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5年04月01日讯】近日,安徽省蚌埠市司法局出台新规,要求律师代理案件必须向司法机关提交司法局系统的“二维码”,引发全国律师抗议,有律师批评,“此文件就是律师的新健康码”,更有大陆法学教授批评此文件违法。引发关注。
一份网络流传文件显示,3月25日,落款为安徽蚌埠市司法局的题为《关于规范出具律师事务所函的通知》的文件称,律师事务所出具“所函”,必须载有“安徽省司法行政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律师综合管理系统”二维码,没有二维码的,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等办案部门“不予接收”。

该文件在大陆网络迅速引爆舆论,全国律师纷纷转发、批评、质疑。
有律师说,“蚌埠司法局太扯了,手伸得太长了,这是要全面控制律所,全面管制律师的步骤。如果任其胡来,所谓的敏感案件,恐怕律师不能代理了,所谓的敏感律师,会靠边站。这属于典型的滥用职权”、“天天变着法的管律师,剥削律师,干脆就取消律师制度算了,都变成法务公司,坑蒙拐骗”、“按照司法局的招数,全国的公司对外盖章都要通过市场监管局的系统获取二维码,查验未通过,任何单位都可视为盖假章,不与签订合同。同时视为非法经营有偷税嫌疑。”

还有律师介绍,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律师要代理刑事案件,如果需要会见当事人,都需要向司法机关出具一个律师事务所开具的“所函”(类似于单位介绍信),一般律所都会为自己的律师出具这个文件。
现在蚌埠市司法局这个文件是要把律所的权限收到安徽省的司法厅,即律师在承接某个案件后,需要通过律所,到安徽省司法厅的官方管理平台上,申请出具“所函”。官方平台出具的“所函”上,会载有与案件信息相关的二维码。如果没有二维码,或者二维码信息与“所函”显示的案件信息不一致的话,则相当于“所函”无效,公检法机关可以不予接收(立案)。
“相当于给律师承接案件,设置了一道行政前置许可审批程序”,其后果是,如果一个当事人,想找律师代理某个案件,必须经过司法局同意,意味着当事人只能聘请听从司法局的律师。
除了在网络发帖批评,还有律师通过递交合法性审查和打市长热线电话投诉等抗议蚌埠市司法局“违法自我扩张权力”。
3月30日,四川大学法学教授韩旭发文说,要求律师出具的“所函”和“会见函”上载有特定的二维码有违《立法法》规定。
有律师吐槽,“仿佛回到了疫情期间刷健康码出行的年代”、“以后律师去公安,检察院,法院,看守所,要是码刷不出来,估计得被隔离”“蚌埠市司法局领导班子,一群法盲加文盲的组合”、“这下,蚌埠市司法局不懂法,已经天下共知了”。

长期以来,中共当局一方面打着“法治”的旗号声称“依法治国”,另一面,中共司法机关不断违反法律制造冤案,迫害民众,为了掩盖其违法行为,中共司法机构打压律师,设定所谓的“敏感案件”,不让律师代理,禁止律师辩护,或者找一些“听话”的律师,配合中共司法机关人员表演。
“健康码”是新冠疫情期间中共当局实行的限制民众出行的措施。
(记者李郦综合报导/责任编辑:徐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