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法拉盛屋霸报警抓屋主 华人房东呼“恶梦”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4年03月22日讯】纽约市王后区法拉盛(Flushing)与贝赛(Bayside)交界的中产住宅区,在本周发生了一起屋霸因不满女屋主换锁,竟报警让警察给屋主上铐后带走的房屋纠纷。

47岁女屋主安达洛罗(Adele Andaloro)在双亲去世后留给她的房产里被警察上铐的影片,在社群媒体上有超过500万人观看,而相关报导的留言数逼近两千则!

即使纽约市早就在40年前通过《非法驱逐法》(Unlawful Eviction Law),但仍有许多纽约人不理解何为“占屋者权利”(squatter’s right)——为什么连租约都拿不出来的屋霸,竟然能“合法”占有、占用私人物业?

John Dow(化名)在曼哈顿与王后区都有物业管理公司,而他本人就住在事发地的一个街区外。John Dow接受《大纪元时报》采访时表示,很多人听到这新闻都觉得生气,怎么会有人连合约都拿不出来就敢霸占房屋?

曼哈顿华埠的华裔女房东Jane L对大纪元说:“遇到这种屋霸就是恶梦。”

今年初,美国纽约华人联合会理事长黄启旺的朋友也遇上屋霸,最后只能花钱了事。

倒楣的女屋主

引发房屋纠纷的二层楼物业,市值100万美元,座落在法拉盛160街的住宅区中。与邻居房子不同的是,屋前的草坪缺乏整理,不仅杂草丛生,草皮也一片枯黄。

3月20日午后,原屋主安达洛罗被警方带走的第二天,本报记者前往现场了解情况时,发现住在地下室的一名男性“住户”一声不吭地开走了停在门前的酒红色皮卡车。

这名男性与其他3人据信就是霸占安达洛罗物业的屋霸。不愿具名的社区邻居向媒体透露,目前除了地下室住了一人,一楼住了一男一女,最顶楼至少也住有一人,皆为西语裔。

据abc 7报导,安达洛罗在父母亲去世后就继承了这栋价值百万美元的物业,当她准备挂牌出售时,才惊觉房屋的前门与门锁已经被人换过。原来屋霸早在今年2月就入住,而且拒绝离开。

3月18日,安达洛罗在屋中与一名声称握有契约的白人男性罗德里格兹(Brian Rodriguez)对峙。即使安达洛罗报警,警方也因为“占屋者权利”而无能为力。

就在安达洛罗请锁匠重新给前门换锁后,罗德里格兹用力推门进屋,反手又报警要抓安达洛罗。10分钟不到,安达洛罗就在自家屋里被警察上铐带走。

“我很害怕他们会偷走房子。”安达洛罗说。

至于声称已经在去年拿到合同的罗德里格兹,面对媒体登门质问,却只能出示水电账单。罗德里格兹不仅拿不出房屋合同,连跟谁签约也答不出来。

小房东的梦魇

John Dow表示,安达洛罗的房屋所在社区住有许多华人;此外还住有不少韩裔、印度裔、意大利裔与希腊裔美国人。

“我第一次听说这里会有屋霸。”John Dow说,因为当地的房价最低是90万美元,最贵能有2,000万美元,是个妥妥的“勤奋中产区”。他表示因为社区住民多是老年人,而且私有房产较少会委托物业管理,只要屋主出远门,空屋就可能被占用。

安达洛罗的邻居、一名白人老太太从蹲点的记者口中了解屋霸事件后,也露出了不敢置信的表情,“我希望自己是安全的”。

Jan L近期经历了家族长辈陆续过世的遗憾,她表示能理解安达洛罗的心情,“因为当亲人离世时,在世的亲人还需要时间消化情绪与处理后事,暂时没心情打理遗留的房产”。

“现在房屋法庭累积大量案件,如果要通过诉讼拿回房产,是以年计算。这些年当中,屋霸可以改造房子,你也不能赶人,光想像都觉得是恶梦!”Jan L说。

“即使你是租客,也可能是受害者。出门旅行后回到家,如果发现有人闯空屋霸着不走,你也赶不走,而屋主也没办法。”她说。

颠倒的房屋法

电话中,黄启旺对本报讲述了朋友遭到3名西语裔屋霸“削皮”的惨痛经验。

2个月前,两男一女盯上了黄启旺友人在布碌崙日落公园七大道所持有的空置出租房,三人入住后就不愿意搬走。

“他们很嚣张,甚至出示病历证明来威胁人,不给钱就不走。”黄启旺说,因为警方到场后也只是让友人去房屋法庭打官司,加上提告太花时间,友人最后只能倒贴屋霸每人4,000美元私了。

“屋霸太多了,我都不当一回事了,报警也没用。”黄启旺说,美国是私有制的国家,但是纽约的民主党太左了,把人民的钱从口袋掏光。

黄启旺表示,纽约市极端的住房法律会让人不敢投资,他周围就有房产经纪人打算换工作,也有朋友因为受不了纽约市一味保护租客的房屋法,干脆卖房。

面对纽约前有《非法驱逐法》保障“占屋者权利”,后有《正当理由驱逐法》照顾租客,黄启旺指出纽约市的房屋法已经颠倒黑白,养出了一批批的租霸与屋霸。

房东生存法则

“政治趋势”共同创办人Collin Rugg在“X”(原推特)上传了安达洛罗被警方带走的影片,不到两天时间就累积了593万观看次数,而《纽约邮报》于20日出刊的法拉盛占屋者纠纷报导底下,也涌进了近两千则留言。

当纽约人还在对21世纪的屋霸摇头时,纽约市议会早在1982年就通过《非法驱逐法》,确定了“占屋者权利”。

法路通律师楼合伙人、执业律师蔡壁徽(Sylvia Tsai)接受采访时表示,“‘占屋者权利’赋予没有租约的人,即使他是破门而入,只要在同一个地方待满30天,法律上就会认为他是租客。屋主如果随意换锁把对方赶出门,就是‘非法驱逐’。”

“对于纽约的屋主来说,最简单的方式就是要照顾好自己的房子,就算是出去一阵子不在家,也要确保有基本的保全措施,防止他人入屋。如果对方没有住满30天,可以报警让警方把占屋者带走,屋主切忌与对方发生冲突。”蔡璧徽说。

蔡璧徽指出,由于占屋纠纷多发生在拍卖的房产物件上,买家无法在事前确认房屋状态,往往等拿到房屋后,才发现里面住了人,就需要处理“占屋者”的问题,她建议民众买房投资前要先评估风险。

(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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