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0年10月27日讯】陕西维权律师常玮平最近被当地公安局带走。当局拒绝透露常玮平所涉罪名和羁押地点,仅表示案件涉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家属与代理律师要求会见、申请取保等,全遭当局拒绝。律师们表示,罗织罪名于法无据。
本月22号,陕西维权律师常玮平被陕西省宝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带走。昨天(26日,星期一),常玮平的父亲与两位代理律师张庭源、张科科到高新分局要求会见和取保候审,并要求公安局解释关于对常玮平采取强制措施的名义和事由,以及目前的羁押场地和环境。
对此,接待人员答复说,常玮平因涉嫌“颠覆国家安全”,被有关部门“指定住所监视居住”,且事件涉国家秘密不能透露。并拒绝家属与律师的要求。
张科科律师:“以受到什么国家秘密,然后就不告诉我们他具体犯的什么事。但这肯定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因为国家安全不等于国家秘密。他也不会掌握什么国家秘密。即便是国安案,涉及到国家安全,也是要符合一个要求的。必须要‘有碍侦查’,而且还要在‘有碍侦查’的情况下,才可以采取,而不是必须采取。”
据了解,常玮平在1月到10月取保候审的这段期间,从来没有离开过宝鸡,也没有新的涉案缘由,不可能涉及所谓的“有碍侦查”。
张科科律师:“具体到底是为了什么事,他们不告诉我们。我们不知道是为哪个事?是为去年12月份在厦门的事,还是说,这一次他在网上发了一个视频的事。我们辩护人好像掌握的资讯不比普通人多,只能会想这个可能性。”
常玮平律师同学:“他没有违法犯罪。取保候审期间,就是哪里都去不了,一直都待在宝鸡的。莫名其妙的就出了这个事情,所以我们都很着急。我们是强烈的呼吁,他现在就能出来,无罪释放。对他之前的那个指定监视居所,这个是无效的。因为他们到现在也没有出具任何法律文书给我们。”
据了解,今年1月14号,常玮平被指涉及“1226公民案”,遭陕西省宝鸡市公安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将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0月中旬,常玮平录制视频,揭露自己在指定居所限制居住期间,曾遭警方“酷刑”折磨,24小时坐在“老虎凳”上,连续10天。
新唐人记者陈汉、李鸣、周天采访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