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历史上,几千年来中国人都是有神论,无论是在正史还是民间传说,神鬼故事可以说是比比皆是,“神”、“鬼”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从成立之日起就信奉无神论的中共,在早期为了得到老百姓的支持,从苏区到延安,对于民间信仰都持包容态度,因为民俗文化与神鬼密切关联。如在延安时期,中共文人创作的一些改编的秧歌中,就有不少来自鬼故事;鲁艺排演的部分京剧也含有神鬼的内容。
1949年中共窃取政权后,开始清除文艺界中的所谓“迷信”因素,但主要限定在电影界,即电影中的所有超自然现象都被审查部门禁止,而在戏曲界,中共最初稍稍手下留情。主要原因是电影是现代艺术,是中共洗脑中国人的重要工具,而戏曲只是人民闲暇时的娱乐活动。这使得在中共篡政后的一段时间里,戏曲中的神怪故事并未被剔除。
到了1951年5月5日,中共政务院发布《关於戏曲改革工作的指示》。此后一年多,文化部先后明令禁演剧目26出,其中大多数属于“鬼戏”。
1953年9月和10月,马健翎根据秦腔《游西湖》改编的新本在西安和兰州正式演出,新本删除了李蕙娘(李慧娘)的“鬼魂”,代之以“装鬼”,引发普遍批评。
1956年,中共中央文化部召开全国戏曲剧目会议,不少人认为应该允许上演“鬼戏”。《新民晚报》辟专栏讨论“鬼戏”问题,先后发表争论文章30多篇。
1960年初,作家孟超根据传统昆曲剧目《红梅记》,创作了昆曲《李慧娘》。《红梅记》,又名《红梅花》,是明代万历年间剧作家周朝俊创作的,说的是南宋钱塘秀才裴舜卿与李慧娘人鬼相恋以及裴舜卿与卢昭容之间悲欢离合终成眷属的故事。而《李慧娘》则删去了裴舜卿与卢昭容之间的故事,重点演绎李慧娘和裴舜卿对奸相贾似道的复仇故事。
故事大意是:一次游湖,贾似道府中的歌姬李慧娘听到太学生裴舜卿怒斥贾似道祸国殃民的慷慨陈词,不禁油然产生敬慕之情,失口赞美一声“美哉少年!”因为这一句赞美被贾似道听见,她回到府中竟被贾似道杀死,贾还派家将去暗杀裴生。李慧娘死后魂游地府,向明镜判官申诉冤情。判官同情慧娘遭遇,并告知裴生有难,赐慧娘阴阳宝扇,准其暂回人间,救裴生脱险。之后,李慧娘鬼魂活捉贾似道复仇。
在处理两人爱情关系时,孟超突出了两人的爱国精神。这样的改编的确符合中共的意识形态,不过,孟超无法改变的是李慧娘“做鬼”的事实。在此剧上演后,孟超于1961年至1969年担任人文社主管戏剧的副总编辑。
康生高赞“做了一件大好事” 廖沫沙为之辩护
根据人民出版社编辑王培元撰写的《孟超:悲歌一曲李慧娘》一文,在排演《李慧娘》时,与孟超是同乡、关系不错的高官康生特别热心,孟超也多次征询康生的意见。对于是否写“鬼”,康生发话说:“《李慧娘》一定要出鬼魂,不出鬼魂我就不看。”彩排期间,康生还亲临剧场观看,建议把李慧娘的鬼魂戴的蓝穗子改成红颜色,并亲自将叠句“美哉!少年”的后一句改为“壮哉!少年!”
1961年秋,由北方昆剧院排演的《李慧娘》在北京首演后,又到各省巡回演出,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中共几大官媒都刊登了正面肯定文章,周恩来也表示赞许,康生亲临观看后十分满意,还专门给孟超写信“祝贺该剧演出成功”,称赞孟超“这回做了一件大好事”,并指示“北昆今后照此发展,不要再搞什么现代戏”。康生还请孟超到他的宅邸“盛园”去,设家宴款待孟超,席间又极力赞扬了一番《李慧娘》。
不过,剧目也再度引发是否应上演鬼戏的争论和对该剧的批评。8月31日,孟超的好友、时任中共北京市委统战部部长的廖沫沙(笔名繁星)于《北京晚报》发表《有鬼无害论》,肯定这是“难得看到的一出改编戏”,并说“代表自然力量的鬼神,同时代表一种社会力量”,“如果是个好鬼,能鼓舞人们的斗志,在戏台上多出现几次,又有什么妨害呢?”他的意思是说:《李慧娘》中写了鬼,但是个好鬼,有鬼无害。他还指出:应当把戏台上的鬼魂李慧娘,看成是“一个至死不屈服的妇女形象”。
1962年,孟超在《文学评论》发表《跋〈李慧娘〉》,叙述了自己的创作经过,并解释了剧本内容,对支持作品的“友朋”表示感谢,对为剧目辩护的廖沫沙则说:“我固深感其盛意;李慧娘自不会有知,然以情度之,也不能不戴德泉壤”。
不过,很快没有认清中共面目的孟超就将迎来一场风暴。
批判“有鬼无害”论
引发风暴的根本原因据说是毛在看完《李慧娘》后,虽然也立起身来鼓掌,可是表情严肃,只鼓掌了三四下。没过几天,江青就找了中宣部、文化部四位正副部长谈话,说《李慧娘》有政治问题,有鬼魂形象,要批判。康生知道了,立即转变态度,支持江青。
1963年3月16日,中共文化部以党组名义向中宣部及中共中央写了《关于停演“鬼戏”的请示报告》,报告在批评有鬼魂形象的戏演出渐增的问题时,突出的批评说:“更为严重的是新编的剧本(如《李慧娘》)亦大肆渲染鬼魂,而评论界又大加赞美,并且提出‘有鬼无害论’,来为演出‘鬼戏’辩护”。
