:恶竟然能够是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吗?!

《艾希曼在耶路撒冷》出版前后

“恶之平庸”不是当作学术概念而是在阿伦特作为记者的报导中提出的,它的由来决定了社会对它的反应及其后关于它的争论。

“恶之平庸”出于汉娜.阿伦特是在半个世纪前,1963年。1960年5月11日匿藏阿根廷的德国纳粹艾希曼被劫持到以色列。涉及艾希曼的劫持,《纽约时报》的斯坦尼思书评中提到,“西德官员不太愿意将艾希曼和其他前纳粹分子绳之以法。根据德国《图片报》(Das Bild)2011年公布的机密文件,西德官员早在1952年就知道艾希曼的藏身之处”。并且,艾希曼藏身阿根廷的消息,以色列不是发现而是得到,不是从德国政府而是而是从德国奥斯维辛审判检察官鲍尔(Fritz Bauer,1903-1968)那里,鲍尔心里清楚艾希曼绝不会被引渡到德国受审,冒着走漏风声会以叛国罪论处的危险,将消息秘密传递给以色列政府。

1961年4月11日艾希曼审判在耶路撒冷开庭,12月15日宣判;艾希曼上诉被驳回后1962年5月29日终审判决,6月31日处决。这是继1945年纽伦堡审判之后对纳粹的又一世纪性审判,各国记者云集耶路撒冷观察报导,阿伦特也在其中。书稿完成于1962年秋季,1963年2、3月间以题为“艾希曼在耶路撒冷”(Eichmann in Jerusalem)的系列在《纽约客》“记者自由谈”(A Reporter at Large)专栏发表,文稿修订后1963年5月在美国出版,冠以副标题“一个关于恶之平庸的报导”。一年之后,1964年该书增订再版,是之后被广泛引用的版本。

德文本同年出版,是跟进最快的外文版。因为艾希曼身为纳粹而被阿伦特宣称视之平庸如常,《艾希曼在耶路撒冷》德文出版的意义自与其他文本有别。皮珀出版社(Piper)主持该书翻译出版的勒斯纳(Hans Rößner)和艾希曼一样是典型的办公桌前的纳粹—战后德国对那些纳粹官僚的称呼:也是党卫军少校,出任过纳粹政府人民文化与艺术处主任,也在帝国安全局(RSHA)任职。身为犹太人,阿伦特的“恶之平庸”传达了法庭上纳粹艾希曼的自辩,表达了许多与艾希曼经历类似的纳粹的心声—摄于盟军占领当局的政治压力而不得公开表达,阿伦特《艾希曼在耶路撒冷》的代言之功是正当其时。这本书当年在德国的遭遇,依德国当代史学专家蒙森的观察是“压倒地被排斥”,而“积极的反应又都来自错误的方面”(见《恶之平庸》德文本“蒙森序”,同注3),这个一正一反的对比足以说明问题,无须任何画蛇添足的诠释。

1986年的《艾希曼在耶路撒冷》德文增订版版本简介,“庭审报导—初在《纽约客》上连载、继而成书出版—引发了一场雪崩。德国当代史教授蒙森的序言分析了艾希曼审判的历史和阿伦特报导引起的争论”。作为专门研究1918-1945年从魏玛共和国到第三帝国时代历史的德国当代史专家,蒙森有专著研究纳粹德国的官僚制度,他对阿伦特一书评论的权威性自不待言。蒙森出身德国历史学世家:曾祖父特奥多.蒙森(Theodor Mommsen)是德国古代史专家、德国第一位诺贝尔文学奖(1902)得主。作为德国1986/87年当代史争论中保守的自由主义一翼,蒙森序可视为这一历史争论的产物,是对那种掩饰纳粹德国历史企图的一个严肃的回应。笔者阅读的就是《艾希曼在耶路撒冷》德文1986年增订版,徳译经阿伦特本人认可,故可取信;本文直接引文还是会对照英文原文,翻译中总会发生改动,而改动总难免随意。

