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真相】一支牙膏引发死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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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文化大革命”,被称为“十年浩劫”。这是毁灭中国传统文化的十年,是妄图打倒所有敢讲真话的知识分子的十年,是“万马齐喑究可哀”的十年。

但在这十年里,依然有人挺直脊梁说话,像点点星光,扎破看似无尽的黑夜。中国大西北的劳改营里,有个名叫陆锦璧的“右派”,就是这样一位。无论政治空气多么紧张、自然环境多么恶劣,他都保持锐气,独立思考,在狂热的极左年代里写出石破天惊的“万言书”。

今天,我们主要根据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郝铁川的文章《宁折不弯的陆锦璧》,看看他当时到底说了哪些大实话。

屡遭横祸的书生

陆锦璧,1929年生于浙江海宁,1950年考入南京大学法学院。1952年8月,中共按照苏联模式进行院系调整,华东地区7所大学的政治系、法律系,合并成立华东政法学院。1953年7月,陆锦璧在华东政法学院毕业,留校任助教。

1957年,陆锦璧因为响应中共号召写了《向院党委提两点批评和建议》,被打成“右派”发配青海劳动改造,直到1961年9月摘掉“右派”帽子。

1964年,他回上海探亲时,经人介绍与法学家杨兆龙的女儿杨黎明相识,俩人谈婚论嫁。杨兆龙不久前被上海市公安局以涉嫌犯“历史反革命罪、叛国投敌罪”逮捕。陆锦壁这时走进杨家,无端端被怀疑和杨兆龙案有关联。

1964年10月30日,陆锦壁被逮捕,在西宁市看守所被关押45天,提审7次。最后查明:他与杨兆龙案无关。但有关领导认为,他思想反动,态度恶劣,决定将他开除公职,重戴“右派”帽子,劳教三年。

他先被押解到海北祁连山下右派集中营劳教。后辗转黄南,最后到达柴达木盆地边沿的伊克高里服苦役。

石破天惊“万言书

1969年8月前,陆锦璧根据自己多年对中国现实问题的思考,写成一篇《告全国人民书》,又被称为“万言书”,内容相当大胆劲爆。主要说了什么呢?

第一,批评1955年制造的“胡风反革命集团案”违宪。

“胡风反革命集团案”是中共夺权后制造的第一场大规模“文字狱”。全国共清查2100多人,逮捕92人,隔离62人,停职反省73人。

胡风被迫害的直接原因是,他给中共政治局写了一个报告,就一些文艺理论问题讲了真话。

陆锦璧认为,1954年9月通过的中共宪法明文规定,公民享有言论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等权利。然而,宪法通过才半年多,就遭到践踏。胡风的私人信件被作为他的犯罪证据公开发表。“胡风反革命集团案”没有公开审理,也没有把结果公诸于世。

陆锦璧认为,这个被颠倒了的历史,终有一天会再颠倒过来,强加给胡风等人的罪名都将被推翻。

第二点,陆锦璧批评1957年的反右运动是迫害知识分子。

反右运动是中共夺权后发动的第一场全国性迫害知识分子的运动。官方说划了55万右派,实际可能更多,一种说法是,460万人受迫害。

最初,中共反复动员知识分子畅所欲言“帮党整风”。但没过多久,中共就把“帮党整风”的人说成是“向党猖狂进攻”;“言者无罪”变成了“言者有罪”;反对中共的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变成了“右派分子”反党、反人民、反社会主义。

陆锦璧认为,当时知识分子的言论绝大部分符合人民根本利益,有助于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他质问:划“右派”的六条标准,未经全国人大批准,有法律效力吗?反“右派”斗争中,广泛侵犯人权,符合宪法吗?

