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中共犯罪集团罪恶的见证

罗琼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0年07月04日讯】韩玉芹,六十八岁,唐山市丰润区法轮功学员,2020年6月18日,在当地公安分局及派出所实施的大绑架中,被劫持到端明路派出所,当天被迫害死。

张志温,六十多岁,河南省禹州市法轮功学员,2020年5月13日,被警察入室绑架,非法关押在许昌市看守所,3天后离世。

杨胜军,六十一岁,佳木斯法轮功学员,2019年8月2日,与81岁的母亲被警察入室绑架、抢劫;9天后,在拘留所被迫害致死

21年来,中共大量绑架法轮功学员,即使在中共病毒(武汉肺炎)疫情严重的情况下,也未停止过。被绑架后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遭到严重的迫害,甚至失去生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9条规定, 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为其它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它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

其中规定: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按此定义,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抓捕,是有预谋的、肆无忌惮的、造成严重伤亡后果的,已构成“绑架罪”。

据明慧网信息统计,2020年5月份,中共绑架341人;4月份,绑架508人;3月份,绑架384人。

2019年,中共绑架了6,109人次,其中有789名法轮功学员遭冤判;2018年,中共绑架了4,848人,其中有933人被非法判刑。

以上数据显示的只是近两年和近期的情况,足见中共的罪恶行径。

韩玉芹遭绑架 当天被迫害死

2020年6月18日早上4点多钟,唐山市丰润区公安分局及派出所出动大批警察到该区的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家中实施绑架、非法抄家、恐吓。

当天早上5点钟,韩玉芹被丰润区端明路派出所的几个人入室绑架、非法抄家,被劫持到端明路派出所。

韩玉芹家住丰润区小韩庄村,1995年开始修炼法轮功,按“真、善、忍”的要求做好人,脾气非常好,吃苦耐劳、任劳任怨,身体一直很健康,二十多年没吃过药。

到派出所后,韩玉芹被强制坐在铁椅子上。期间,警察让她填表放弃修炼,被她拒绝。上午10点多,韩玉芹的女儿去派出所,被禁止与母亲会面。

当天中午,韩玉芹的丈夫去给她送饭,她没吃,一直在哭。由于长时间坐铁椅子,她的腿已发肿。

下午4点左右,韩玉芹要求去上厕所。看守她的警察带她去上厕所,等了一会儿不见她出来,就把女警喊来。

女警进厕所后发现韩玉芹晕倒在里面,随后她被送至医院抢救,不治身亡。

仅3天 张志温在看守所被害死

2020年5月13日上午9点左右,河南禹州市国保大队指导员罗栋峻、中队长王晓伟等人伙同南城派出所警察将张志温从家中绑架走。

第二天,家人四处打听,得知张志温已被非法关进许昌市女子看守所。据说,此次绑架是她和另一位法轮功学员于2019年8月给人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人举报的后续。

5月15日上午,家人去看守所给张志温送衣物和药品(张志温有糖尿病,每天须打胰岛素),看守所拒收所有物品。尽管家人反复陈述张每天须打胰岛素,看守所的人员说,所里什么药都有。

5月17日上午,家人给禹州市国保大队王晓伟打电话询问张志温的情况,被告知张志温已离世,现在许昌市殡仪馆。

遭绑架 9天后杨胜军离世

自2019年7月25日以来,佳木斯市各公安分局及下属派出所乃至社区人员大肆绑架、抄家、骚扰法轮功学员,约四十多人被绑架,上百人被骚扰。

8月2日上午,杨胜军与老母亲被3个警察绑架,带到友谊路派出所。

老母亲于当日23点被放回家。杨胜军被带到医院体检,他当时的身体状况非常不好,根本不符合拘留所的收押条件,但被收押。警察对其家属说,他没有病,还向其弟要了400元体检费。

8月11日早上5点半左右,友谊路派出所警察来杨胜军家敲门,说杨胜军早上在拘留所大口吐血,已被送往医院抢救。

杨胜军在医院输了8袋血,上午还能说话,下午说不了话,于当晚9点离世。

讨还公道

韩玉芹的家属在丰润区中医院见到她的遗体,其头发蓬乱、鼻中有血迹,家人痛哭。

悲愤的家属要求派出所警察穿上制服给死者行礼。在家属的强烈要求下,一个穿着警服,自称是所长的人在韩玉芹的遗体前鞠躬行礼,并说:“大姨对不起。”

质疑

明慧网质疑:国保中队长王晓伟等人为什么要绑架张志温这样一个做好人的妇女?因为中共要开两会,为了所谓的“维稳”?

张志温每天需打胰岛素,她的身体符合羁押条件?看守所为什么接收她?

控告

2019年12月26日,杨胜军的辩护律师谢燕益向佳木斯市监察委员会提交了“紧急报案举报控告专函”,控告佳木斯市公安局等部门非法拘禁和致杨胜军死亡的违法行为。

律师从两方面分析责任人办案的违法性:

第一、抓捕杨胜军的办案单位、办案人员从办案开始就没有出示身份证明及手续,也一直未向受害人家属下达拘留通知书。相关责任人已构成严重渎职犯罪。

第二、明知杨胜军身体不符合羁押条件,却对其非人道地处理,已构成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非法拘禁罪。

(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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