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2年01月11日讯】自去年开始,中共多省市政法委书记相继落马、换人或不知去向。出事的政法委书记几乎都曾是迫害法轮功的主力。专家警告,这些官员在中国境内和海外都面临清算。
大纪元报导分析,政法官员已成为中共官场上最高危职位。据明慧网曝光,2021年,68名中共各级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政法委官员遭报落马,有的被判刑、有的跳楼自杀、有的投案自首、有的被抓、被查,有的殃及家人入狱。
级别最高的是正国级的中共中央前政法委书记周永康,还包括国际刑警组织前主席,中共公安部前党委委员、副部长孟宏伟;中共公安部原副部长、国保局局长孙力军,前中共公安部常务副部长傅政华、上海原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龚道安、重庆市原副市长兼公安局长邓恢林、广西政法委书记曾欣(下落不明)等。
中共政法委官员成高危职业
据中共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网页、公安部新闻通报等称,中共政法系统从2021年2月底开始所谓“整顿”,向民众开通举报热线。最高法院公布了“公检法干警专属罪名”;最高检察院网站称,对违法办案者“过筛子”、“倒查”,2021年搞“倒查二十年”。
中共中纪委国家监委驻司法部纪检监察组在今年9月1日发文称,今年前7月,中共政法系统(含原任)厅局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被查处的人数超过100人,同比显着上升。
2021年落马的中共政法委书记包括江苏省委政法委原书记、公安厅厅长王立科;黑龙江省政法委原副书记何健民;河南省政法委原副书记、司法厅厅长王文海;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沃岭生;广东省委政法委原专职副书记陈文敏;安徽省委政法委原常务副书记许刚获刑13年6个月;江西省九江市政法委原书记叶国兵被“双开”;山东省威海市政法委原书记刘茂德被“双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政法委原书记李鹤被查;吉林省四平市政法委原书记田野被查;吉林省农安县政法委原书记张凯楠被查。
而这些落马的政法委高官几乎都曾亲自组织、指挥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监控、绑架、关押、劳教、判刑、洗脑、酷刑等灭绝人性的迫害。
根据明慧网的统计,从2021年中国大陆各地区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人次统计可见,政法委书记遭恶报人数多的省份如广东省、黑龙江省、辽宁省、四川省等地也是迫害法轮功严重的地区。
“610”政法委体系成打击目标
为调集全国所有资源来镇压,1999年6月10日,江泽民从中央到各省市都成立了类似纳粹盖世太保的特务机构——610办公室。
该机构成为中共的秘密最高权力机构,从中央到地方的政法委书记一般都同时兼任当地610办公室负责人,这样一来,中央分管政法委的政治局常委的实权比其他常委都大。
政法委对中共在财政、军事和外交上三位一体的控制。610办公室的一切都由江泽民躲在背后操控,并由政法委作为执行机构。继罗干之后,周永康掌控中共政法系统十余年,在政法系统党羽遍布。当时,政法委的权力走向顶峰,形成了中共“第二权力中央”。
著名国际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接受大纪元采访时表示,610办公室是中共党内平行的权力结构。对于现任领导人来说,“610”是一个潜在的威胁,尽管已经不是实际独立的权力顶峰,但也是对其“至高无上”权力的挑战。所以,“610”系统不得不被驱离。
麦塔斯认为,中共催生、扶植了“610”,但是只要负责“610”的政法系统独立于中共极权的运作,中共就无法确保其不取代自己。“因为孩子长大了可以代替父母。‘610’系统是中共的孩子。因此,它必须将其纳入中共的主流,才能避免其过于强大。”
他表示,“610”政法委体系成为被打击目标,并不是中共想减轻对法轮功的迫害,而是使迫害更主流化。中共党内发生的很多事情都是盲目的权力斗争。“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正在做什么,而在于谁在做。”
参与迫害的政法委官员将面临国际清算:36国接恶人名单
明慧网报导,去年12月10日国际人权日前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36国法轮功学员,将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新一批恶人名单递交本国政府,要求依据《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等法律,实施制裁。
麦塔斯在采访中建议用5种法律途径在中国境外将参与迫害的中共官员绳之以法。这些法律途径包括:
1)利用普遍管辖权立法对危害人类罪提起刑事诉讼;
2)幸存的受害者对肇事者提起的损害赔偿民事诉讼;
3)利用《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禁止移民、扣押资产和起诉那些公开姓名的严重侵犯人权者,在实施该法案国家的犯罪名单中添加这些罪犯的名字;
4)要求国际刑事法院以迫害导致逃往法院条约缔约国的管辖权为依据起诉肇事者;
5)鉴于法轮功学员被活摘器官而被大规模杀害,那些立法允许起诉活摘器官同谋者的国家应积极努力实施该立法,那些没有这种立法的国家应该制定相应的法律。
目前,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以及欧盟(27国)均通过《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该法案授权政府制裁侵犯人权的罪犯、贪腐官员及恶意网络行为者,制裁方式包括冻结相关官员、机构或团体在相应国家的资产,并禁止相关人士入境。
去年4月,欧盟之外的挪威通过了《国际制裁实施法》用以制裁人权迫害者。日本政府可援引现有的有关外国交流与贸易的法律,对人权迫害者施以冻结财产、禁止入境的制裁。
此外,五眼联盟等西方国家之间也互通人权迫害者的信息。美国、加拿大及英国在这方面已有密切合作。
(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