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起诉江泽民的上诉案进行首次庭辩

【新唐人】法轮功起诉前中共领导人江泽民一案的上诉案进行首次庭辩。5月27日,法轮功起诉

前中共领导人江泽民一案的上诉案,在联帮第七巡回法庭上诉法庭进行了首次庭辩。

法轮功委托律师Terry Marsh向法庭陈述原地方法院以国家元首豁免权将此案驳回有

三点错误,她要求法官推翻地方法院的判决。

在长达40分钟的庭辩中,法轮功委托律师Terry Marsh以充分的理由说明,原地方法

院以国家元首豁免权中止此案是错误的。

她在陈述词中说,豁免不等于无罪。一个国家元首所犯下的、非官方的、并不代表

政府的个人罪行,不可以因为是元首而免于起诉。美国行政部门给地方法院提出的

江泽民是国家元首,并享有豁免权的建议是无效的。因为江泽民退位后,就不再是

国家元首了。也不再享有豁免权。

此案另一争议焦点是,美国行政部门迫于中国的压力和政治原因,担心如果中共领

导人在美被起诉,那美国总统是否也会在他国遇到同样的情况。Terry Marsh律师表

示:对于这一点,在法庭上她也向法官进行了陈述,她引用了布什总统的父亲,老

布什总统的话。老布什曾说过,当他签署了酷刑受害者保护法的时候,他就意识到

他也在这个法律之中。但是他又说,如果你看到这一个个案子最终的目标,你就会

发现让这些案子进行下去的重要性。Marsh律师说:特别是在当今,美国花费了上千

亿美元,试图帮助亚洲国家建立完善的民主法律机制。因此,在全世界以严格的法

律程序来达到保护人权的目的就极为重要。

庭辩上,美国司法部代表当庭承认在中国对人权严重摧残和迫害的事实。表示美国

政府对这种残害人权的现象提出了强烈的批评。但是对于这桩诉讼案,他们却有更

多的外交和政治上的考量。

 

原告中国事务顾问张而平表示,外交和政治上的因素不能超越宪法原则。张而平说:

“外交和政治上的因素不能超越宪法原则,就是说法制应该高于政治和外交的上的

考虑。那么说,今天的官方代表说道,任何一位国家领导都应该感到自由地来到这

个国家,那么我想问问今天的美国政府,如果希特勒还在世,今天行政部门会让他

自由的来到美国吗?这个本身就是说行政部门的权力,即使在宪法中规定是有一定

权力的,但必需在宪法的原则下行事,而不能大于宪法,这就是法制,否则的话变

成人制,或者把法律作为行政部门的一个工具,而不是受制约于法制。”

来自台湾的全球公审江泽民律师小组朱婉琪律师表示:相信在上诉法院的心中,有

一把司法正义的尺子。相信这把尺子在衡量美国立法精神和司法精神之后,会给法

轮功学员一个正确的审判。

新唐人电视台记者林冲、杨晓玫芝加哥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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