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19年10月04日讯】今年8月份,至少548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215人遭骚扰,53人被非法判刑,40人遭非法庭审,72人遭强制洗脑,71人被批捕构陷。
明慧网报导,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中170人已经回家,1人走脱,3人失联,240人被抄家,4人被迫害流离失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杨胜军在看守所被迫害致死。
此外,8月份,中共警察非法抄家、抢劫勒索法轮功学员现金197,753元。
2019年1至8月份,中共警察至少绑架3,628名法轮功学员,骚扰1,949人,对至少490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非法庭审513人次。
非法抓捕
黑龙江省桦南县政法委张立臣下令迫害法轮功学员
进入7月以来,黑龙江省桦南县政法委张立臣下令各派出所、社区骚扰、盘查法轮功学员,再给他们定个所谓的“罪名”。
报导说,有的派出所所长不知怎么办,同行之间相互议论,公安部公布的14种邪教里根本没有法轮功,并用手机上网查看,发现确实如此,有派出所所长抱怨说:“那张立臣还让给立个案名,这得咋处理呀?”
至今,中国所有的法律法规至今没有一部定性法轮功是X教。2000年及2005年公安部两度颁布的《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认定的14种邪教组织,里面没有法轮功。
据悉,近日,黑龙江省桦南县公安局国保警察在指派各个派出所抓法轮功学员时说,黑龙江省公安厅下达指标抓人,一个派出所2人。
长春地区26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拘留
8月15日,吉林省四平市公安局及国保大队与梨树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共绑架长春地区26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现全部被非法关押在四平市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
据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说,此次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26人,而且在提审的时候,警察逼迫他们说出认识的法轮功学员。还在找他们监控的法轮功学员。警察并且对孟祥琪的妻子于健萍及三个月的婴儿监视居住。
据悉,此次绑架迫害被称作SF1902专案收网行动,根据长期网络与电信的监控及跟踪实施的。
河北涞水县李爽女士在北京被绑架
河北涞水县法轮功学员李爽,28岁,在北京一家电子产品公司打工。今年8月11日下午6点半,她乘坐在北京121路公交车上,突然阜外派出所警察拦住了公交车,把李爽劫持到北京西城区看守所。
后来得知,老年法轮功学员刘春爱被监视,那天下午李爽去过她家,从她家出来就被非法跟踪而遭绑架的。
紧接着,李爽所在的公司老板闫勇和岳利永夫妻也被绑架,所在公司被非法查抄。
现在刘春爱、李爽、闫勇和岳利永夫妻均被北京西城区看守所刑事拘留。阜外派出所非法抄走了李爽的私人物品,没有扣押清单。
至今李爽已经被非法提审四次,李爽在西城区看守所正常炼功,不配合警察非法审问,给警察讲真相。
李爽父母亲接到“刑事拘留通知书”后,及时为李爽聘请了维权律师,8月22日上午,律师顺利会见了李爽。
8月26日上午9点多,李爽的父亲李国林和亲属董兆星(音)去北京市西城区阜外派出所要还李爽被非法抄走的物品,结果被阜成门外派出所非法扣押。家人给派出所打电话,要求快点放人。派出所一警察野蛮的说:“我们不接待你们的电话,要了解情况,要放人,家属亲自来。”
李爽的妈妈思念女儿、牵挂丈夫,由于巨大的精神压力,精神恍惚。她呼吁国际正义人士救救她的女儿和丈夫。
骚扰
8月份,中共骚扰法轮功学员215人次。骚扰最严重省份:山东省61人,四川省49人,河北省18人,吉林省14人,甘肃省11人,天津市10人。
广东省深圳市中共人员偷安定位器
近一段时期,广东省深圳市各区“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国保大队及派出所继续执行上级迫害法轮功的命令,加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对辖区内法轮功学员不仅多次上门骚扰,有的还在法轮功学员家门口安装高清摄像头,用来监视刺探学员的活动信息。甚至还在学员的私家车上安装定位器,用于监控、掌握法轮功学员的行踪。
强制洗脑
8月份,有72名法轮功学员被强制关在洗脑班、集中营迫害。明慧网近期曝光,有68名新疆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集中营中强制洗脑迫害。
“610”洗脑班暑假迫害炼法轮功的教师
山东省新泰市政法委在北师镇设立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在暑假迫害修炼法轮功的教师。近日,该洗脑班对泉沟镇第一中心小学教师、法轮功学员徐勤凤进行了五天的“转化”(逼迫放弃修炼)迫害。现又企图“转化”迫害该镇第二中心小学教师田莉莉。
据悉,政法委企图在今年暑假“转化”迫害全市大约20多位法轮功学员,要求下属单位逐个实施“转化”迫害。该命令是由新泰市政法委副书记(610主任)张新德下达的。
泉沟镇“610”主任李涛收到张新德的指令后,又下达给泉沟镇教育办公室主任及相关学校校长。校长把这个作为政治任务,三番五次的强迫本校的法轮功学员去参加该洗脑班。
65岁以上老年法轮功学员遭绑架迫害
8月份,至少有52名65岁以上老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其中骚扰16人,绑架36人。年龄最大的86岁。
经济迫害
8月份,中共警察抄家、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现金197,753元人民币。其中,辽宁省抚顺市法轮功学员王秀莲55,100元,河南省开封市杞县贾中民、张玉华夫妇40,000元。
——转自《大纪元》 (责任编辑:竺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