不言而喻,阿伦特的犹太人身份,影响了争论的色彩。当年对“恶之平庸”直接而尖锐的批评多出自犹太人,非犹太人批评者可以理解地选择了克制、距离和极尽善意的理解。支持一方的见解,以笔者所读,多是为阿伦特背书,例如“恶之平庸”概念深刻可惜选错艾希曼为例的说法。这却错爱了阿伦特,她谈论“恶之平庸”不是从概念到实际,用她自己的话是“严格限于事实层面,指示一个现象—审判中盯住一个人的脸所看到的”。

艾希曼“恶之平庸”的标新立异为阿伦特带来轰动,也毁昔日的友情于一旦。国际著名犹太学者肖勒姆(Gershom Scholem,1897-1982)—也是德国犹太人、二十年代移居巴勒斯坦,尖锐批评“恶之平庸”的说法轻易抹杀了罪犯与受害者的区别,直言阿伦特对于犹太人非人的苦难幸灾乐祸与冷酷不仁的语调简直是变态,两人二十几年的通信关系于1964年终止。是否批评者头脑发热、不够宽容、过于挑剔呢?依德国人蒙森,“面对这个题目深刻的悲剧性,阿伦特那种尖酸与咄咄逼人的态度是失当的”(见“蒙森序”)。阅读中,笔者亦屡屡为作者尖厉的冷嘲刺激而不能自己,对她的议论时时不禁难以置信难以理解难以接受,始知肖勒姆不为过分。纳粹集中营的幸存者抨击“恶之平庸”抹杀了纳粹种族灭绝的罪恶,许多阿伦特曾经的犹太友人和犹太人社团对她背转身,一直到她离世。

“以赛亚•伯林在《伯林谈话录》中说:‘我无法接受阿伦特的邪恶之庸常性的观点,我认为《艾希曼在耶路撒冷》一书是荒谬的。纳粹并非庸常之人。艾希曼深信他一生中做过的主要事情是对的。我问过肖勒姆为什么人们钦佩阿伦特女士,他告诉我,任何严肃的思想家都不会这样做。那些钦佩她的人,只不过是会摆弄字母的文人,他们不用脑子思考’”。严肃学者蒙森批评阿伦特论述随意,“以历史学精确而完整的资料分析来要求,阿伦特《艾希曼在耶路撒冷》书中许多论断都不能成立。一系列判断没有经过充分的批评性检验,有些推论则表明作者对于六十年代初已有的资料所知有限。……作为记者,阿伦特时常使用一些要经繁复的历史分析、大部分还有待接触到文献才能确认其真实性的材料”。尽管审慎而克制的表达,蒙森的批评足以致命:“确凿的历史陈述既非作者所愿,也非作者专长”。

阿伦特轰动推出“恶之平庸”并再三声称:那是报导,既非理论更非学说。但报导的力量在于真实客观,而艾希曼“恶之平庸”的断言却是从作者的相信和想像产出的。她甚至不讳言,她的艾希曼审判报导无关纳粹种族灭绝的滔天罪恶,只聚焦被告艾希曼作为有血有肉的个人。对于这一主题沉重的历史题材,阿伦特的处理所欠缺的不仅是学术与新闻的而且还是基本的道德的严肃性。

回到文本—阿伦特的“恶之平庸”

回到文本不仅重要而且根本,文本是理解和讨论阿伦特“恶之平庸”的基础和根据;背离文本,一切都无从谈起。

一、“平庸的恶”作为中文诠释

常见中文用“平庸的恶”,说艾希曼既不奸诈,也不残暴,只是服从、尽职、谋求晋升,也不

想自己在做什么,无思想而犯下滔天大罪;说是“极权体制下人们在意识形态裹挟下无思想、无责任的犯罪”。

除了“平庸的恶”的误解,以为阿伦特背书而言,这种说法大致不错,但是说艾希曼因平庸而犯罪却不是阿伦特的意思。恰恰相反,阿伦特的“恶之平庸”是说艾希曼的所作所为平庸而已,因此才有对她为纳粹漂白罪恶的批评,才起了争议。与阿伦特从恶中见出平庸的论断相反,由平庸而至罪恶的推论是中文“平庸之恶”的思路。并且,“极权体制下人们在意识形态裹挟下无思想、无责任的犯罪”的说法也不通:犯罪指因犯法而被惩处的行为,因此无责不成罪、无罪无

