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广州天河区法院7月9号开庭审理维权人士郭飞雄案。法庭在郭飞雄做自我陈诉时打断郭飞雄谈话,“突然”宣布休庭,郭飞雄随即被警方押送离开,3小时的庭审过程仓促结束。目前,还不知道何时宣布判决结果。
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9号上午9点开庭审理郭飞雄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历时3小时后,在郭飞雄做自我陈诉的过程中法官“突然”宣布休庭。到庭旁听的郭飞雄妻子张青说,这可能与郭飞雄拒绝回答法官和检察官问题,以及当庭指控看守所对他“不断升级”的刑讯逼供有关。
张青:‘被关押的十个月以来,经历的175次的讯问,其中有百分之九十以上讯问的内容都是有关太石村村民选举维权这个事件,他说这是一件非常明显的政治迫害案件。他说,我对法庭的公正性和法庭的权威保持质疑,所以我拒绝回答法官和检察官所有的提问,只回答律师的提问。’
郭飞雄案的主辩律师莫少平认为此案缺乏客观性的证据而为他作无罪辩护。莫少平9号晚间正搭机前往杭州准备为另一宗政治案件辩护,手机暂时关机。
而稍早前,曾与莫少平接触的广州律师唐荆陵表示,虽然检察院是指控郭飞雄涉嫌经济犯罪,但其中却没有提供经济往来的合同或票据,而是以被告人的笔录做为主要证据的依据,起诉内容显得十分草率。
对于郭飞雄在法庭陈诉狱警对他的侦讯内容,大部分都围绕在他本人为太石村村民罢免村官提供法律帮助的问题上。曾一起参与太石村维权案件的唐荆陵认为, 2005年太石村村民集体维权,为日后群众抗暴事件起到举足轻重的影响作用,可能因此招致部分中共高层的不满而极力对郭飞雄打击报复。
唐荆陵:‘它更大的意义可能在于唤起公民的权利意识,当然国际社会普遍的曝光,可能让基层选举的政治花瓶给打破了,可能产生一些外交上的效应,因此有些人怀恨在心。’
郭飞雄过去被关押在广州和沈阳看守所10个月期间,曾不只一次告诉代理律师,他受到严重的刑讯逼供,其中包括被高压电警棍电击手、脚和男性生殖器。律师于今年6月就郭飞雄被酷刑一事分别向广州和辽宁检察院递交控告书,但一直未获得回应。
新唐人记者 周平、唐宇采访报导。