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超600万 吉林省能源前局长罗亦非获刑10年半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1年11月18日讯】11月17日,中共吉林省能源局局长罗亦非获刑10年半

11月18日,《吉林日报》称,该省通化市中级法院宣判,罗亦非因受贿罪一审获刑10年半,罚款50万元(人民币,下同)。

罗亦非被指控,2003年12月至2016年9月,担任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吉林省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获得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指标、工作调转、成立机构、职务提拔等方面为他人谋私利,收受他人财物共计600.6547万元。

现年65岁的罗亦非,于2004年4月起任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8年后,2012年6月起任吉林省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巡视员。

2017年7月,罗亦非退休。退休3年后,2020年7月20日,罗被调查;同年11月被开除党籍、取消待遇;同年12月被起诉。

在罗亦非被判刑前,今年10月14日,中共国家能源局前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宝华受贿案开审,刘被指控受贿7,073余万元。

中共国家能源局于2008年8月8日成立,截至2020年,共有5名局长、16名副局长,但已有2名局长、3名副局长(包括刘宝华)、8名司局级官员落马。

两名落马的局长分别为努尔‧白克力、刘铁男;另外两名落马副局长为许永盛和王晓林。

努尔‧白克力、刘铁男均被判无期徒刑。许永盛,已于2016年2月23日受审;王晓林于2018年9月被起诉。

除了中央,类似罗亦非的职位,即地方上的能源局长也纷纷落马。

包括陕西省能源局前局长贺久长、前副局长闫征,内蒙古能源局前局长赵文亮,广西能源局前局长李向幸,江苏省能源局前局长陈勇,河南省能源局前局长常建华,青海省能源局前局长于小明等。

(记者李劲风报导/责任编辑:李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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