刑罚;“无责任犯罪”则自相矛盾。如果“被意识形态裹挟”是无思想因而犯罪无责任,岂不所有认同纳粹意识形态的罪犯都可以无责无罪的名义要求无刑罚?!事实上这个不通起于汉娜.阿伦特、她的“恶之平庸”、她在《艾希曼在耶路撒冷》中的陈述,然而对她的盲目崇拜阻断了国人的思考与追问。

二、“恶之平庸”文本—阿伦特的艾希曼图像

如果不是艾希曼,就没有阿伦特的“恶之平庸”—那是她审判中盯住艾希曼的脸所“看”到的,也不会有之后那些激烈而经久不息的争议。

《艾希曼在耶路撒冷》“被告”(The Accused)一节中,阿伦特对艾希曼之“平庸”有充分的描述,尽管没有使用这个词。“后记”一节中专有一段谈艾希曼的“恶之平庸”,所见引用多源于此。阅读阿伦特这段原文或者译文,对使用和介绍“恶之平庸”是必须,没有经过这个必须,“平庸的恶”无批评的滥用自然不

奇怪。

“后记”中这段“专论”是这样的:

“显然,被告、被告行为的性质以及审判本身所引发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都远在耶路撒冷法庭考虑之外。在‘跋’中我尝试探讨其中一些问题,那不再是一篇简单的报导。如果人们觉得我处置不当,我并不意外并且欢迎对整个事件的普遍意义展开讨论,越是直接针对具体事件越有意义。我可以想像,真正的争论是关于本书的副标题,我谈到恶之平庸严格限于事实的层面,指示一个现象—审判中盯住一个人的脸所看到的。艾希曼不是伊阿古【Iago,莎士比亚《奥赛罗》中的奸佞小人—笔者注】,也不是麦克白斯【Macbeth—莎士比亚戏剧中人,个性凶残—笔者注】,再没有比‘一心做恶人’的理查三世距离艾希曼的心灵更远。除了竭力求晋升,他再无其他动机;而且这种进取心也不犯罪,艾希曼又不想谋杀上司、攫取他的位置。说白了,他根本就不明白自己在做什么。严格说他缺乏想像力,以至于能够连续几个月坐在角落,面对审讯他的德国犹太人倾吐心愫,不厌其烦地解释他为什么只做到党卫军中校,未获晋升真不是他的错。原则上,艾希曼一切都很清楚。在对法庭的最后陈述中他谈到‘国家确立的价值重估’,他并不

愚蠢。他就是没思想—跟愚蠢不同,这种无思想注定他成为那个时代的最大的罪犯之一。说来乏味【阿伦特用的是“banal”—笔者注】甚至好笑,即使以世界上最纯正的意愿,也无法从艾希曼那里发现任何深刻的恶,……这种不现实和无思想会比人恶的本能加在一起更造成灾难。这是一个教训,既不是对这一现象的解释也不是关于它的理论”。

关于“恶之平庸”的争论暂且不论,超越争论始终与阿伦特保持友谊的德国存在主义哲学家、她的博士论文导师雅斯贝尔斯,从一开始就不接受她艾希曼平庸的观点。1961年6月8日雅斯贝尔斯给阿伦特的信中写道,“现在你又回到以色列。此间,艾希曼显出另一面,个性的残忍。毕竟是一个行政谋杀的官僚,能丝毫没有非人的品质……?对这个人做出真正恰如其分的描述,对你绝不轻松”。艾希曼审判历时13个月,纽伦堡审判一审历经1年,1965年奥斯维辛审判一审20个月,阿伦特论定艾希曼“恶之平庸”不足一个月:1961年4月11日审判开庭,5月7日她带着艾希曼平庸的结论离开耶路撒冷。

“被告”一节中,阿伦特说有一把心理医生鉴定艾希曼“正常”,对待妇女儿童甚至堪称典范。岂止艾希曼而且戈培尔,不仅举止优雅而且赋予人道—雅利安人以外的一切“非人”不在此例。阿伦特认为以谋杀罪起诉艾希曼是个错误,她毫无纠结地接受了艾希曼的法庭自述:我绝不仇恨犹太人、从来没有杀害过犹太人、和谋杀犹太人根本没关系,相信艾希曼“绝不是一个反犹主义者,他从来没有要杀人”。阿伦特抱怨,“没有人相信他。公诉人不相信他,因为这不是他的责任”,“法官不相信他……宁愿由他偶尔说谎就断定他是一个骗子”,雅斯贝尔斯的忠告毫无用处,阿伦特愿意相信艾希曼。