3月29日,中共中央批转了这个报告。中共中央的批转意见认为,“鬼戏”属于“在群众中散播封建迷信思想”。《李慧娘》这出戏,从此被打入冷宫。曾经广受欢迎的《李慧娘》,一夕间就这样又变成了“借古喻今”、“借古讽今”、“影射党中央”以及“反党反社会主义”的“鬼戏”、坏戏,受到了猛烈的上纲上线的政治批判。
5月,上海《文汇报》整版发表署名“梁璧辉”的文章《“有鬼无害”论》,猛烈批判了《李慧娘》和廖沫沙的《有鬼无害论》文章,称“繁星同志忽略了鬼神迷信的阶级本质,因而也忽略了它对人民的毒害”。文章还说《李慧娘》剧作者是“攻击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影射贾似道是共产党的总理,李慧娘反对贾似道就意味着人变成鬼也要向共产党复仇。
在大陆出版的《陈丕显回忆录》中对于这段历史是这样记述的:就在江青风尘仆仆到上海几个月以后,上海《文汇报》刊载了题为《“有鬼无害”论》的文章,署名“梁璧辉”。这篇文章是江青首次行使她“争取”到的所谓“批评的权利”后打响的第一枪,也标志着江青在上海建立“基地”后,与柯庆施、张春桥开始“协同作战”。柯庆施当时任中共中央华东局第一书记。
柯庆施将把批判“有鬼无害”论的任务交给了华东局宣传部副部长俞铭璜。俞铭璜在写时有所顾忌,因为毛曾提倡过写些“不怕鬼”的故事,而且所批文章还是廖沫沙写的。但是为完成任务,只好尽力而为。在完成后,柯庆施并不满意,又让擅长写稿子的张春桥大加修改后才发表。因此文章见报时署名“梁璧辉”———取“两笔挥”之谐音,意即两人合写。
显然,批判《李慧娘》最终目的是为了批判廖沫沙,而背后的策划者是江青就不简单了。它实际上是后来批《海瑞罢官》的一个试水,因为当时毛还没有同意批《海瑞罢官》。
5月8日,在中共中央召开的杭州会议上,毛提出:“‘有鬼无害论是农村、城市阶级斗争的反映。”
此后的批评文章有1963年第9期《戏剧报》发表的李希凡《非常有害的“有鬼无害论”》,1963年第4期《文艺报》发表的《演“鬼戏”没有害处吗?》,等等。
当年6月5日,在京剧现代戏观摩演出大会开幕式上,陆定一讲话认为“鬼戏”是阶级斗争的反映。7月1日,《红旗》发文:“前一个时期,有人提倡在戏曲舞台上大演鬼戏,提倡牛鬼蛇神,还提出所谓‘有鬼无害论’,为传播封建迷信的鬼戏做辩护,这是十分有害的,是资产阶级和封建势力向社会主义进攻在文艺领域中的反映。”
经大肆鼓吹、极力怂恿排演旧戏、花旦戏和有鬼魂形象的戏的康生,表面上似乎仍在“宽慰”和“回护”孟超。不但请孟超到他那里去交谈,而且在8月11日的一次会议上还说:“周扬同志告诉我,孟超写了检讨,其实不一定写检讨。”
12月9日,中宣部在内部材料《文艺情况汇报》上刊发了题为《柯庆施同志抓曲艺工作》的材料。三天后的12月12日,毛在这份材料上做了如下批示:“各种艺术形式──戏剧、曲艺、音乐、美术、舞蹈、电影、诗和文学等等,问题不少,人数很多……许多部门至今还是‘死人统治着……许多共产党人热心提倡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的艺术,却不热心提倡社会主义的艺术,岂非咄咄怪事。”
次年1月3日,刘少奇召集中宣部和文艺界三十余人举行座谈会,周扬在会上传达了毛的上述指示。当周扬说到停演“鬼戏”时,刘少奇插话说:“我看过《李慧娘》这个戏的剧本,他是写鬼,要鼓励今天的人来反对贾似道这样的人,贾似道是谁呢?就是共产党。……《李慧娘》是有反党动机的,不只是一个演鬼戏的问题。”
此后批判锋芒指向《李慧娘》,1964年《文学评论》第六期的邓绍基《〈李慧娘〉——一株毒草》说:“孟超笔下的李慧娘,就是一个在政治上‘备受压抑’并且要反抗和复仇的人物形象”,“和今天的什么人的思想一致、从而可以鼓励他们呢?我们可以断言:那绝不是无产阶级和革命人民”。
1963年底,人文社曾经把孟超的工资,从编辑五级提高到编辑四级,经副社长兼总编辑韦君宜同意,上报批准。对此,江青批示道:“谁同意给这个反党分子提级的?就有阴谋,要追查。”韦得知以后,吓出一身冷汗。
1964年夏天,在北京举行的全国京剧现代戏观摩演出大会上,康生在讲话中明确指出,《李慧娘》是“坏剧本”,昆曲《李慧娘》是“坏戏”的典型。还耸人听闻地说:孟超和廖沫沙要“用厉鬼来推翻无产阶级专政”,“李慧娘这个鬼说要报仇,向谁报仇?就是向共产党报仇!”他又反问道:“为什么出现了牛鬼蛇神,出现了《李慧娘》这样的鬼戏?”
1965年2月18日,《人民日报》发表廖沫沙文章《我的〈有鬼无害论〉是错误的》。3月1日《人民日报》登载齐向群《重评孟超新编〈李慧娘〉》,编者按说:“孟超同志新编的昆剧《李慧娘》,是一株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毒草”。4月,中共中央改组文化部。11月,廖沫沙被撤销职务,孟超被“停职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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