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禁蒙面法》定案 律师忧港人将失更多自由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9年10月05日讯】香港政府引用《紧急法》去订立《禁蒙面法》,声称是为了所谓的“止暴制乱”。香港民主派团体表示,“禁止蒙面,应由警队做起”。法律界人士则忧虑有了这限制自由的第一步, 之后还会有更大范围的限制自由、蚕食香港法制的第二步、第三步。

在香港民众要求撤回修订《逃犯条例》到“五大诉求,缺一不可”的抗争行动中,香港警方除了无差别暴打民众、包庇黑社会滥打市民外,他们的镇压行动也步步升级,从喷洒胡椒喷剂、投掷催泪弹、橡胶弹、布袋弹和水炮车,到真枪实弹近距离对准示威者开枪,致使一位18岁学生重伤,并故意拖延施救时间。港警种种恶行已深深撕裂香港社会。

港府为了想尽快制止反送中运动,香港亲北京的建制派议员10月3号在立法会召开记者会,宣布成立“禁蒙面法推动组”,准备启动《紧急法》,来订立《禁蒙面法》,禁止民众佩戴隐匿身份以及防范催泪瓦斯的口罩。

纽约城市大学兼任教授 滕彪:“香港政府通过这种方式,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就是治标不治本,完全不能让抗议停下来。因为香港民众的五大诉求只满足了一条,剩下4条没有满足的话,香港市民的抗争,不管说是蒙面或者说是不蒙面,都会持续下去。”

泛民主派团体“民间人权阵线”(民阵)3号发表反对声明,强调:“禁止蒙面,由警队做起”。

香港支联会主席 何俊仁律师:“现在警察也是蒙面的,而且连编号也没有。所以警察施暴的时候,完全是没有法律的后果,你根本不知道他是谁。最近有一个记者给(被)警察开枪,用布袋弹,她的右眼已经完全失明了,那么现在是谁要负这个责任?”

“民阵”表示,民众在游行戴口罩或面罩是为了保障生命安全,而“警队遮蔽警员编号、蒙面而令公众无法监察警队,无法作出投诉、追究”,致使警队滥用致命武力,伤害民众。因此警队应做好榜样,不需借紧急法权力立法,“禁止蒙面”应该由香港警队做起。

滕彪:“因为在送中条例这样的背景下,警察过度的使用暴力,甚至使用黑社会,甚至对至少1600名的抗议民众进行逮捕。所以香港这些抗争者,他们还是有理由去蒙面,去隐藏自己的身份。”

香港支联会主席何俊仁律师提出警告说,《禁蒙面法》是《紧急法》实施的第一步,之后可能会有接续的第二步:更大范围的限制人民的自由、蚕食香港的法制。

何俊仁:“通过这个《紧急法》条例的使用,政府是有很大的权力,包括可以逮捕疑犯,可以把他们拘留很长的时间。也可以对一些报纸,要求它们关闭。也可以冻结一些公司,甚至个人的资产等等。这个第一步可能就是香港走向死亡的重要的一步。”

何俊仁认为,《禁蒙面法》的效果有限,如果民众,不遵守这条法律,在人多的情况下,要逮捕蒙面抗争者也不容易。

何俊仁:“抗议示威者他不想给逮捕,而且他是觉得警察执法不公,政府很多政策没有带来公义。他们也觉得在这样的环境之下,他只能用这个方法。所以他们就是抗命。”

香港立法会直选议员、民主党党员尹兆坚认为,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的一贯做法都是“始暴制乱”,将警察与市民对立、人民斗人民、转移社会视线,令政府可以袖手旁观。

他强调,“止暴制乱”的唯一方法是正面回应市民诉求,包括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以不偏不倚的方式彻查警方在过去3个多月的暴力和违规行为。那么民众的抗争行为自然会停止,香港也会回复安定。

但是,4号下午3点,林郑月娥会见传媒,宣布决定引用《紧急法》订立《禁蒙面法》,而且在5号早上零点即刻生效。在新法规下,任何人无论身处于合法或非法的游行或集会里,使用可能隐藏身份的蒙面物品,都属于犯罪。

采访/陈汉 编辑/李鸣 后制/陈建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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