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婆婆张兰被判监 香港律师:入境可遭拘捕

【新唐人2019年03月16日讯】据“香港01”等多家媒体3月12日报导,台湾艺人大S徐熙媛)的婆婆、大陆商人汪小菲的母亲张兰因藐视法庭,日前被香港法院判处监禁一年。虽然张兰发表声明,指报导不实,自己人在北京,但香港律师黄国桐接受陆媒采访时表示,“只要被告踏进香港境内便可被拘捕。”

据“网易娱乐”14日报导,香港司法机构官方网站的法庭判决书(案件编号:HCMP 585/2017)显示,张兰在2015年出售“俏江南”股份时,先后向原告及法院瞒报资产,且事后毫无悔意,再加上判决当日没有出庭,行为被认定构成藐视法庭,因此被香港法院判处监禁一年。

张兰随后发表声明,指该案件早已交由香港代表律师出庭抗辩,另外该案件也在上诉中,会保留对不实报导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13日上午,“大S婆婆被判监禁一年”的关键词登上大陆热搜榜。汪小菲随后在微博表示:“该案件仍在等待法院的排期开庭,上诉法庭尚未对该案作出最终判决。”

“网易娱乐”就此事向香港律师黄国桐查询相关法律意见,对方表示:“没有如实申报资产等于作假宣誓,即使被告没有出现在法庭,法庭仍可根据事实作判决。在控方举证完毕后,只要有足够的证据,法官便可判决,不管被告是否有出庭应讯。”

黄国桐说:“如被告没有隐瞒资产,被告可在香港法庭答辩,法庭会听取其证供,即使有代表律师,代表律师也不能代其听审,被告不能不到法庭。”

由于张兰现在并非身处香港境内,香港不能引渡境外被告回港受刑,不过黄国桐强调:“只要拘捕令仍生效中,被告一踏入香港境内便会被拘捕。”用“第一财经”14日引述香港法律专家的话说就是:“暂时张兰只要不踏足香港,应该就不需要坐牢。”

至于张兰称“案件仍在上诉中”,黄国桐表示:“上诉跟判决没有关系,跟她没有到庭没有关系,她可申请担保外出等候上诉。”

对于张兰在声明指会对不实报导保留法律追究权利,黄国桐说:“只要报导是陈述事实,便不会触犯法例。”

──转自《大纪元》(记者佟亦加综合报导)

(责任编辑:叶萍)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