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名臣李卫奇遇 道士为何救他

文/宋宝蓝

李卫(1688年─1738),字又玠,江苏铜山人。康熙时,迁为户部郎中。至雍正时,备受信赖,成为雍正皇帝的宠臣。李卫曾经担任浙江巡抚、总督、刑部尚书、直隶总督等要职。此人虽不太识字,却颇有才干。

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记载了李卫的一件奇闻。李卫还没有做官之前,有一年乘船渡江,同船还有一名道士

当时因为船费的问题,有一个人和船夫发生争吵。这名道士长叹一声,说道:“唉,活不了多久了,何必计较那几文钱呢?”言外之意,生死面前,为那几文钱争吵不休,实在不值得。

一会儿的功夫,和船夫争吵的那个人无意中被船帆扫了一下,当即坠落江中溺亡。事情发生后,李卫想起道士此前说的话,心中觉得他实在不同寻常。

当船行至江心时,忽然吹起一阵大风,客船随着江涛剧烈地起伏,几乎要翻了。只见道士急忙踏着禹步(注1)念咒祝祷,很快风浪就平息了,客船得以安全渡江。李卫一拜再拜,答谢道士的救命之恩。

雍正时期,李卫与鄂尔泰,田文镜并称为“三大模范”。图为李卫画像。(公有领域)

道士说:“刚才坠江之人,命中注定溺亡,所以我救不得他。您是贵人,即便遭遇困厄,也会平安渡江,这也是命中注定,所以我不能不救。这有什么好谢的呢?”李卫还是再次拜谢:“领教大师的训导,我将终生安于命运了。”

道士说:“也不完全这样。一个人是穷困,还是飞黄腾达,这应听从命运的安排。如果不顺从命运,就会奔走竞争、排挤倾轧,动用各种手段。殊不知李林甫、秦桧即便不构陷忠良,也能当上宰相,他们陷害忠良,只不过徒然增加自身的罪孽罢了。至于有关国计民生的大事,就不可轻易言命。天地降生有才干者,朝廷设置百官,都是用来弥补气数的办法。如果手中握有大权,却整日无所事事,完全交由命运,那么天地又何必降生才干,朝廷又何必设置官职呢?

“古代有一个看门人说,‘是知其不可而为之’(注2)。诸葛亮说,‘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至于成功顺利与否,那不是才智所能预见的。这都是圣贤修身养性奉天命的学问,您要了解一下。”

李卫恭谨地接受了道士的教诲,并拜问道士的姓名。道士说:“我说了怕您会受惊。”他下船走了几十步,便豁然消失了。后来在省城,李卫说起这件往事。

此事应山人明晟亲耳所闻,后来他到献县作县令。明晟想要昭雪一桩冤案,却担心上司不准许,为此犹豫不决。后来经一名县学公差的提醒,明晟想起李卫的往事,于是心中明朗,身为地方父母官,他只应该考虑案情是否有冤,而不应该去问上司是否准许平反冤案。

注释:
注1:禹步:指道士向神明祝祷,或召请神灵时,采用的一种步法,为道家祷神仪礼所常用。据文献记载,此步法为上古时期大禹王治水时所创,故而称为“禹步”。

《洞神八帝元变经·禹步致灵》曰:“禹步者,盖是夏禹所为术,召役神灵之行步,以为万术之根源,玄机之要旨。昔大禹治水,……届南海之滨,见鸟禁咒,能令大石翻动。此鸟禁时,常作是步。禹遂模写其行,令之入术。自兹以还,术无不验。因禹制作,故曰禹步。”

注2:“晨门曰:是知其不可而为之。”看门人说:“知道行不通却强力而为。”语出《论语·宪问》:“子路宿于石门。晨门曰:“奚自?”子路曰:“自孔氏。”曰:“是知其不可而为之者与?”孔子的弟子子路夜住于石门,看门的人问他:“你从哪里来?”子路说:“我从孔子那里来。”看门人说:“是那个明知做不到却还要去做的人吗?”

春秋时期,不是所有的人都能理解孔子周游列国的做法。普通的门人对孔子抱着这样的看法,也在所难免。后人则将“是知其不可而为之”,比作锲而不舍、孜孜不倦坚持的精神。@*#

事据《阅微草堂笔记》卷一《滦阳消夏录一 ·李公遇仙》

──转自《大纪元》

(责任编辑:张信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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