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06月01日讯】被指曾庆红马仔的前华润集团董事长宋林,在落马三年后一审获刑14年。港媒披露,宋林当年被“双规”时强作镇定,却在签字时写错自己名字,调查人员随后在其包内搜出准备外逃的机票。
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前中共党委书记、董事长宋林的贪污、受贿一案,6月1日上午在广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被告宋林因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刑为14年,并处罚金400万元人民币。
法院判决书称:“宋林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待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大部分贪污、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香港华润集团是中共最大的央企之一,作为华润的党委书记,宋林也是中共在香港的地下党主要负责人。
宋林是江派大佬曾庆红的心腹,与薄熙来等关系密切。宋林落马后,中共官媒发表署名博客评论称,宋林为了保命或供出“国家领导人”级别的背后“大老虎”。
宋林早于3年前已被中纪委带走调查。
香港东网引述消息指,2014年4月16日下午,宋林在国资委组织的生活会将结束前,由中纪委副书记李玉赋当场宣布对其实施“双规”(在规定时间、地点交代问题)。
宋当时还强作镇定说:“我相信组织、相信法律,真金不怕火炼”,“没大问题,就是生活太浪漫被人盯住”。但宋在被宣布“双规”书上签名时,却把自己的名字写成“宋木”,经中纪委人员提醒才改正。
中纪委人员随后在宋的公文包搜出护照和两张4月19日经香港飞往伦敦的头等机票,而宋林的工作日程上并没有安排去伦敦的公务,这显示宋林在出事前已经部署外逃。
消息又指,中纪委对宋林的调查一直处于“明松暗紧”的状态,宋林也一直在“耍两手”。
他一方面故意混淆视线,于当年3月举行的全国两会上,向国务院提出驻外中资集团要“在阳光下做到4个透明”。
另一方面,他又先后和天津、上海、福建、广东等地“第一把手”会晤,以洽谈业务为名,摸中央的底,试探自己仕途的凶吉。
(记者云涛报导/责任编辑:凯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