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广州维权人士郭飞雄的妻子2号表示,她在1月22日为郭飞雄申请第三次取保后审,30日再度遭到拒绝。而郭飞雄的辩护律师日前递交律师意见书给天河区人民检察院,指出当局侦查郭飞雄案有两点违背法律规定。
郭飞雄的妻子张青表示,对方没有说明拒绝原因,也不愿意对郭飞雄在沈阳的近况多作说明。
张青:‘我问到他(郭飞雄)的近况,他们说很好,我知道他们惯用的方式就是欺骗、说谎话,所以我就说什么叫很好呢,在你们那里有四十天的时间绑在床上刑讯逼供,他们态度就变得恶劣,非常凶恶,声音也是非常凶狠的。’
郭飞雄的两名辩护律师还没有到沈阳会见郭飞雄,据张青表示,律师曾经向她透露,因为当局增加了程序上的限制,现在与郭飞雄会面很不容易。律师于日前向天河区人民检察院提交律师意见书,指出广州公安局侦查郭飞雄案没有法律依据。
做为辩护律师之一的莫少平目前人在国外,莫少平曾经向记者表示,:郭飞雄案第一点是违反“一事不再理”的刑法原则,第二点是案件已经过了“追诉时效”。
莫少平:‘从法律的角度讲,这个案子应该说在五年前就已经是了结了,而且当时郭飞雄没有任何逃避侦查的情况,忽然间五年之后又把五年以前发生的事情又重新进行立案审查,从中国的法律程序来讲是不符合规定。’
郭飞雄于1月22号突然从广州看守所转押沈阳看守所,他的情况现在无人得知,张青表示广州公安局不肯透露先生在沈阳的通讯地址,所以她也无法寄信过去。
由于沈阳一带被喻为刑讯逼供最为严厉的地方,再加上郭飞雄在广州曾经受到酷刑折磨,外界对郭飞雄的情况非常担忧,法国使馆人权官员已经致电郭飞雄的朋友胡佳,了解郭飞雄一案的进展。
新唐人记者 唐宇 周平 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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