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万达爆炸案“告破” 警方说法前后不一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9年01月27日讯】26日,中国长春警方宣布一天前的万达广场爆炸案告破,结论是患癌男子厌世自杀。该说法和此前警方口径以及现场实际情况多有不符。

长春朝阳公安官微26日发布的通报称,已确认现场死亡的男子郭某涛(男,1962年9月出生,江苏省人)系犯罪嫌疑人。

官方称,郭某涛身患癌症,悲观厌世,在松原市将与其有经济纠纷的男子谷某某杀死后,于1月25日中午驾车来到长春市,在万达广场炸毁其停在地下停车场的小轿车,随后在公寓楼30层租住房内引爆自制爆炸物身亡。

万达广场爆炸案发生在当地时间25日下午3点10分左右。警方随后宣称,爆炸致一死一伤,爆炸现场为红旗万达广场公寓楼30层靠近北侧的写字间里,内有一名死者。

官方最新通报没有解释,为何郭某涛自杀会造成他人受伤。

据网上爆料,现场传出20多声爆炸。有视频显示,疑似有人将爆炸物从楼上扔下,楼下不断发生爆炸,烟雾弥漫。最后楼上才发生爆炸。还有网友披露,伤者不止一人。


翻查当地官媒报导,爆炸发生后,官方先是“不方便透露”死伤情况,后又承认“地下停车场内汽车爆燃火情”以及“30楼爆炸”,随后又宣布为“刑事案件”。但始终避提发生连环爆炸。

中共官方对刑事案历来有“不破不报”的传统,一般只报导已经“告破”的案件。而针对一些造成社会影响的公共安全事件,官方通常都会“迅速破案”,以避免“造成恐慌”,但其公布的“案情”经常遭受质疑。

24日,上海传出视频爆料,一名女孩的头被砍下,仍在江苏路上,但凶手还没有抓到。随后,该消息遭到全网封杀。

(记者栗捷报导/责任编辑:明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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