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打脸港府 法官判周庭胜诉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9年09月02日讯】香港众志成员周庭,近日和黄之锋等人遭港警无预警逮捕,被认为与当局打压反送中运动有关。不过,今天(2日)香港法庭的一项判决,被认为打脸港府。周庭2018年参加立法会港岛区补选时,因为香港众志提倡“民主自决”而被取消参选资格,周庭不服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诉,法官今宣判周庭胜诉

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陪同周庭于2日中午12点左右到达香港高等法院,以索取‬法官书面判词。周庭形容判决为“惨胜”,因为法庭虽裁决选举主任未有问清楚她的政治主张,是违反选举程序公义并属严重违规,但判词称选举主任仍有权就参选人的政治主张,例如是否拥护《基本法》等,从而决定是否有权参选。因此,选举主任仍有权就参选人政治立场,而取消其参选资格。

法官认为虽然“香港众志”的理念即“民主自决”与基本法所订明的“一国两制”有抵触,选举主任更或有理由相信周庭不会真心真意地拥护基本法及保证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

不过,法官指选举主任应给予周庭机会解释其立场,而周庭被DQ(Disqualify的缩写,意思是被取消资格)的情况是违反自然公义及反映程序不公。

周庭表示,法官主要根据她被DQ前违反程序公义,判她胜诉。但法官确认选举主任有判断参选人政治立场的权力,即使她胜诉也不感到开心。

法官还裁定周庭并没有被合法地提名,而在递补选举中当选的区诺轩则并非适当地当选。

周庭说,这次提出呈请,是为未来不同政治主张的参选人。

周庭去年报名参加立法会港岛区补选,但因香港众志曾提出“民主自决”的纲领,被取消参选资格。当时选举主任认为“民主自决”有港独倾向,不符合一国两制。

不过,黄之锋日前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表示,民主自决是指香港人可以自由地决定自己的经济和政治地位,包括领导人,而不是由北京指定。

黄之锋说,“我们只是在争取自由选举的根本权利。”他明确表示,“我自己并不主张香港独立。”

8月30日早晨,黄之锋和周庭因涉及参与反送中运动先后被捕。当天共有8人被捕,包括3名立法会议员。下午,黄之锋和周庭在法庭获得保释,将与11月初再次开庭。

二人在法庭外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港府的大抓捕行动是白色恐怖,试图吓阻港人反送中抗议的步伐。但他们认为,香港人仍会继续抗争。

8月31日,大批香港市民无畏无惧继续走上街头抗议。当天大批香港警察发动血腥大抓捕,在港铁太子站,警察冲入车厢无差别攻击市民,多人被打得头破血流,至少40人被捕。

(记者罗婷婷报导/责任编辑:文慧)

相关链接:周庭谈被捕经过:起床后瞬间看到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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