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19年07月06日讯】2015年,中共最高法院出台“有案必立”的新规定后,法轮功学员利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纷纷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提出对江泽民等犯罪集团,实施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等罪恶的控告,掀起了风起云涌的诉江大潮。
据统计,已有超过20万的法轮功学员、家属,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邮寄诉状,控告元凶江泽民等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大陆明白真相的民众也纷纷声援法轮功学员反迫害,要求惩治迫害元凶江泽民。
在走入诉江大潮的法轮功学员中有为被迫害致死的亲人诉江的,有身为政法系统、公检法司系统、军队系统、政府机构、教育系统人员因自身遭受迫害而诉江的,有高学历人才、高管、白领、老板控告江泽民的。以下分别举例概述。
为被迫害致死的亲人诉江
中共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给无数个家庭带来了灾难,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的家人为他们鸣冤,控告江泽民。
河北宁晋县李志勤被迫害致死 ,妻子起诉元凶江泽民。
刘成军被迫害致死十多年, 家人控告元凶江泽民。
哈尔滨优秀工程师被迫害致死,妻子控告江泽民。
家人被迫害致死、致疯,河北省张荣欣控告江泽民。
冯晓梅为三位亲人控告
冯晓梅,河北石家庄市高级工程师,曾有一个温暖的家。她和丈夫王宏斌是她在长春邮电大学读书时的同学,夫妻俩志同道合,感情笃深。妹妹冯晓敏和妹夫王晓峰也都是大学毕业。一家人全修炼“真、善、忍”,修心向善、和睦幸福。
在江泽民一意孤行发起的这场迫害中,冯晓梅在短短一年半的时间内失去了挚爱的丈夫、妹妹和父亲,当时妹夫正被非法关押。
2015年7月初,冯晓梅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寄出刑事控告书,正式控告前中共党魁江泽民,并于次日收到两院“已签收”的短信通知。
2000年12月5日,冯晓梅的丈夫王宏斌被石家庄市“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和公安从家里绑架,遭受刑讯逼供,然后被非法劳教3年。在石家庄劳教所,王宏斌被单手吊铐三天三夜、连续多日不让睡觉(熬鹰),经常遭打骂虐待,身体和精神受到严重伤害,于2003年10月9日含冤去世,年仅39岁。
冯晓梅的妹妹冯晓敏,仅因携带写有“法轮大法好”的不干胶就被警察抓走。石家庄东华路派出所史姓指导员和警察方志勇对她进行刑讯逼供,致使她几次休克而被急救。在石家庄市第一看守所,这位柔弱清秀的女子被连续打了几十个耳光。她绝食绝水抗议20多天,因身体不符合关押的条件被劳教所拒收,此后她长期流离失所。
2004年5月下旬,冯晓敏被一位好心人送到姐姐冯晓梅家时,已神志不清,家人赶紧送她到医院急救。5天后,她溘然去世。当时她被确诊患化脓性脑炎,医生怀疑她脑部曾受过袭击。
冯晓敏去世时年仅34岁,撇下了当时不到2岁的儿子王天行。她的丈夫王晓峰为躲避迫害,在外面漂泊了8年,于2013年11月15日再次被石家庄警察绑架、非法判刑3年。小天行一直由姨妈冯晓梅抚养。
冯晓梅的父亲难以承受这沉重的打击,一病不起,于2005年初撒手人寰。
接连失去三位至亲的冯晓梅独自抚养年幼的儿子、外甥以及照顾70多岁的母亲。2009年,在一家外企任总工程师的她因为帮助别人聘请律师,被非法劳教1年半。
她的老母亲忧心如焚,一夜之间掉光了所有的头发。不满20岁的儿子王博如只好辍学,到工地打工,小外甥王天行差点被送进孤儿院。
冯晓梅在控告书中,请求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依法追究江泽民违犯国际法所犯下的反人类罪、酷刑罪和群体灭绝罪等;要求释放被非法判刑的妹夫王晓峰;赔偿给自己一家人造成的精神损失和经济损失,粗略计算各类直接间接的损失费不低于500万元。
全家六口三死一残 沈阳何欣诉江
辽宁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何欣,2000年生完孩子后的第36天,就遭警察殴打、暴力讯问,被迫带着刚满月的儿子背井离乡,甚至过年也不能回家,后被非法逮捕入狱。在狱中,她被迫害致精神濒临崩溃。
她曾有个幸福、和睦、健康的六口之家,三位亲人先后被迫害去世,一人伤残。何欣代表全家六口对迫害元凶江泽民提起血泪控诉。
何欣的丈夫李上荣由于坚持信仰,被沈阳市沈河区法院非法判重刑10年。在非法开庭时,法官对他说,他只要说不“炼”,就当庭释放他;说“炼”,就给他按最重的判。李上荣说,他不能做没有良心的人,他的脉管炎就是修炼法轮功好的,他要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最后,他被非法重判10年。
2005年6月,何欣因探视狱中的丈夫被绑架、非法判刑3年,孩子当时只有4岁多。这次迫害给何欣的婆婆高友兰造成很大的打击。
次年3月,中共在苏家屯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黑幕被曝光,当月高友兰赶到瓦房店监狱探视儿子,看到儿子遭受的迫害,想到自己在教养院也被验过血,因为担心狱中儿子儿媳的安危,她整日以泪洗面,伤心离世,终年64岁。
姥姥在经历外孙李上荣(何欣的丈夫)被非法重判10年、女儿高友兰离世、外孙媳妇何欣被捕入狱、重孙李泓翔(何欣的儿子)从小流离失所7年等一系列的打击下,整日郁郁寡欢,于2009年10月在悲哀中离世。
何欣的公公李永登(高级工程师)于2000年12月26日半夜被绑架后,第二天和他妻子高友兰一起被放回;两个多月后,被骗到万莲派出所开会、直接送往沈阳张士教养院非法劳教1年。几天的功夫,他被迫害得吐血、生活不能自理,被保外就医后,身体一直未痊愈、恢复,双腿行动不便,靠拄拐棍行走。
何欣的儿子刚出生就随她颠沛流离,4岁成“孤儿”。
她在控告书中写道,她家的悲惨遭遇都是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所造成的。“其犯罪行为违反了中国《宪法》、《刑法》以及国际法和中国加入的国际公约,因此江泽民应负法律责任。望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立案侦查,为受害的百姓伸张正义,依法惩办江泽民,还世间公道。”
(待续)
──转自《明慧网》
(责任编辑:叶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