第三点,陆锦璧批评1958年“大跃进运动”是主观唯心主义。

大跃进是“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的极左狂热运动,导致四千多万中国老百姓被活活饿死。

陆锦璧称,中共信口雌黄,大吹牛皮,鼓动生产大跃进。先说15年内超过英国,后来又把这个时间缩短为10年、7年、5年。大炼钢铁,缺乏机械设备就号召土法上马,小高炉遍地林立;缺乏燃料,就大肆砍伐林木,破坏生态平衡。大办农业,就使劲宣传“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高产卫星越放越大。然而,中国一穷二白的面貌不仅没有改变,反而造成极其严重的经济危机。物资极度匮乏,百姓饥寒交迫,贫病交加,人相食,狗噬尸,饿死者何止千万。

第四点,陆锦璧直言1959年的“彭德怀反党集团”是冤案。

1959年的庐山会议上,中共元帅彭德怀给毛泽东写了一封信,批评“大跃进运动”中的“共产风”“浮夸风”“瞎指挥”等,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左”的错误。但是,毛泽东却将彭德怀打成“反党集团”头目。此后,全国开展“反右倾运动”,被重点批判和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的党员干部达300多万。

陆锦璧认为,庐山会议之所以出现如此严重的错误,主要因为个人迷信的气氛笼罩全党,党内缺乏民主,党纪国法对某些人几乎不能起到任何制约作用。随后发起的“反右倾运动”,越反越“左”,“人祸”愈演愈烈,把人民推向苦难的深渊。

第五点,陆锦璧批评1962年后出现的一些运动违宪。

比如,1962年,因为一部小说《刘志丹》,毛泽东将时任国务院副总理习仲勋打成“反党集团”头目,后来又升级为“彭(德怀)、高(岗)、习(仲勋)反党集团”。这样随意罗织罪名,符合党纪国法吗?

又比如,1963年至1966年,中共发动“四清运动”。中央有关文件规定:“此次运动的重点就是整党内走资本主义路线的当权派”。陆锦璧质疑,这个文件没通过国家立法,怎么可以随意确定整肃对象?难道这是民主与法制健全的国家所能允许的吗?

第六点,陆锦璧抨击“文化大革命”。

他说,这场规模空前的运动,根本不是什么“文化大革命”,而是文化大破坏,政治大迫害;利用千百万青少年缺乏社会经验、年轻幼稚的弱点,以及狂热的个人崇拜,诱使他们充当迫害异己的急先锋。文革期间的法西斯暴行和造成的灾难骇人听闻,上至国家主席,下至普通百姓的人身安全都毫无保障,这说明民主与法制已经荡然无存。

那么,中国将向何处去呢?

陆锦璧也提出了十条治国政见。其中包括废除戴帽子、打棍子、围斗、搞文字狱、逼供信、关集中营等法西斯制度;替历次运动中的无辜受害者平反,从优抚恤不幸死难者家属,照顾其子女,建立国家赔偿制度;加强法制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允许各种学派与文艺流派自由讨论、自由竞赛;抛弃闭关锁国政策,开放国禁;改善中美关系等。

“牙膏皮案”与死刑

“万言书”初稿完成后,陆锦璧打算以后有机会再作进一步修改,定稿后再寄给中国大陆著名大学的红卫兵组织,在社会上传播出去。为安全起见,他把“万言书”藏在三星牌牙膏皮内,将牙膏与衣服一起寄存在西宁市一个居民家里。

1971年春,这支牙膏被小偷李某偷去。他发现“万言书”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告发,并谎称牙膏是从商场买来的。有关部门对西宁市大大小小的商场进行普查,结果是,整个西宁市从来没有进过三星牌牙膏。就这样,李某成了嫌疑人。

经过一番审讯,李某不得不供认牙膏是偷来的。按照他给的线索,当地最终查到陆锦璧。

1971年5月4日,陆锦璧再次被捕入狱。同年冬,他被西宁市公安军管会一审判处死刑。

案件在上报青海省政法三人小组复核审批时,时任青海省高级法院院长郑文卿,参加了复核会议。据他本人事后告诉陆锦璧,当时他看了“万言书”后,内心对陆非常同情,于是决定设法救他。

听完承办人员的报告后,郑文卿首先提出,厚厚的万言书,怎么可能装进小小的牙膏皮呢?他建议案件发回重审,以免造成无法挽回的失误。另外两人觉得言之有理,没有反对。第二天上午,另外两名判死刑的政治犯被执行枪决,陆锦璧却保住了性命。

到了1972年4月26日,陆锦璧被改判有期徒刑20年。

“文革”结束后的1978年12月,身在狱中的陆锦壁开始申诉,直到1983年6月,他才得以平反。

好的,今天的节目就到这了,谢谢您的收看,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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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真相》节目组制作

(责任编辑: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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