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田:佛法的善可以被科学所证实(下)

从神经科学的角度研究道德,在从佛法中有所体悟的人们看来,从开始就走偏了。但尽管如此,科学的证据似乎还是能够用来证实佛法中的善。善,是宇宙的根本特性,即使是在人们物质世界的观念的基础上,也都是能够被验证和证实的。

中国人相信“人之初、性本善”,但在西方学术中,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一直到现在,一般都认为人的本性是自私的。这些都和基督教、天主教的原罪概念,赎罪概念,和忏悔概念相关联,认为人都是有罪的。当然,在佛家的观点看来,这些“罪”的概念其实就是黑色业力,是恶业,是人们生前、前生所干的坏事造成的。

普法夫(Donald W. Pfaff)是纽约洛克菲勒大学(Rockefeller University)的学者,是该校神经生物和行为科学实验室的主任。他1961年从哈佛毕业,1965年从麻省理工学院获得博士。他的团队用神经解剖学、神经化学,和神经生理学的方法来研究人的大脑在细胞层面如何控制人类行为的机制,尤其是激素对神经细胞的影响会如何导致人类自然的、本能的行为。他展开了一系列关于人类的善心、善念,和利他主义思想的研究。他发现一些特定的化学物质在作用于人脑的某一部分时,会决定人的某些行为特征。

普法夫的专著《利他的头脑—为什么人类天生就是善的》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利他主义的生物和神经学证据;第二部分,怎样改善人脑的道德、移除善行的障碍,由此改变人类的黑帮、族群灭绝、战争、贪腐等坏的社会行为。开个玩笑呢,普法夫也许应该去中国讲学,因为中共相信无神论、迷信科学,给每个中共党员脑袋瓜里注射一些普法夫的化学物质,习近平的反腐也许能取得成功!

一般认为,每个人都在善恶两种观念中挣扎,永远在挣扎中。所以,对每个类似911的事件,我们看到了疯狂、残暴和仇恨,也同时看到那些第一时间去救人的消防队、救火队,和医疗队,愿意牺牲自己的生命从废墟中往外扒人。

对那些试图找到人们能够抵制诱惑的能力,抵制骗术的意识型态、贪念、私心的能力的做法,普法夫问到,人类这些善良的、好的品质的“原材料”,是从哪来的?他认为,导致人行善、有善念、善心的“原材料”,就存在于我们的头脑之中。他认为人的头脑天生的就是被编好了程序,是让我们与人为善的。人的许多根本的动机、反应和技能,都是天生的,不是后天的。他认为人类的生物学特征就驱使着我们去保持善良,使得我们天生的就去行善。

神经科学家们探讨人际关系,比如为什么我们跟有些人合得来,跟有些人合不来?为什么我们彼此之间喜欢或不喜欢?人们需要合作,但有时人际矛盾又是因为合作不好而产生。哲学家、生物学家、心理学家的研究,在普法夫看来,都不能算是“硬科学(hard science)”,而洛克菲勒大学这个团队的研究,恰恰用了“硬科学”——神经科学,来进行。

普法夫采用实证主义的科学,用科学来验证、研究人的行为动机。具体的说,他们认为人的善良行为,可以用神经科学、生物学的物质来预测。他们的研究是这样表述的:

第一步,中央神经系统在你要做什么事时,会在神经细胞中产生大量数据,这表明人的大脑会在人的行为发生之前,发出行为讯号。第二步,你会对行为的对象产生一幅图景。第三步,行为对象的图景会与自己的图景模糊起来。普法夫解释说,这很重要,因为人们把那个人当成自己了。第四步,你会体验一种“感觉”,这会使你能够评估潜在行为的后果。当行为出现在脑子里时,并且你自己的形象和对象的形象结合在一起时,头脑中的神经元就会对行为给出一个正面或负面的评估。这样,利他主义的大脑,就被激活了。第五步,人决定是否采取行动去实现这个行为。按照第四步的评估,如果信号是正面的,你就会去行动;如果是负面的,你就不会去行动。普法夫的结论是:人,是善良的;正常和健康的人的指导原则是,先按道德行事,然后再问为什么。

平心而论,虽然普法夫引用了纽约地铁事件作为例证,但普法夫的理论,并不能完整解释地铁英雄的行为。卫斯理奥璀(Wesley Autrey)自己说过,他并没有想那么多,他也没时间去想那么多,他并没有先有行为信号才付诸行动,也没把自己的形象和喀麦隆豪罗彼得(Cameron Hollopeter)的形象混同起来。他们一个白人,一个黑人;一个壮年蓝领,一个青年艺术家;一个拖家带口,一个是学电影的大学生。很难想像这两个角色会在极短的时间内混同起来,奥璀也没有评估行为的正面和负面意义。

更关键的是,奥璀按道德和良心去做了之后,没去评估后果。如果他真的评估他一旦不能成功救人、而不幸丧命地铁车轮之下的后果,他的两个幼女可能会衣食无着、孤苦伶仃,按这个科学的理论,他可能就不会去做救人的事了!

当然,普法夫等学者的这类认识,从佛家的角度看,是有局限的,是囿于实证主义的窠臼之内的。因为在佛家看来,在修炼界人士看来,人的意识包括善念,来源于人的元神,大脑只是个处理的工具。人们是否天生就是善良的,不是因为大脑里的物质成分是否把人们塑造成这个样子,是人的元神(包括主元神、副元神等)的本质、特征和特质,决定了人们是否良善,是否会舍己救人。

普法夫引用了孔子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作为人们善良本性的例证,也引用了释迦牟尼的经论,说明了善、利他主义,是人类一个普遍的优秀价值,是人类的本性,也是维持人类世界所必须的。但显然,在解释利他主义和善的来源,善的本质,和善念升起的原因时,科学还是无能为力的。科学,这个宇宙中小小的造化,只是对证实佛法中的善,对善在人们心中的普遍存在,提供了一个小小的注脚。

转自556期【新纪元周刊】“商管智慧”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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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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