《艾希曼在耶路撒冷》书中她对艾希曼同情的理解与对犹太受害者以及“战胜者”审判不满责难之间不加掩饰而充满激情的对立,每每令人瞠目结舌。

阿伦特关于“恶之平庸”及其争议

1964年《艾希曼在耶路撒冷》再版修订“后记”中阿伦特明白确认了对“恶之平庸”的争议,并且反复重申此乃她的一个说法,不是什么理论。提出这两个要点,希望中文论者和读者一来了解对“恶之平庸”的争议确有其事,再则,“恶之平庸”不是理论。

一、对争论的态度

《艾希曼在耶路撒冷》一书1964年再版阿伦特在“致读者”中提到,“后记”中增加了有关争论的议题。关于对“恶之平庸”的争议她说,“我可以想像,真正争论是关于本书的副标题”、“如果人们觉得我处置不当,我并不意外并且欢迎对整个事件的普遍意义展开讨论”。在这段文字之前,“后记”一开始阿伦特甚至用了“有组织的围剿”、“操纵舆论”这样的论战字眼,争论的激烈程度由此可见一斑。然而,在自由社会一个争论绵延半个世纪而不绝,显然不可能始终有组织地操控。

“恶之平庸”半个多世纪的争论历史足以表明一个简单的事实:这个说法没有被普遍接受和一致肯定、不是定论、不是教科书、更不是经典。“平庸之恶”的中文论者对此先要有一个基本的了解,而后言说和论断。这种必须的功夫可惜大多中文论者那里基本上省略了,以误读传播误解因此无可避免,此其一。

二、“恶之平庸”既非学说也非理论

中文读者、尤其是中文论者不能不了解,“恶之平庸”不是理论,阿伦特自己书里书外反复重申。“后记”中她说,她的报导“不

讨论犹太民族这一空前的民族灾难、不阐述极权主义、也不考察第三帝国时期德国人的历史,更不是对恶之本质的理论分析”;“恶之平庸”“是一个教训,既不是对这一现象的解释也不是关于它的理论”;说她谈论恶之平庸“严格限于事实层面,指示一个现象—审判中盯住一个人的脸所看到的”。几乎同样的内容多年后她再度重申,“几年前报导耶路撒冷艾希曼审判中我谈到,‘恶之平庸’—既非一种理论也非某种学说,而是指非常实际的一种现象—恶行”。然而,恶行是事实而不是任谁可以随意从谁脸上解读的什么;前面提到的斯坦尼思女士就是“想用史实和阿伦特辩论”,表明艾希曼不是她从他脸上看到和解读的那样。

三、阿伦特的“平庸”非常解

1964年《艾希曼在耶路撒冷》德文本出版,阿伦特应邀出席出版宣传活动。在与她的广播谈话中,菲斯特(Joachim Fest,1926-2006,《法兰克福汇报》副刊资深主编、《希特勒传记》作者)提到“恶之平庸”引起许多误解,阿伦特对此表示意外。她说,人们以为“平庸”是普通寻常平淡无奇的意思,我可不是这个意思;我绝不是说,艾希曼就在我们中间、我们每个人内里都有个艾希曼!(那种平庸隐含和导致罪恶的中文诠释毫无根据,阿伦特根本不是这个意思)要是听到某人对我说一些闻所未闻非同寻常的东西,我会说,异乎寻常的平庸!我说平庸如同说卑劣(minderwertig,意残、次、劣、贱等),我是在这个意义上说平庸的。“平庸”即“卑劣”?!思维同一律和语言共同体的共识,对阿伦特一概不必?!公共言论不是变戏法,阿伦特教人如何能认真对待?

无论如何,阿伦特“恶之平庸”的说法不是理论,是一个必须接受的事实。中文世界为“平庸之恶”的后理论建构—从《极权主义的起源》到《艾希曼在耶路撒冷》、从“平庸之恶”回溯到“极端之恶”的种种,既然无根据也就无意义。摘章引句,虽捷径亦歧途。

(未完待续)

作者提供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李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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