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在台协会解密对台6保证 警告中共勿错解817公报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0年09月01日讯】美国在台协会(AIT)8月31日公开了中美两国政府于1982年签署的“8.17公报”全文,以及相关的解密电文。在中共不断以武力占领台湾相恐吓的当下,美方公开这些解密档案,被认为是含蓄警告中共不要错误理解“8.17公报”,并再次表明了美国政府维护台湾对抗中共国的防卫能力的一贯立场。

据《民报》 8月31日的报导,美国在台协会(AIT)当天国内公布的解密电文中,第一则解密电报是1982年7月10日,由时任美国国务院次卿劳伦斯.伊格尔伯格发给时任美国在台协会处长李洁明的。该电报针对1982年美中发布的“八一七联合公报”中有关美国对台军售的问题,提供了美国政府的解释。

据这份电报阐述,美国逐步减少对台军售的意愿,取决于中共政府和平解决两岸分歧的持续承诺。倘若中共对台采取敌对侵略的态度,或建立军事投射能力,导致区域不安全或不稳定,则美国将增加对台军售。

AIT特别说明,这项立场表明,美国主要关切的是维持两岸的权力平衡,因此,对台军售的性能和数量将完全取决于中共国对台湾所构成的威胁程度。该文件以“最后一项保证:美国将持续对台军售”作结。

AIT表示,这些原则呼应了1982年8月17日里根总统草拟的内部总统备忘录,该备忘录为美国针对1982年“八一七联合公报”的解释提供了指南。

这次解密的第二则电报,是1982年8月17日由时任美国国务卿乔治·舒兹,发送给时任美国在台协会处长李洁明的。该电报强调了美国政府对台湾的“六项保证”,主要内容包括:1、未同意设定终止对台军售的日期;2、未同意就对台军售议题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征询意见;3、不会在台北与北京之间担任斡旋角色;4、未同意修订“台湾关系法”;5、未改变关于台湾主权的立场;6、不会对台施压,要求台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谈判。

AIT强调,“六项保证”始终是美国对台及对中政策的根本要素。

除了上述解密电报外,AIT在8月31日还刊发了美中两国政府于1982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联合公报》的全文。

可以看到,“8.17公报”首先重申了美国政府在1979年1月1日与中共政府建立外交关系时发布的联合公报中,有关美国承认“一个中国”的原则及承认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的立场,但同时也指出,在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的问题方面,两国政府尚未达成一致。

“8.17公报”回顾了1981年10月时任中共国务院总理赵紫阳,与时任美国总统罗纳德·里根在台湾问题上进行的讨论,显示当时美国政府表明,美国无意侵犯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无意干涉中国的内政,也无意执行“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政策,但这一切的前提是中共政府承诺将致力于“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政策,而这些政策在中共政府于1979年1月1日发表的“告台湾同胞书”和1981年9月30日公布的“九点方针”中都有明确表述。

公报中明确指出,中共政府承诺和平解决台湾问题,为解决中美两国在美国售台武器问题上的分歧提供了有利的条件。而正是在上述历史事实的基础上,美国政府作出了“逐步减少对台湾的武器出售”的承诺。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美中 “8.17公报 ”的末尾,专门列出了根据1982年8月17日一份内部的总统备忘录,罗纳德·里根总统对“8.17联合公报”做出的进一步解释。而这份“备注”的内容显示:里根总统强调“8.17联合公报” 中,美国同意减少对台军售的意愿,是完全以中共政府“坚持其和平解决台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歧之承诺” 为先决条件的,强调这两者之间的关联性是美国外交政策中一项恒久的必要要求。

备注最后写道,“此外,至关重要的是,美国对台提供武器之性能与数量,完全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构成之威胁而定。无论就数量和性能而言,台湾相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防卫能力皆应得到维持。”

当地时间8月31日晚,中华民国外交部发布新闻稿,对美国国务院解密相关的文件和电报,并重申“六项保证”为对台政策基本要素,强调美国将持续对台军售,表示由衷感谢。

新闻稿表示,美国政府多年来一再重申“台湾关系法”及“六项保证”的对台承诺,并依据台湾防御需求对台军售,以实际行动反映了美方一贯对台湾安全的坚定支持。

新闻稿强调,“台湾作为印太地区重要的民主国家,会坚定对抗来自中国的打压与胁迫,矢志捍卫民主、自由与人权的普世价值。我国也将善尽区域成员的责任,持续强化自我防卫能力,以及与美国和理念相近国家的安全伙伴关系,以确保台海及区域的和平、安定与稳定。”

(记者唐迪综合报导/责任编辑:明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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